2023年10月10日 星期二

為什麼我們經常誤解人心

看完了《為什麼我們經常誤解人心》,探討人類理解他人能力的局限。一般人相當善於猜測群體他人整體而言對自己的評價,但對特定旁人如何看待自己只有極有限理解。相較於陌生人,人們估計熟悉者心思的準確度較高,但差異甚微,反而是自認理解他們的自信遠超於實際能力。

人們對自己理解錯誤的部份,是人可以清楚意識到自己的態度、信念、意圖、感受等大腦完成產品,但察覺不到大腦建構這些產品的過程,因此不能認知大腦所犯的錯誤。情境觸發因素與無意識關聯是影響大多數想法與行為的來源,但人們對此沒有察覺。對自己心思進行內省,與推測別人心思的方式差不多︰雖然無法知悉行為的真實起因,但藉由一套理論解釋自己的行為。一個人如果認為自己看見的就是世界實際模樣,就會認為以不同方式看待世界的人帶有偏見,而不會認為自己可能有錯。

有時人們判讀他人時,會認為他人沒有完全的人類心智。當兩個心智在實體或心理上距離遙遠,就可能不會啟動判讀他人心智的能力,認為別人較沒有頭腦。要啟動判讀心智能力,需要共同注意目標、模仿行為與模仿造成的體驗三個階段。在感官或注意力範圍外,判讀心智能力就可能不會啟動。別人與自己差異越大,距離自身社交網絡越遠,思考別人心思的相關大腦活動就越不可能啟動。

在實際上沒有心智存在的地方,人們也可能會以為自己看到心智。認知其他心智是一種腦內運作,不論對象是否真的有心智。促使人們在非人對象看出心智的因素有三︰對象看起來似乎有心智、能夠以心智予以解釋,以及與自己的心智有密切關聯。心智概念可以為缺乏適當解釋的事物提供清晰易懂的說法。當事情需要解釋,但沒有其他明顯可見選擇,人們就會以賦予心智的方式加以解釋。覺得一件事物親近,或者長期感到孤單,也會更容易將事物擬人化。

在判讀他人心思時,人們會有自我中心的傾向,以為他人的看法與自己相同。自己與他人的觀點有兩項系統性差異,其一是他人關注的事物與自己不同,其二是關注相同事物時有不同評價。沒有注意到自己與他人有不同視角,會令人高估自己的重要性與貢獻,誤以為別人對自己非常在意或不時嘲笑自己。沒有注意到別人與自己有不同詮釋,會令人不知道自己的觀點是否受鏡片影響,對別人的經驗妄下判斷。

刻板印象可以較隨機更準確辨別出族群的平均值,但會系統地誇大族群之間的差異。在現實環境中,人們得到太少資訊、以差異定義各群體,以及無法直接看到形成群體差異的真實原因,都是刻板印象的出錯形式。人們知道越少,而且無法得知遺漏甚麼證據,刻板印象的誤導就越嚴重。藉由差異界定群體,會加強想像中的差異,忽略群體之間的共通處。刻板印象會將群體差異說成源自根本、內在、穩定的特質,而不是外加而不穩定的因素,從而誤解差異的原由。

人們會以一個人的行為評斷其心思,有時會忽視做這件事時較不易見的背景脈絡。觀察更大範圍的環境不易,令人認為行為揭露一個人的內在心理,但實際上揭露的並沒有那麼多。這可能會使人把意外當成是陰謀,視好運為才華,誤以為重大問題只是心態問題,忽略更大範圍的背景,設計出無效的解決辦法。

要更準確解讀人心,更仔細觀察身體語言不是很有效的方法。身體與面部會顯露思想與情緒,但能傳達的相當有限,對理解他人幫助微乎其微。「角色取替」如果缺乏其他資訊可用,反而會降低理解他人想法的正確程度,經由刻板形象產生更大誤會,增加不信任並強化自利傾向。

作者提議解讀人心的另一方式,是努力弄懂對方的觀點,不是設想,而是直接問。別人不必然會把你想知道的事告訴你,說謊的主要原因是避免受罰。要他人把觀點告訴你,就要減少對方受罰的恐懼。別人未必真誠了解他們自己,著重問「甚麼」會比問「為甚麼」更能取得對方觀點。為避免誤解,可以在取得別人觀點後,自己複述給他們一次,以驗證自己確實正確理解。

作者總結,想了解他人心思,多靠耳朵更勝於依賴推論。明白社會感受力有何不足,可以令人與他人分享內心思緒時更為開放,並以開放的態度傾聽他人,更謙遜了解他人的實際面貌。  

2023年9月16日 星期六

他的地板是你的天花板

看完了《他的地板是你的天花板》,中譯書名與原本The Class Ceiling的意思有異,而且與內文說明的不符,有點不切題。本書主題是英國高層階級家庭出身者走入菁英頂層過程的優勢,以及其他階級家庭出身者在同樣過程面對的困難。

作者首先分析大型統計數據,指出流進菁英工作最大一群,就是出身中高階背景的人。各種高社會地位職業中,專業職比管理職更排他,傳統專業工作(醫療、法律、建築、新聞等)比技術性專業工作(工程、資訊相關)者更多比例出身特權階級。然而,即使是最開放的公家機關管理層級,相較於整體勞工比例,勞工階級背景者仍然較少。

職業排他性原因包括「微階級再製」(從事與父母相同職業)與教育不平等,但即使擁有頂級大學學位、成績最優秀的勞工階級出身者,他們獲得頂端工作的機會仍比條件相同的特權出身者低。值得注意的是,開放給勞工階級出身者的管道,並不一定代表包容其他弱勢團體,反之亦然。例如醫療與其他生命科學階級出身最為封閉,但相對其他高端職業較對女性、黑人、巴勒斯坦與孟加拉人開放。警察、消防、救護車服務、工程高階職業對階級出身異常開放,但成員不成比例是白人男性。

職業對不同階級的差別待遇除了在入職機會外,也反映在進入菁英工作職場後的資薪所得。相較於父母為較高階職業者,出身最弱勢家庭者在菁英職場的薪資差距可至每年一萬英鎊以上。性別、種群與階級背景都對薪資差距有獨立運作能力,並會互相交織令人處於雙重或多重劣勢下。階級資薪最明顯的差異出現在法律、金融與醫療業。

階級資薪差異在控制族群、出生地、年齡、性別與失能狀況後擴大;在控制最高學力、學業成就、就讀大學後減少,但差距仍明顯存在;控制工作時數、培訓程度、工作年資這些「優秀能力」因素則沒有改變。在考慮前述所有因素,再加上工作地區——在英國特別是指在倫敦工作——與企業規模變項,在統計樣本中可解釋47%階級資薪差異狀況,顯示驅動階級資薪差異的因素包括學歷、在倫敦工作,以及在特定職業與較大規模企業工作。

作者以訪談企業員工的形式,檢視階級資薪差異尚未解釋的部份。訪問對象來自三家企業,分別是一家全國電視廣播公司、一家跨國會計師事務所與一家建築師事務所。受訪電視台的委託製作人通常由外部招聘,而資深委託製作人九成來自中高階背景。受訪會計師事務所的頂端位置是合夥人,當中私校教育出身者佔30%,比其他職級的比例高。事務所內有明顯的「倫敦效應」,駐倫敦員工出身私校教育者比例特別高。受訪建築事務所員工較多元,資薪所得差異較少,合夥人半數出身中產或勞工階級背景,只有一位是少數族群,沒有任何女性。

最後一群訪問對象是自僱戲劇表演者。英國演員在種族與族群比例與人口結構類似,但出身特權階級背景者比例明顯過高。戲劇表演領域有明確階級資薪差異,即使控制就讀學校類型、教育程度、地理位置與年齡因素,資薪差異依然具體而明顯。

在實地調查中,受訪者經驗對個人能力是唯一影響一個人成功與失敗的說法提出挑戰。父母財政支持讓一名頂端出身的戲劇表演者可以選擇工作,有能力渡過事業初期收入不足的階段。一名沒有父母支持的戲劇表演者則有不同職涯發展,財務需求逼使他接受被定型化的角色,也無法對角色提出反對意見,為金錢選擇對未來職涯發展有害的決定。特別是在事業發展初期,「人力資本」累積與能否利用「父母銀行」有密切關係。這在不確定又不穩定的菁英勞動市場特別重要。

物質差異對每個人可選擇行動路線有深遠影響。在受訪電視台中,許多勞工階級出身向上流動者,刻意不走攝影、導演、製作人的創意路線,或者在事業早期或中期離開。他們在開始了解創意路線工作的巨大不穩定,例如收入有限的初級工作與倫敦昂貴的居住成本後,很快就會重新調整他們的期待,改而追求產業中其他較「穩定」的職務。幾乎所有受訪者都有共識,電視台的創意路線結構,壓倒性獨厚出身背景有優勢的人。

父母銀行的優勢經常被淡化,當事人更願意認為功績是個人天份與努力的結果。有時當事人沒有注意自己的優勢,有時他們會對談論這個話題感到不自在。當事人會解釋家族財富來源、將話題帶向得到更多幫助的同僚、強調父母介入帶來的限制,以淡化父母銀行的價值。

在受訪會計師與建築師事務所,家庭財富的力量相對較小,因為這兩種行業入行後會提供收入高於平均的全職工作,多數執業者不需要資助都可以追求事業發展。這與許多不穩定的菁英行業形成對比。

在職涯發展中,舉薦關係對誰會攀至頂峰高度關連。這種關係以「人才地圖」或「伙伴特質」等中立詞彙包裝,但作者發現這樣的體制很少以工作表現為基礎,反而一開始總是建基於文化親和力。在會計師行業,合夥人舉薦基層員工是受到承認與鼓勵的做法,以提供晉升必須的經驗。當事人幾乎都會以技術或能力角度說明這種情況,但在談到具體例子時,會看到舉薦關係是以休閒活動、品味、幽默感這些共通點展開。這不代表與合夥人在文化上不相似的員工未來不會成為合夥人,但他們獲晉升時通常年齡較大,平均留在每一職等的時間明顯較長。舉薦式上流通常是獨厚特權出身男性的機制。

在電視圈,舉薦關係同樣架構在階級文化匹配過程上,並更強調讓人「開心」的社交性整體氛圍。受訪電視台職位頂層的委託製作人幾乎全是外聘,招募過程並不正式,對象完全由資深委託製作人決定,這與委託製作風險極高、工作依賴時效與著重團隊協同有關。非正式招募過程的副產品,是可靠度與好感混為一談,並以與資深委託製作人比較有緊密產業連結者為對象。

在建築界,舉薦關係歷史悠久,至今依然普遍。受訪建築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有半數來自中產與勞工家庭,這為背景出身比較沒優勢者帶來好處,但依然存在文化共通性「組織化」的現象。建築師行業對女性員工走向頂端特別困難,一名受訪女性建築師的經驗顯示,沒有支持力量與舉薦關係,即使獲晉升也非常脆弱,很容易會被逼重新接受降等職位。

一個人是否「適合」菁英工作的準則,與檢測當事人能力、表現或智慧的可靠方式沒有太大關連。反之,作者比喻那些行為準則像是「玻璃鞋」,讓某些人天生適合,對其他人卻是侷促不安。這些準則常成為勞工階級出身者的文化障礙,讓他們需要努力適應與迎合。

在受訪會計師事務所中,「當合夥人的料」是最初入行五、六年員工的護身符,有這句話就可以很快得到晉升。受訪合夥人解釋,「當合夥人的料」是指超越技術層面的計算與算數能力,擁有責任感、可靠度與魅力的「軟」技能。按作者的理解, 是否「當合夥人的料」通常取決於當事人自我表現與溝通風格,常被統稱為「精明幹練」的感覺,與標準英語、外表、服飾、禮儀、溝通風格有關。

大多數受訪者承認「精明幹練」無法正式或透明地評定。勞工階級出身的受訪者表示,「在工作中展現真實自我」的口號,與他們適應倍感艱辛或感覺低人一等出現矛盾。他們難以掌握「精明幹練」的表現方式,常因違反職場行為準則而犯「錯」,因而更常處於持續不安的狀態。

「精明幹練」在會計師事務所的諮詢顧問單位特別重要,原因是工作者不需要通過相同的技能測驗,而且客戶缺乏其他可靠資訊評估自己所獲得服務的品質。這種「知識模糊性」以「精明幹練」的形象為替代,形象、修辭與精準掌握行為準則,成為特別的加分項目。

受訪電視台不那麼重視精明幹練形象,取而代之是一種精心設計過的隨性,由服飾、幽默、說話方式、非言語溝通等因素構成。精心設計過的隨性與電視節目製作的知識模糊性有直接關連,新節目是否會成功極難預測,讓委託製作人如何呈現想法與包裝自己變得特別重要,以促進溝通並助長互相了解的感覺。

許多受訪者注意到勞工階級出身者難以消化「隨性」的準則,並因而在重要工作場合產生不利影響。勞工階級與中產階級出身受訪者常描述一種被排擠在外的感覺,讓人格格不入,並隨時擔心沒有妥當表現精心設計過的隨性。有受訪者表示,許多人可能都意識到,精心設計過的隨性行為準則與智慧或能力關係不大,但電視圈內這種準則依然是主流趨勢。

建築業較少階級天花板證據,可能與行業較注重技術層面能力有關。在受訪建築師事務所中,專業能力是所有職位的關鍵基礎,技術合夥人一直最受擁戴。技術知識明顯更加透明、可以透過學習獲得、更有價值、較不可能由特權背景傳承,看起來不特別在社會上排他。受訪建築師事務所的客戶同樣是執業建築師或工程師,可以公正評估事務所表現,取巧的精明幹練或隨性可能會適得其反。即使如此,這家事務所整體人員依然偏向特權階級,重視堅忍勤勉特質而獨厚男性,不對女性開放。其他以設計掛帥的更知名事務所,也可能因知識模糊性而存在階級天花板。

作者解釋,「適合」的概念常具有「特定領域」限制,行為準則不是所有行業相同。很多證據證明這些行為準則會被誤認為是優秀能力的客觀技能、才幹與智力標示,但它們絕大部份與工作表現無關。特權階級出身者最能自在接納、精通與玩弄主流行為準則,他們最能「在工作中展現真實自我」,但這其實就是許多菁英職業以特權階級出身者自己的形象來呈現的集體印象。

許多菁英職場存在明顯不利勞工階級出身者的組織文化。聘用過程沒有明確規定,加上候選人供過於求,因此在通往高位的過程中,往往依賴候選人發出他們與既有管理文化很熟悉的「信號」,然後等著在高位者給予肯定與報酬。

在受訪電視台的委託製作部,委託製作人對高雅文化有特別的掌握與偏愛,以一種複雜又文藝的方式談論電視節目。對許多受訪高階主管而言,熟練掌握這種高雅審美觀是重要技能,是一種生產能力。這與電視台的階級天花板關係密切,讓勞工階級出身員工毫無歸屬感,在重要場合感到畏懼害怕。同時,不論階級背景,大多數受訪者都質疑高雅文化賦予創意決策過程的額外價值,覺得這種共有美學感主要在於製造「裝腔作勢」效果,讓特權背景出身者彼此相認。

腔調與標準英語對戲劇表演業影響力最大。由戲劇學校、求才廣告到試鏡過程都暗示標準英語的重要,這為勞工階級出身演員豎立一道明顯障礙。帶有區域腔調英語的表演者只能接演陪襯、典型化的角色,標準英語演出者則除了標準中產階級背景角色外,也被視為有「中性」腔調,可演出不受型態拘泥的各種角色,從而被視為達至演藝高峰。

在受訪會計師事務所,被稱為「有份量」的合夥人特質,是掌握與客戶相處的一種特定「氣勢」。成功維持客戶關係的秘訣,是要能夠與客戶產生連結,這往往取決於合夥人與客戶之間相當直接的「文化匹配」過程。在知識模糊性強烈的諮詢顧問工作中,企業聘用具特定美感經驗的人,與客戶培養緊密人際關係,建立客戶信賴以獲得與保住生意。這種能與客戶建立親密情感的能力,與雙方共有階級文化背景息息相關。受訪會計師事務所的客戶背景偏向特權背景出身者,不是同樣階級背景的候選合夥人會被視為「風險更高」。

受訪建築師事務所的內部文化更為開放,這與事務作規模、辦公室設計、工作合作本質有關,但受訪員工最常提及的要素,是一位自勞工階級出身的合夥人。在階級天花板議題,高層主管文化確實扮演一定角色,決定誰可晉升,透過日常管理風格展現組織價值。此外,客戶關係對受訪建築師事務所也有影響。這家事務所面對更技術性的客戶,與客戶之間的關係更為功能性,不需要情感連結與文化熟悉度這些因素。

部份居高位的受訪者認為,階級天花板是因為勞工階級出身者缺乏動力、野心與復原力,所以無法晉升至高位。作者質疑這種偏向自信心或抱負的論點,勞工階級背景者在向上流動過程中,之所以會「自我消除」,通常是預期自己會遭遇真實的阻礙。向上流動者自我消除的方式,包括選擇放棄具體的進階或晉升機會、轉往聲望較低的事業路線發展,以及在進入最具盛名高階主管職位後,拒絕按遊戲規則行事。自我消除是前面討論過許多問題的回應方式,無法僅由矯正或輔導,「補足」這種「欠損」。

自我消除顯示與向上流動密不可分的深刻情緒印記。受訪向上流動者的旅途充滿艱辛、不安與痛苦,這解釋為何有些人寧願選擇不再奮力上游,並揭示向上流動並不如政治迷信般是無條件的好事。爬上頂峰可能會帶來「格格不入」的感覺、事業發展道路上需要謹慎行事、需要將階級同化表演延伸至日常社交的界線、持續感覺在偽裝的情緒負擔、夾在兩個世界中間左右為難,都讓向上流動者需要耗費情緒能量。從心理健康角度來看,向上流動的「成功」並不確定,即使成功打破階級天花板也不例外。

作者以「盛行風」比喻總結特權背景的影響。特權可讓人較不費力走更遠的路,這不代表向上流動者在「逆風」無力前進或不會達至頂峰,但一般而言他們前進的時間要更長,成功次數更少,而且常是更費力與疲憊的經歷。當特權順風被誤解為「優秀能力」,就會合理化造成不平等結果的原因,讓成功者自認為是憑藉自己能力,不幸的失敗者感到自責。理解「優秀能力」最多只是解釋成功抵達事業頂峰的不完整原因,就可以對因社會出身而不公平地分配報酬的現況提出更廣泛質疑。

本書的分析框架表明是發展自布迪厄(Bourdieu)理論,運用慣習、場域、資本等概念,指出資本量、資本組合與時間對資產改變的重要,分析具象文化資本如何在特定場域轉換為其他形式資本。作者也參考各類研究的概念,例如玻璃天花板、同質性、舉薦關係、自我消除、微歧視等,補充階級與流動分析的理論不足。作者提出流動分析不應忽略一個人職涯發展軌跡,也就是代內流動方式,以了解當下與未來流動性。階級需要從多層面理解,不只限於職業,這讓定性調查有其必要。

本書最後是頗為詳細的方法論說明,這在普及書籍中頗為罕見。

2023年9月5日 星期二

嘉峪關外

看完了《嘉峪關外》,主題是1759-1864年清帝國下的新疆。乾隆征服新疆時曾受到漢人官員質疑,國家統治延伸至蠻荒之地徒然浪費。乾隆辯稱征服新疆減輕內地軍事支出,可以節省資金。朝廷努力達至「以西域治西域」的目標只有部份成功,屯田與對哈薩克貿易讓新疆在糧食與牲畜自給,但軍府仍需要每年從內年輸入協餉應付支出。

為減少當地人不滿,清朝在南疆稅率偏低,政府壟斷重要商品在新疆又無法實行,皇帝諭示當地官員不得嚴從內地章程。這些官員以官鋪、租賃與「生息銀兩」投資資金獲取利潤,用於滿蒙士兵額外所需。官員同時操縱貨幣制度,徵收商業稅,商業網絡成為新疆政府重要的額外收入來源。

在乾隆的正式公告中,內地漢人、蒙古人、新疆穆斯林都是圍繞清朝皇室,沒有特權地位。1830年第二次和卓入侵後,朝廷決定取消漢人移居南疆限制,這預示帝國觀念的重大轉變。1850年代內地各省遭嚴重破壞後,新疆政府欠缺輸入餉銀,陷入財政危機,徵收更多商業稅。新疆與內地貿易量一直減少,原因包括貿易路線不再安全,與商業稅不斷增加。內地協餉消失讓南疆政府對當地回子徵收更多新稅,當地回子對清朝統治日趨不滿。清朝軍事力量不斷衰落,伊犁旗人喪失軍事能力,也沒有經費維持戰力。

總覽清朝對新疆的「帝國主義」性質,作者指清朝向中亞擴張的動機複雜多變,不能忽視乾隆本人在擴張過程中的影響。對清朝來說,擴張最初缺乏經濟動機,沒有證據指清帝國以搾取新疆自然資源與商業財富為擴張動機。乾隆曾提出以擴張為帝國提供生存空間,讓不斷增加的內地人口向新疆流動。新疆清朝當局沒有過於干涉當地宗教與風俗,沒有希望同化當地平民,反而以維持不同民族的文化界限為目標。但在十九世紀中期,清朝在新疆開始有理念上的轉變,讓大量漢人移民來替代新疆的民族。

清帝國主義消除草原遊牧民族進一步的戰略威脅,並強化它在西藏的地位。在經濟上,清朝從新疆運出最有價值的東西是玉石,成為皇家私人的財富。直至1850年代,清朝沒有向通過新疆的商隊直接徵稅,商稅幾乎都是針對內地貿易茶葉、大黃等貨物的坐商。新疆內地私商在北路以山西商行為代表,通過內蒙古至烏魯木齊販運茶葉與奢侈品。西路私商規模較小,沿河西走廊至新疆各城,身份各有不同。

清朝秩序下的新疆有利於貿易發展,農業擴張與白銀輸入也一直刺激新疆經濟。另一方面,清朝默許當地領袖伯克對回子農民的勒索。內地沒有從新疆獲得超額利潤,清朝也沒有成立壟斷公司來控制新疆的貿易。

清帝國主義讓中國精英改變心理上「中國」的觀念,新疆從十八世紀批評者的「無用之地」,變成1830年代末經世主義思想者眼中,可轉變為內地人真正的家園。十九世紀後半外來壓力增加,讓清朝鼓勵漢人移民新疆、蒙古、滿洲與台灣,並在當地實施當地形式的行政機構。清朝為了確保其安全,以帝國的「漢化」(而不是自動服膺較高文明的「中國化」)為妥協,漢人取代滿蒙掌握權力,在邊疆地區定居的漢人日漸增多。

2023年7月1日 星期六

二次大戰後的野蠻歐陸

看完了《二次大戰後的野蠻歐陸》,講述二戰結束後歐洲的破壞、復仇、種族清洗與內戰。這些主題經常在往後的敘述略過或故意不提,尤其在東歐,也受到政治與其他原因扭曲。

二戰造成的破壞前所未有,規模難以想像。數以千計城市與城鎮嚴重摧毀,村落社群與基礎建設消失,農地被故意焚燒,交通建設重創。直接死於二戰的歐洲人數達三千五百至四千萬人,越往東死傷越慘重。眾多社群空無一人,猶如亡靈的國度。最顯眼的缺席是猶太人,同樣在東歐格外明顯,波蘭部份地區猶太族群幾乎全部被殺。幾乎所有歐洲人都感覺到男性的缺席,許多孩子與家人失散,成為戰爭孤兒。數千萬人體驗與親友摯愛生離死別,穩定的概念一去不返,讓整個歐洲四顧茫然。

二戰讓大量人口流離失所,有項估計指有四千萬人在戰時離開家園。隨著戰爭步向結束,大批軍民返鄉,盟軍無法處理數十萬難民。不同軍事政府與救助機構提供協助,六個月內遣返大部份難民。戰時人口整片連根拔起變成常事,為戰後歐洲族群驅逐提供模板。

饑荒在戰時侵襲各國,納粹更故意讓東歐人飢餓。戰爭結束後,歐洲糧食供應並沒有好轉。官方配給有時低於每日一千大卡,不到成人所需一半。食物問題不只是生理需要,也有其精神面向,讓人在欲望驅動下幾乎失去理智。為了生活所需,放棄各種道德底線變得合情合理,賣淫不再難以接受,偷竊與劫持橫行,黑市買賣少有人視為犯罪,暴力變成日常生活,性侵在戰後繼續氾濫。

戰後各種運動與理想主義從每個階層爆發,表示歐洲社會並未完全失去希望。戰後歐洲渴求戰時英雄故事,表揚本國同胞,在被納粹佔領的國家尤甚,以忘記戰時有人通敵的難堪事實。這些故事也提醒那一代人,戰後歐洲生活多苦,都遠比他們推翻的暴政好。「團結」是當時的流行語,各國合作的理想成為日後歐洲國家建立正式夥伴的基礎。戰後權力真空帶來社會變革,為工人與農人帶來戰前無法想像的解放。

在戰後暴力與混亂的氣氛中,有人會訴諸「私法正義」,幻想透過復仇撥亂反正。集中營解放後,納粹暴行公諸於世,激起道德怒火,讓盟軍未來幾個月做任何事都取得正當性。士兵與集中營獄囚對任何德國人復仇,都得到盟軍默許或鼓勵。

戰時德國大量關押囚犯為奴工,殘酷對待他們。戰後在德國的奴工爆發,大肆搜刮食物、酒精與女人。盟軍為維持治安將這些外勞趕入營區,等候遣返,軍事化處理營內流離失所者,惡評如潮。聯合國善後救濟署接手後,鼓勵難民的方向感與自我價值,但時間有限,難民創傷太深,難以醞釀成果。

盟軍在1945年對待德國戰俘的做法引起很大爭議。美國的戰俘營只有少量帳篷,大體上戰俘只能日曬雨淋,缺乏毯子與衣物,沒有地方盥洗,食物與食水供應有限。更恐怖的是歐洲東部,蘇聯的德軍戰俘經常被逼「死亡行進」,路程一星期以上,期間經常不供應飲食。超過一百萬蘇聯俘虜死於關押期間,在南斯拉夫戰俘死亡比例是五分之二。蘇聯對德國人的恨意受官方宣傳,戰俘待遇與納粹德國的奴工無異。

在東歐,戰時德語人口享盡特權,戰後則成為東歐各國復仇對象。布拉格解放後,游擊隊搜捕德裔毒打強暴,偶爾大開殺戒。捷克當局經常譴責對各地屠殺德裔事件,但不忘在終戰一週年特赦「單純算帳」行為。多少德裔死於戰後捷克斯洛伐克不得而知,各種計算都有人質疑,作者認為大致有數萬人。德裔人在捷克斯洛伐克被強徵工作,不時以模仿之前納粹對待猶太人的方式被羞辱。

在波蘭,數千德國人被送進某懲戒營勞改,不時被痛毆,沒有充足食物與適當盥洗設施,傷寒斑疹爆發後,患者被強逼留在人滿為患的營內。類似情況廣見於波蘭許多營區與監獄,獄囚受到各式暴力對待,甚至直接被殺害。女性會例行遭性侵與毆打,與自己的孩子拆散。對於波蘭囚禁營的相關統計數字,波蘭人要壓低死亡人數,德國則盡可能誇大數據。

作者強調,戰後對德語人口的暴行,並不能與納粹屠殺猶太人相提並論。戰後這些暴行並沒有波蘭當局背書,虐待犯人的波蘭人確實受罰,這與納粹官方滅絕政策所造成的大規模屠殺,在質與量都無法相比。

戰時歐洲各國中與德國合作的人,在戰後成為民眾痛恨的通敵者,被視為「非人」。各地的通敵者會被草率處決、虐待、侮辱。盟軍與新上任政府不能容許民眾動用私刑,影響自己的權威。西歐政府以替換警員恢復警方正當性,勸誘前反抗者繳械,不少國家也宣告對之前的反抗軍活動特赦。

歐洲各國新政府希望向民眾展示國家有能力落實正義,大張旗鼓推動法治與組織改革,但各國成效有別。比利時、荷蘭、丹麥、挪威的反抗勢力放手交給政府,但在法國、意大利、希臘、東歐部份地區,游擊隊與民眾比較熱衷自行正義,主要原因是對主政當局缺乏信心。

通敵者在不同國家法庭受不同待遇、法庭傾向對窮人與年輕人嚴酷、通敵標準難以準確定義,都阻礙歐洲尋求正義。祭出重典報仇,也不符合任何一國的利益。政治人物更希望以團結迷思做好重建。堅持團結產生的戰後迷思,是二戰中所有邪惡都是德國人負責,他們是唯一的壞人,這就讓歐洲其餘國家都可以免責,共同分享「勝利」。

在全西歐,與德軍同床過的女性會被視為叛徒,成為宣洩民怨的出氣袋。這些女性會被當眾剃頭,被逼裸身遊行。儀式本身變成歐洲重拾「陽剛」氣質的表現,也不時帶有性意味。對女性當事人唯一的安慰,是西歐的剃髮比東歐隨處可見的性侵相對溫和許多。

戰後父親為入侵德國士兵的新生兒在社區不受歡迎,一小部份會被母親所屬社群殺死。這些孩子國籍在法律上歸於父系,被出生地視為心智有問題,被老師與同學排斥,經常受繼父虐待,甚至被自己的母親否定。後來由挪威政府贊助的研究指,這些孩子日後死亡率偏高、離婚率偏高、健康狀況較差、教育程度較低、收入較低、自殺率偏高。

在當時環境下,戰後復仇讓個人與群體得到抒發,不再只能袖手旁觀。親手復仇讓民眾感到正義沒有死透。較不暴力的復仇形式在當年被認為對減少流血有功。社群在復仇下團結,不再感到那麼無力。二戰後的復仇問題一直極具爭議,至今仍供人進行政治操作。作者指,事情真相是戰爭造成無人可逃的道德泥沼,所有人都有受害者與加害人的雙重身份。有時復仇不單是為了復仇,而是一種達成更極端目標的工具,其中之一就是戰後的種族清洗。

種族戰爭是二戰在歐洲發展的重要因素,不少人必須從各族裔中自行選擇,這攸關他們未來的待遇。戰爭結束沒有結束族裔認同的選擇,族裔衝突一直持續,變成區域以至國際之間的對立。戰時身分證上的證明,讓整群人口在戰後被驅離他們數百年的故鄉。

在德國的逼害結束後,猶太人發現歐洲的反猶氣氛不減反增。許多猶太人踏上歸鄉之路,卻發現官方表現冷淡,民眾對他們沒有同理心,不希望聽他們的遭遇。當各國一心希望重建跨國情誼,所有人對猶太人見死不救這一事實會顯得非常諷刺,提醒歐洲整個社會在戰時的軟弱無能。為了忘記過去,歐洲索性假裝戰時猶太人的遭遇很一般。

更灰暗的理由是,特別在東歐,猶太人戰時被抓後,土地與房產常被當地政權與居民瓜分。戰後倖存猶太人回鄉,對佔便宜的人而言,是已成自己財產的東西被索回。特別對於窮人來說,這種相對剝奪令他們對猶太人感到憎恨。各種暴力與非暴力形式反猶行為在匈牙利與波蘭橫行,當地共產黨政權則對此裝聾作啞。

東歐猶太人在面對反猶暴力下大量轉向西逃,1948-50年間東歐猶太人離國總數至少將近三十萬人。這些猶太人短期前往德國、奧地利與意大利,最終則是到英美或錫安主義者推動猶太建國的巴勒斯坦。美國對英國施加相當外交壓力,逼使後者接納十萬猶太人在巴勒斯坦落腳。1947年11月底,聯合國表決通過巴勒斯坦一部份交由猶太人作建國之用。1948年,以色列立國,歐洲部份國家猶太人人口在此時已大幅減少。

戰後民族主義暴力重心轉移至其他少數族裔。波蘭與烏克蘭武裝部隊戰時已在邊境互相執行種族清洗,在戰後也沒有停止,雙方廝殺造成成千上萬軍民死傷。蘇聯的解決方案是將兩國民族徹底分開,波蘭人就住在波蘭,烏克蘭人就住在烏克蘭。兩國定下的國界並非舊有國界,而是整體向西移。蘇聯將兩國少數族裔大量遷徙,過程不乏涉及波蘭與烏克蘭的暴力。1947年底,留下或返回波蘭的烏克蘭裔被送到波蘭西部新領土,原有村落人口被故意打散。波蘭烏克蘭裔被逼放棄民族認同,徹底受波蘭同化洗禮。

波蘭新得西部領土來自德國東部與東普魯士,當地人口組成幾乎都是德國人。這些德國人在二戰一結束就開始被波蘭與蘇聯驅趕,同時捷克也忙於將蘇台德地區德裔趕出邊境。德裔一路上遇到騷擾、搶劫、性侵、毆打,在驅離初期因缺乏交通工具只能徒步而行。到火車通行後,德國一方的證言指車廂過載、糧食不足、火車長時間延誤。

1945-49年間被驅離的德裔估計總數有1,173萬人。在德國,蘇聯佔領區在戰時破壞嚴重,值錢的東西變成蘇聯戰爭賠款,難以應付數百萬計難民;英國佔領區與驅離國家沒有接壤,有較多時間準備;美國佔領區持續接納各國難民,無法為所有難民提供生活所需。許多被驅離德裔持續留在難民營,經歷社會與心理問題,失去家鄉的身份,無法適應新環境。他們的「故鄉」被新政權的民族主義神話改造,被說成是該國自古以來的領土。

作者重申,波蘭與捷克人不是憑空希望驅逐德裔,主因是他們在戰時德國種族政策下受到的殘酷對待。比起納粹,波蘭與捷克的意識形態遠為溫和。驅離也有出於實務考量,預防民族間衝突的一面。現今覺得駭人聽聞的事情,在大量遞解人口是家常便飯的時代背景下,也變得令世人可以接受。

除了德裔被驅離,匈牙利人被斯洛伐克驅逐、匈牙利與羅馬尼亞人互相驅逐、阿爾巴尼亞裔查姆人被希臘驅逐、羅馬尼亞裔被烏克蘭驅逐、意大利裔被南斯拉夫驅逐、芬蘭人被逼撤離割讓給俄羅斯的領土、保加利亞人驅離土耳其裔與吉普賽人,都是戰後背景下的一部份情況。東歐完成對自身的種族清洗,文化多樣性急速消失,由單一文化民族國家取代。

在南斯拉夫,出於意識形態教條,戰後政府被逼假裝族裔問題不存在。戰前與戰後南斯拉夫一直是歐洲暴力最肆虐的地區,族裔仇恨被各方山頭納為己用。戰時克羅地亞、塞爾維亞、波斯尼亞人互相兵戎相向,君主主義者與共黨游擊隊會戰,佔領南斯拉夫的德國與意大利鼓動國內不同團體互相仇殺。德國撤走後,克羅地亞人為主的親納粹軍隊被英國交到南斯拉夫游擊隊手中,估計有五至六萬人在戰後結束時被殺。

作者指,南斯拉夫暴力事件並未比歐洲其他國家更加殘忍。巴爾幹半島是一種象徵,背後代表整片歐陸人性泯滅。南斯拉夫特別之處,是同時匯集本書提到的每一主題︰報復心態、掩蓋戰時嫌隙、法治崩潰、不信任警察與司法、追求私刑正義、戰俘集中營、驅逐少數族裔。此外,南斯拉夫的暴力出於政治性動機,以逼使克羅地亞與斯洛文尼亞重回南斯拉夫,同時鏟除保王派。

戰後西歐社會大同氣氛在戰前難以想像,反觀在東歐以往的多元混居大受打擊,鄰人互相仇視。東西歐差異有長期歷史原因,尤其是舊俄與奧匈帝國瓦解令東歐少數族裔問題難以解決。同時,在東歐戰爭與納粹煽動種族間的恨意,猶太人大屠殺讓民族團體學會如何進行大規模謀殺,有機會親手執行種族滅絕。這些事件不在西歐視線之內。

戰後各政權的責任同樣無可推卸,西歐透過制度與以身作則表現出族裔間如何和諧共處,民眾忙於處理當局提倡的世界主義。蘇聯及其衛星國則一致推動少數族裔的逼害,設法將仇恨納為己用,製造流離失所者以便控制,引發混亂以進行革命宣傳,空出的土地與物業分給工人與貧戶以掌握他們的忠誠。

二戰不是一場整齊劃一同盟國對軸心國的戰爭,在歐洲各地,地方性質的武裝衝突隱藏在衝突主線之下,或是出於階級與政治立場歧異,或是出於種族或民族主義的水火不容。在法國,戰爭後期法國分為盟軍解放的北部與東南部、法國人自力解放的中央與西南部,以及東部與大西洋沿岸繼續由德國短期佔領的地區。反抗軍分成希望回復法國戰前面貌,與希望徹底社會革命兩邊陣營。在意大利南部,村莊剛獲解放,村民就開始反抗地主,宣佈脫離意大利成立共和國。新當權政府進行鎮壓,將土地交還地主。

戰後民眾渴望改革,導致歐洲產生數十個新政黨與數百份報紙,倡議社會改革。共產黨在後來的鐵幕西邊受到部份歡迎。意法兩國的共黨游擊隊不聽黨領導指揮,自行定義正義,少數人對傳統敵對階級,如警察、工作東主、貴族圈、神職人員,以至民主派的對手,發動小規模肅清行動。意大利「死亡三角」(波隆那、雷喬艾米利亞、費拉拉)成為政治暴力中心。部份地方共黨領導堅持暴力路線,認為革命蓄勢待發。

暴力持續滋長共產黨已失控、甚至是有組織背後操縱的恐懼。在北意大利,右翼與中間偏右政黨藉左翼恐懼為自己宣傳。東歐共產黨全面復辟,讓中間與右派人士害怕法國與意大利同樣會被共黨奪權。政府以重手反擊,法國全面動員維持秩序的部隊,意大利政府大批逮捕工會分子、前游擊隊員與共黨成員。英美在意法有大量駐軍,讓共產黨奪權只是一廂情願的幻影。1949年,南意小農發動第二輪土地佔領,範圍比上一次更大,但遭到的鎮壓更為殘暴。

在希臘,共黨主控的解放陣線是戰時勢力最強的游擊隊。英國人與史大林協議,戰後由英國控制希臘。英國支持希臘國王回歸,允許任用戰時通敵者。解放陣線不願放下武裝,英國在希臘駐軍有限,無法逼使各方走向談判,政治陷入僵局。1945年1月,衝突演變成戰爭,希臘走向內戰。英美為了反共「兩害取其輕」,支持右派逼害左派。暴力循環反覆,至1949年希共失去國外支援,內戰結束,左派陣營徹底崩潰。

希臘內戰劃定鐵幕的南界,讓西歐共產黨看到沒有蘇聯支持試圖自行奪權的下場。美國因為希臘內戰被拉回歐洲,認清孤立主義不再是選項,採取圍堵政策,推行「馬歇爾計劃」援助特定國家。蘇聯被美國的大動作激怒,施壓讓準共產主義國家不參與「馬歇爾計劃」,並正式控制歐洲其他共產黨。希臘內戰帶來的國際反應構成冷戰序幕。

東歐共產黨奪權時心狠手辣,最典型的國家可能是羅馬尼亞。1944年,羅馬尼亞軍事獨裁政權因政變倒台。之前在政壇不屬於關鍵角色的共產黨在政變後迅速反應,首先抵達王宮,製造自己是政變策劃者的形象。停戰後盟國決定羅馬尼亞由蘇聯管理,對共產黨相當有利。

政變後羅馬尼亞經歷三個短命政府,每次政府改組共產黨都爭取到重要職位。1945年初,共產黨組織示威抗議,要求政府下台,背後有蘇聯武力支持。羅馬尼亞共產黨主導政府後快速拆除國內民主,系統性肅清與重組政府機器,建立警察國家根基,摧毀新聞自由與獨立司法,恐嚇選舉對手,偽造選舉結果當選。反對力量逐漸被清除,國王被逼流亡。史大林化政策在全國推行,教育受到整肅,教會被剝奪資產,私有財產制遭罷黜。土地改革四年後農場全面集體化,計劃全面失敗,導致全國嚴重缺糧。原本要建立羅馬尼亞民主那場政變,最後在蘇聯陰影下變得比推翻的軍事政權更為獨裁。

東歐共產集團國家幾乎都被蘇聯軍隊佔領過。即使紅軍沒有實際出手,仍隱約扮演一種威脅,有助當地共產黨奪權。蘇聯政治警察內部人民委員會實際參與剷除各地政治威脅。在蘇聯控制盟國管制理事會的國家,蘇聯濫用權力確保共產黨政策獲執行,讓共產黨人控制政府。

共產黨透過滲透工會組織,有能力組織大規模罷工,讓共產黨在高層有武器對抗政敵。戰後初期,各路共產黨大量招募黨員,不問出身,接受盜匪、前朝成員、眾多看風向的「同路人」加入。共產黨控制媒體,抹黑政敵,以「薩拉米香腸戰術」結盟與分化,逐片切除政敵。共產黨從未在公平選舉中取得過半數勝利,改為訴諸蠻力,恐嚇與暗殺對手、剔除不合意的候選人、威脅選民,以至在計票時動手腳。最初共產黨的訴求保守,等到在完全控制政府後顯露較極端的目標,例如企業國有化與集體耕作,並展開可怕的內部肅清。

1944年秋天,紅軍橫掃波羅的海諸國後,數以萬計愛沙尼亞、拉脫維亞與立陶宛人開始匿藏生活,以逃避紅軍徵兵、政治逼害、遣送出境、集體耕作等蘇聯政策。當中有組成軍事化單位對抗紅軍的組織,例如立陶宛人在1940-50年代的抗俄起義。反抗軍陣營資源匱乏、人員戰損過高、缺乏一致全國性戰略。蘇聯則以恐怖作戰對付反抗軍,刑求被捕的游擊隊員,對住家與農場縱火。偽裝游擊隊被用於抓捕真正的游擊隊,前游擊隊員也被特赦引誘成為蘇聯臥底。

大部份游擊隊在加入兩年內回歸為一般平民。游擊隊成員當中也有人於戰時參與過反猶騷亂與屠殺。當游擊隊已無力與蘇聯軍方對峙,轉向民間目標後,在社會上的支持不斷降低。隨著時間過去,游擊隊在打一場不可能贏的戰爭這事實越來越明顯,多數民意只希望暴力盡快停止。在被逼選邊站下,不少人寧可犧牲民族主義理想,以換取生活上的安定。在土地改革、驅逐出境政策與小農隨農業集體化而消失後,游擊隊的草根支持被毀,1956年後消聲匿跡。

1960-80年代,波羅的海國家民眾持續抗拒蘇聯,游擊隊故事持續被歌頌。1990年代初,愛沙尼亞、拉脫維亞與立陶宛從蘇聯獨立後,民眾回望這些森林兄弟,會覺得他們是民族的驕傲。

二十世紀後半,歐洲政治左右極化,擴張成全球性的壁壘分明。冷戰的戰場在爭取民心,為此雙方無所不用其極。從媒體操弄、暴力脅逼,以至關押政治犯。對歐洲人而言,這種新型態戰爭既突顯歐陸是世界舞台爭奪所在,也反映對自身的命運無能為力。歐洲仍然是主戰場,但歐洲人則成為兩大強權手中的棋子,只能任人操弄。

二戰讓整個歐陸在行銷仇恨,在戰爭看似結束後,歐洲人有太多理由不去愛你的鄰人。二戰中不少暴行與領土無關,而是牽涉到種族與國籍。在各主支線混雜的戰爭中,德國人只是其中之一,因此他們失敗不能讓一切暴力同時劃下句點。涉及種族、國族、政治立場的衝突,在納粹投降後仍然持續。

戰後歐洲忿恨難平的氣氛營造出革命溫床,仇恨是共產黨在歐洲成功的關鍵。民族主義者也利用二戰燃點的緊張關係,在戰後進行種族清洗,出於冷戰需求而停止。冷戰結束後,民族主義問題重新浮現。南斯拉夫爆發災難性內戰,反猶主義再度蠢蠢欲動,當年被驅離者的後代要求遷居到他們從沒親眼看過的祖地。

歐洲各國都有自己關於二戰與戰後的國族迷思。作者指,這些迷思的問題是,它們無可避免會與他人的迷思衝突。一個人的報應,可能是另一個人的正義。國族迷思似是而非,讓事物糾纏不清至再也無法釐清。各國宣傳自己的統計數據,詆譭對手的數據,但對真正的史實並不關心。

作者提出,仇恨會被撩起,不是因為人們記得那些罪惡之事,而是因為那些罪惡的回憶遭到扭曲。記憶不是問題,有問題的是以訛傳訛或選擇性記憶。所有人共同的錯誤,在於對戰後當下那段歲月長期忽視、誤解、濫用。過去的暴行有其歷史的時空背景,其責任永遠不會只在其中一方身上,而是必須由牽涉其中的所有人共同分擔。人們必須揭開真相,力求數據準確,讓史實安歇,不讓歷史被誰利用來毒害現世。

2023年6月22日 星期四

日本人的界限

看完了《日本人的界限》,從日本與沖繩、愛努、台灣、朝鮮的歷史,講述「日本人」界線如何隨時改變。1872年,日本明治政府合併琉球王國,七年後改之為沖繩縣。在此期間,日本方面有依成本論與不願琉球人成為「日本人」而反對統合的意見。推進統合的考慮則在於國防與對外關係,明治政府憂慮歐美列強會佔領琉球建立軍事基地。 1872年以琉球王國為「屬國」,沒有改變琉球王國「國體」,可以理解為明治政府在支持與反對統合之間的折衷方案。

1872年以後,以中國為中心的東亞國際秩序崩毀,「屬國」路線難以維持,以琉球為國防據點、將當地人納入「日本人」的路線逐漸取得優勢。1874年,明治政府以琉球宮古島居民漂流至台灣被殺為名,出兵台灣報復。日本與清政府之間的談判,焦點之一就是此事中的琉球人是否「日本人」。在英國斡旋下,清朝支付少量賠償金,讓日軍撤離台灣。條款中納入「琉球人為日本國屬民」一節,可以解釋為清朝承認琉球為日本領土。在軍事力量不足以令間接統治仍可確保琉球的情況下,日本想要確實正當據有琉球,就只有將琉球納入為「日本人」。

日清談判後,日本政府開始與琉球王府就體制變革談判,要求琉球廢止對清的朝貢、改用明治年號、承認日軍駐紮、改用日本刑法、派留學生至東京、藩王前往東京等。日本政府同時提倡琉球在古時已臣服日本天皇,人種及語言與日本相近。琉球反對日方要求,談判缺乏進展。1879年3月,日方以武力強制執行琉球處分,消滅琉球王國,改為沖繩縣。

琉球處分過程中,成本論與歧視立場、排除統合為「日本人」的間接統治路線,以及重視國防與對外關係、包容琉球人納入「日本人」的統合同化路線對立。兩者後來出現不同變化,影響往後對愛努、朝鮮、台灣等地的政策議論與歷史觀。

琉球變為日本帝國的沖繩縣後,日本保留稅制等既有制度以便統治,並以國民教育改造沖繩居民為「日本人」。日語縣學校最初在沖繩就學率不高,但在1894年甲午戰爭日本打敗清朝後徹底改變。1895年以後,沖繩教育者的教育重點在於忠誠愛國、重視秩序與普及日語。

相比「文明化」,沖繩教育者認為「日本化」更為優先,過份強調「文明化」會讓居民憧憬「歐美」而不是日本。例如當時內地女性服裝趨勢是模仿洋服,但沖繩教育者卻鼓勵居民穿和裝。沖繩教育同時改造歷史觀,主張沖繩在歷史上、民族上皆為「日本人」,沖繩語是日語的方言,並以此推論成為「日本人」才是沖繩的「進步」,藉以掩蓋「文明化」與「日本化」的矛盾。

同樣出於國防理由,明治政府以北海道為「皇國北門」,推動愛努人同化。不同於沖繩的是,日本往北海道送入大量殖民者,以改造北海道為「日本人居住的土地」。在二戰前的日本,殖民地帶有「透過移植民開發的土地」一義,與現代「外來者統治原住民土地」的用法有異,北海道當時也稱為「殖民地」。

在明治前期,政府對愛努人不甚重視。愛努人納入對其不利的日本法律體系,土地被墾殖者侵蝕,特別保護法被廢止。1890年代,因《教育勅語》發佈、內村鑑三不敬事件與歐美人內地雜居論爭,日本對歐美與傳教士抱有劣等感與恐懼。由於「歐美」開展對愛努的教化,北海道教育界提倡對愛努的救濟教育,以防止傳教士獨佔愛努教育。

北海道教育界雖然提倡定位愛努為日本國民,卻主張愛努為異種,教育方式與和人不同,需要採取分離教育。在對外關係將愛努納入「日本人」,與對內關係不能將愛努當成「日本人」的對比下,同化目標放在「數十年」、「百年」的將來,最終目的與一時便宜並存,以漸進為名得以成立。

1899年,日本政府公佈《北海道舊土人保護法》,給予愛努人土地以將之化為農民,建立異於和人的愛努小學校。為節省經費,愛努小學校由一般六年改為四年制,農業與教育補貼僅限於「貧困」的愛努人,並由「舊土人共有財產」中籌措。這種「最終納入」與「當下排除」的「漸進」理論,未來也會出現在台灣與朝鮮的統治政策中。

1895年,日本在甲午戰爭戰勝清朝,取得台灣。對於台灣應納入「日本人」範疇,還是加以排除,日本內部有各種意見,但始終沒有明確方針,只跟隨事態發展。1895年4月,日清締結條約,日軍前往台灣,但台灣當地居民成立「台灣民主國」抵抗,日軍在10月平定全島前受到重大損失。台灣漢族武裝集團與原住民仍舊抵抗,武力鎮壓持續至1915年。

面對意料之外的抵抗,日本一開始以總督府為軍事組織實施軍政,其後名義上改為民政,但保有軍事規條。與沖繩及北海道有別,台灣由軍人擔任總督。日清條約中給予台灣居民兩年緩衝期決定去留,假如這兩年能策動台灣居民離開,日本就可以從日本送入殖民者改造台灣。總督府軍人與文官最初主張,台灣統治應重視國防,提議改造台灣為「日本人居住的土地」。受此因素推動,加上派駐台灣官僚質素低落,總督府對原本住在台灣的人嚴酷暴虐,無故毆打搶掠、佔領民家、隨意處刑、侮蔑固有風俗習慣。

為轉換成「日本人居住的土地」,需要獎勵內地人前往台灣殖民。但殖民者多數來自在內地無法維生的下層民眾,到台灣後與官吏勾結,透過賄賂巧詐從事建築與採購官方物資,對台灣居民態度惡劣。原本台灣人口密度已相當高,無法像北海道一樣送入開拓農民,殖民者多是寄生在總督府下,尋求一獲千金,盡可能短期間獲利返鄉的人。

兩年期限後,台灣只有0.16%的人離開,日方殘酷行為徒增台灣人的反感。台灣當地治安不穩,未確立地方行政機構收取地租,稅收無法補足統治費用,造成每年數百萬日圓赤字,而當時日本政府全體稅收為每年八千多萬日圓。基於民族主義復仇輿論與國防價值,主張放棄台灣的意見只是少數。為擺脫「東洋野蠻國」定位,爭取改正與歐美的不平等條約,台灣的差劣統治也不能持續。

有外國顧問提議日本政府應對台灣實行間接統治,利用台灣舊習,高薪培養內地官員赴台,施政以綏撫居民與開發富源為主。按此方向,教育應重實業教育,只以當地菁英為對象。重視國防論者則主張同化教育,以台灣為帝國南門,認為實業教育無法確保當地人在敵人來襲時對日本忠誠。

在實業教育背後的普遍性文明意識形態上,日本並不如歐美,在儒教文化上,日本不如中國。與沖繩情況相似,在台灣推動「文明化」與「日本化」之間並非等同。對歐美的自卑感加速日本依賴赤裸裸軍事力量與暴力的心理,並讓日本強調歐美「殖民地統治」與日本對台灣的統治不同,抗拒當時潮流的間接統治,並自我陶醉於經營赤字是日本為東洋和平不計利害的慷慨行為。

台灣總督府在1898年7月制定初等教育公學校令,重視「修身」與「國語」。初等教育科目有所削減,沒有設立中等教育,需要支付學費,學校建造與經營費用由居民負擔。這種不完整的教育型態令居民不滿,學校升學率低落。日俄戰爭以後,日本財政困難,台灣教育削減成本,與內地教育差距日益擴大。但因為國防原因,台灣教育絕不放棄忠誠教育,令教育現場更為矛盾。

1903年,時任台灣民政長官後藤新平表示,台灣的教育沒有方針,要在教導日語三個世代後才決定,實際等於將決定方針一事無限期保留。日本對台灣的統治採用最差的折衷方案,無法獲當地居民信服,一直維持直到帝國崩潰。

在法制上,日本沒有對台灣做出明確選擇︰既不讓台灣人成為法制上「日本人」,有憲法的權利與義務,讓總督府的權力違憲;同時並不明確表明台灣不適用於憲法,讓台灣在法制上自「日本」排除出去。結果是台灣是「日本」一部份,台灣人是「日本人」,卻沒有內地居民的法律權利。這種曖昧狀態以「明治二十九年法律第六十三號」,即六三法固定下來,讓台灣變成總督府統治的獨立王國。

台灣統治以軍政開始,讓軍方與總督府有「實際上的立法權」,可繞過議會實行權力。1896年2月,日本政府提案台灣武官總督制,直屬於天皇,有實際上的立法權。另設拓殖務大臣,屬內閣成員,管轄台灣與北海道。這讓台灣變成法制上是「日本」,但定位上卻不是「日本」區域,因為總督可頒布在台灣有法律效力的「律令」。1896年3日,這項提案以六三法名義在帝國議會提出,被議員質疑台灣是否適用憲法,政府只保持曖昧。由於議會激烈反彈,法案暫時撤回,加上三年有效期限後通過。

不論是議員或學者主張者,大部份只是從面對歐美或藩閥勢力的角度提倡將台灣編入「日本」,未考慮過當地居民的待遇。如梅謙次郎般提倡權利與義務同樣同化的人,人數就更為稀少。

1898年就任台灣總督的兒玉源太郎與民政長官後藤新平主張,內地法律不適用於台灣人,並以律令發布治安立法。內容包括暴力手段集結首謀者與教唆者死刊,相關人員入獄;無正當工作並有擾亂公共安全與風俗「之虞」者可要求強制勞動;實行保甲與連坐;恢復苔刑。

後藤排除法制上台灣的「文明」,同時熱衷導入物質的「文明」,建造鐵路、港灣、自來水、下水道、兵營、砲台等基礎建設。行政官被給予大幅權限,以警察執行地方行政。後藤支持六三法,拒絕本國干涉總督府王國,提倡優遇台灣總督府官僚,卻不要求官僚擁有專業技能。為開發財源,後藤實施鹽、菸草、樟腦、鴉片專賣,而鴉片買賣在內地為法律禁止。1906年, 鴉片與樟腦專賣佔總督府歲收50%以上。

1902年,台灣抗日武裝大致被鎮壓,六三法第二度屆滿。總督府主張延長六三法,議員則反駁台灣可如北海道或沖繩訂立特別法,總督沒有必要擁有立法權。對議員質問台灣總督性質,後藤與兒玉避免直接回答,最後六三法再延長三年。1905年,六三法因日俄戰爭緊急延長。翌年,議會通過與六三法大同小異的三一法(明治三十九年法律第三十一號),廢除六三法的台灣評議會提議,總督府繼續行使既得的獨裁權,台灣的曖昧定位就此固定。

1910年,日本合併韓國。韓國的定位幾乎承襲台灣模式,總督府擁有無限期獨裁權,法制上定位在既是「日本」又非「日本」的曖昧地位,教育採取台灣的折衷形態。面對歐美傳教士在朝鮮的教育系統,日本朝鮮總督府一方面培養「忠良國民」,另一方面因成本問題施行簡易教育。

為阻礙朝鮮人脫離國籍,總督府不在朝鮮施行日本的國籍法,以朝鮮慣習法為由不承認朝鮮人脫離國籍。另一方面,為防止朝鮮人移居內地後成為「身為日本人的日本人」,內地與朝鮮之間不存在移籍手續,不明文的將朝鮮人從「日本人」中排除。在個人層級,朝鮮人與台灣人都成為既是「日本」又非「日本」的存在。

日韓合併時,日本輿論幾乎一致倡議朝鮮同化,主張日韓本為同文同種,並以沖繩為例作比喻。輿論提及以雜婚與移居為同化方法,較不重視經濟利害,並再次提及經營赤字是為了「東亞和平」的「俠義行為」。日本報紙對朝鮮有清楚的從屬關係意識,認為朝鮮人缺乏「文明」,但同時反對歐美傳教士對朝鮮人的影響,展示出「文明化」只能局限在不與「日本化」矛盾的範圍內。

日韓合併後,總督府對朝鮮人在「日本」的定位採取機會主義式論調,在國防上有需要將朝鮮人化為「日本人」,但在侵犯總督府立法權或需要耗費的義務教育則採取拒絕態度。1911年初,總督府以制令公佈《朝鮮會社令》,規定在朝鮮開公司必須得到總督府認可。內地報紙大肆批評這種做法,認為是軍政主義,會阻礙朝鮮經濟開發,然而也不關心朝鮮人的處境。

內地到朝鮮的殖民者勢力比在台灣強大,對總督府是一大麻煩。總督府對朝鮮殖民者與朝鮮人本身的人權同樣毫不在乎,因此可輕易認為朝鮮人也是「日本人」。朝鮮殖民者為保護自己的權利,更想將朝鮮人自「日本人」中排除。殖民者既批評官僚專制,同時又蔑視被殖民者,這與加拿大、澳洲、南非等地有相似之處。為保持獨裁狀態,總督府鎮壓殖民者的「民權」運動,將在朝鮮的內地人與朝鮮人都固定在「一視同仁」的無權利狀態。

日本帝國法律被區分為屬地法與屬人法,帝國議會的參政權是屬地法,徵兵則是屬人法。日本政府並不信任朝鮮人與台灣人持有武器,排除他們在徵兵範圍之外。為防止內地人逃避兵役,日本帝國禁止原籍遷移,以免在法律上無法區分內地人、朝鮮人與台灣人。

1917年日本政府制定「共通法」,承認完成兵役者透過通婚或認養入籍移籍。承認朝鮮人移籍內地後可在內地獲得權利。這不會動搖到總督府特權,因為內地人或朝鮮人在朝鮮同樣受總督府管制。在總督府特權、殖民者權利、兵員資源、「一視同仁」的官方見解、同化與排除意圖等利害交錯下,形成只承認遷入內地戶籍者為法制上的「日本人」,排除朝鮮人與台灣人在外的情況。

1919年3月,朝鮮發生三一獨立運動,總督府血腥鎮壓,掀起內地言論要求改革朝鮮統治的討論。與此同時,美國開始排除日系移民,至1924年停止日系移民移入。日本一方面受歐美歧視,另一方面又以「帝國」姿態侵略周邊弱者,兩者在設定「日本人」界線問題上密不可分。

在當時各種輿論中,主張仿傚歐美、統合各民族的單線文明觀念,最終不容於往後的國粹主義。亞細亞主義提倡種族平等,但始終存在與歐美對抗的思想,屢屢陷入「敵人」與「同伴」的二元對立。主接民族之間切斷交流,只透過通商等有限來往的論述,則未有考慮貿易摩擦與資源榨取的情況。

1918年,原敬擔任日本首相。原敬一直希望改以文官擔任總督,在台灣成功任命文官總督,但在朝鮮因陸軍反對,退而求其次任命海軍軍人為總督。原敬的構想是朝鮮最終將與內地相同,提出內地法延伸至朝鮮,國防與司法由內地主管監督,治安交由一般警察維持,教育與內地相同,內地人與朝鮮人混居,准許公開通婚。與軍方不同,原敬的同化論以與歐美協調、讓日本成為「文明」國家一員為前提,沒有歐美列強會趁朝鮮人反叛而介入的恐懼,認為「文明化」足以改變朝鮮人。

原敬以1912年沖繩獲參政權為模型,認為朝鮮與台灣可按同樣的國民教育、實際徵兵、整備地方制度,最後賦予參政權此一路線編入「日本」。但沖繩與朝鮮、台灣不同之處,就是後兩者設有總督府。統合朝鮮與台灣進「日本」意味著廢除總督府,可以預想會受到總督府全力抵抗。原敬主張「內地延長主義」,而不是當地居民自治,與他一直要打破總督府特權的政治目標相關。

規定台灣統治的三一法在1921年期限屆滿,原敬在與台灣總督府對立下,在1920年末起草取代三一法的法案。最終草案妥協於漸進式改革,以盡量延長內地法為原則,總督府立法定位為例外,但既有的總督法立法則繼續有效,而且保留總督府立法權,不會恢復台灣評議會。新法與之前的法例不同,屬於永久法。

台灣總督面對議員質詢時依舊採取機會主義的漸進論。原敬的答辯也沒有太大差異,此法案已是他與總督府妥協下的最大極限。法案以法三號之名通過。其後原敬在1921年11月被暗殺,改變台灣定位的嘗試就此中斷。

朝鮮三一運動後,朝鮮總督府在1920年代展開統治改革。原敬任命的海軍朝鮮總督齋藤實上任後,廢止笞刑與憲兵制度,取消《朝鮮會社令》,准許發行朝鮮語報紙,統一朝鮮人與內地人官吏薪俸,大致容許宗教教育,放寬宗教團體規定。齋藤整頓內地人與朝鮮人通婚法律,在地方行政設置諮詢機構,將就學年限提升至與內地相同,設立京城帝國大學。

然而在實際上,廢止憲兵後反而強化警察、俸給統一但內地人官吏有額外薪俸、地方諮詢機關沒有議決權並大致採取任命制,會員沒有提案權、普通教育仍必須學習「修身」與「國語」、就學年限「隨當地狀況」可縮短、未有實施義務教育,都顯示總督府的改革有限。

打破總督府特權一事則更難以推進。司法權仍留來總督府手上,當地居民參政權看不出有任何進展。日本政府為保有朝鮮否定朝鮮人自治,總督府為保持獨立性則反對賦予朝鮮人帝國議會參政權,只提案在朝鮮成立權限受限地方議會。帝國議會認為地方議會侵犯帝國議會權限,加上內地與總督府之間在1929年的官僚鬥爭,總督府的提案被棄置。之後齋藤總督離職,朝鮮人參政權問題退回沒有明確方針的「漸進」階段。

在琉球處分後,沖繩人中有表面提倡同化,實際要求取得同樣身為「日本人」的平等、促進文明化的意見。1876年出生在那霸的伊波普猷,在沖繩中心首里感到自己是外人,在東京就學後也察覺社會默認規則中不允許沖繩人參與政治與實業。伊波轉為重視學問,自高等學校入學前就一直探尋沖繩認同。

伊波認為沖繩歷史是不偏坦日本與清朝任何一方,也期待沖繩內部的對立調和。首里統一沖繩與日本併吞琉球以武力導向調和,但也會造成僵硬統治與階級差異。其後伊波以日琉同祖論試圖解決權力帶來的困境,將權力者用以定位沖繩人為既是「日本人」又非「日本人」的說法,用作指涉沖繩人特質屬於多樣性「日本人」之一。統一不是偏狹的同化,而是朝向多元化的「大國民」方向。

對於沖繩的「特質」,伊波提倡把沖繩人視為「琉球民族」的獨特民族,主張琉球民族過去在物質與精神上足以形成國家社會。當時沖繩看來無法主張與日本對決,因此伊波必須在「與日本調和」及「創造沖繩民族主義」兩面作戰,主張沖繩人是日本人,但與日本人有所不同。

沖繩民族主義的問題在於,為了讓沖繩人與日本人有非政治性、文化上的連結,就需要強調與愛努人及「生蕃」的差別,認為後兩者缺乏政治能力。同樣,在有限框架下創造沖繩民族主義,只能以日本民族主義為模型,也會忽視沖繩內部更少數者之間的差異,讚揚耀武揚威式的民族主義。那霸出生的伊波當然知道首里在征服沖繩後的榨取行為,日後也批評首里的同化為「血液的榨取」。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沖繩發生經濟大蕭條,糧食缺乏至必須食用有毒的蘇鐵,情況被稱為「蘇鐵地獄」。與日本本土統合,讓日本最脆弱的沖繩應聲而倒。在經濟不景氣面前,伊波否定他之前對沖繩文明化的努力,悲觀認為小民族注定被歷史壓碎。思想與個人感情生活的困境讓伊波離開沖繩,轉向純粹研究學問。在此之後,伊波不再鼓吹過去的日琉同祖論與強勢擴展的沖繩民族主義。

1913年,台灣漢人大地主家族的林獻堂拜訪明治元勛板桓退助,翌年以板桓為會長成立台灣同化會,提倡對台灣「一視同仁」。台灣同化會成立一個月後被總督府解散。與此同時,林獻堂致力設立屬於台灣人的私立中學。

至1920年代,台灣人明顯從傳統教育轉向現代教育。文化上,台灣人從「文明化」立場提出改革,但由於台灣擁有歐美現代文明的流入管道,「文明化」與「日本化」之間的裂縫更為明顯。1920年1月,台灣留學日本內地的留學生組成新民會,既主張文明化,同時批評同化政策充滿歧視。台灣留學生一面追求身為「日本人」的權利,一面追求「非日本人」的多樣性。這種願望在制度中的具體化,就是「台灣自治議會」這項政治要求。

以與日本方最低限度摩擦為界線,台灣留學生採取的方法是置換支配者的言論概念。最初留學生選擇的方針是「撤廢六三法」,但在法三號通過後遭挫。後來留學生轉向殖民政策學,指出自治主義是國際「文明殖民地統治」的新潮流,提出台灣應獲自治的主張,向帝國議會請願,希望設立由台灣住民選舉產生的台灣議會。

在日方議員引薦下,1921年1月,第一次台灣議會設置請願正式向帝國議會提出。請願書以台灣為帝國一部分,台灣人是善良的國民為框架,同時鼓吹台灣在地理與歷史上的特殊使命,希望保持不同於「日本人」的獨特性。日本政府向議會照會不接受請願,最後這次請願在議會沒有審議就被直接拒絕。

1922年2月,第二次請願同樣未經討論被駁回。請願運動核心的蔡培火與林獻堂,以1921年成立的台灣文化協會為基地,在1923年起在台灣巡迴演講,普及科學知識與「新文明」。總督府展開正式取締行動,並延伸內地的治安警察法,對集會與出版加以限制,以解僱、撤銷特許、拒絕貸款等方式打壓連署,禁止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登記為結社,並逮捕在台灣的同盟成員。

1923年2月,第三次請願得到請願委員會審議,但委員會認為設立台灣特別議會有違帝國憲法,因此加以否決。設置台灣議會與帝國議會採用內地延長主義方針矛盾的弱點,至此暴露無遺。其後多次請願同樣遭到駁回,在第七次請願更被當時首相若槻禮次郎直接批為違反憲法。

1927年,台灣文化協會正式分裂。主張公然與日本對決的左派掌握文化協會主導權,舊幹部如蔡培火等脫離,成立台灣民眾黨,林獻堂退出運動暫時出國。請願運動雖然繼續,但已沒有實現的可能。1930年,台灣民眾黨分裂,林獻堂與蔡培火組成台灣地方自治聯盟,與當局妥協,只主張地方制度改革。1934年第十五次請願被拒後,請願運動結束。1936年,地方自治聯盟亦宣告解散。

在朝鮮,獨立運動力量較台灣大,自治運動相對微弱。自1920年起,朝鮮「國民協會」請願在朝鮮推行眾議院選舉法,主張朝鮮不是殖民地,應享有「日本人」的參政權,樂意以徵兵制來交換。對這些爭取為「日本人」的朝鮮人而言,日韓是對等合併,與歐美殖民地支配完全不同。「國民協會」的看法僅限於一部份朝鮮人,其領導人在1921年被獨立派刺殺。

帝國官方對朝鮮參政權請願運動無法徹底否定,但政府實際上對之視若無睹。另一方面,1925年日本審議普通選舉法,合資格的內地居住朝鮮人得到選民資格,1929年首次出現內地朝鮮人候選人。1932年,主張同化為「日本人」以獲得平等的親日朝鮮人朴春琴當選眾議院。朴氏在眾議院就廢除渡航限制、義務教育、統一貨幣、義務兵役等議題,要求對朝鮮「一視同仁」。政府雖然沒有否定,但實際上以「為時尚早」、「有待研究」等方式擱置。其後對於限制朝鮮米輸入問題,朴春琴質疑是差別待遇,對政府失去耐性。

隨著中日戰爭發展,陸軍在1938年引入朝鮮志願兵制度,但朴氏廢除渡航限制與朝鮮人參政權的要求依然不獲政府接受。至太平洋戰爭爆發,朴氏已失去利用價值,在眾議院選舉中落選。戰後,朴春琴因親日無法在朝鮮立足,被指為「民族的叛徒」,逃亡日本後,又被日本政府劃為「在日朝鮮人」,法律上變成外國人,1973年在東京逝世。

1937年後,中日戰爭激化,日本兵力不足,開始在朝鮮推行「皇民化政策」,內容包括強制朝鮮人參拜神社、對天皇忠誠、排除朝鮮語必修科、「創氏改名」、志願與徵兵制、勞役徵召等。皇民化政策不只是同質化,也是一種精神的總動員體制。

總督府推行皇民化政策時,不只要與朝鮮民族主義為敵,也同樣敵視根據外國例子指「內鮮一體」不可能的論調。為此總督府強調日韓同祖論,逐漸消滅「朝鮮」與「日本」有別的稱呼,指稱朝鮮語是日本一種方言,提出「民族」本位屬於西洋民族主義,與東洋的國家本位不同。部份朝鮮知識份子期望未來平等、對「西洋」「東洋」之別有共鳴,或者出於對前現代習慣的批判,開始改變立場協助皇民化。

隨著日本在太平洋戰爭日漸不利,需要更大規模動員與徵兵,過去對朝鮮與台灣的曖昧「漸進」策略已不可行。自1942年起,日本推行一定程度改革,但在觸及戶籍與參政權等攸關「日本人」界線的關鍵問題,日本帝國自我改革的能力就迎來局限。

1944年,日本開始對朝鮮人徵兵,總督府計劃在朝鮮實際眾議院議員選舉法與戶籍法,允許一部份「皇民化」人士與前日本軍士兵轉籍內地,條件在父母或戶長配偶為內地人下可以放寬,親屬移籍受到限制,移籍條件受地方法院審核。

總督府的提案被內務省反對。內務省認為移籍應僅限於居住內地朝鮮人,假如允許居住朝鮮的朝鮮人移籍,數目將會以數十萬計。內務省主張強硬同化論,並對朝鮮人推行「抑制人口增長政策」,包括延後結婚年齡、鼓勵女子勞動、指導單身男性提升經濟生活,以及實施優生法。仍然增加的朝鮮人則移居內地以外帝國控制的地區。對服日本兵役的朝鮮人,內務省並不視他們為「日本人」。在一直拖延下,移籍改革直至終戰依然沒有結論。

1944年底,朝鮮與台灣參政權問題開始具體浮上檯面討論。陸軍基於戰局對賦予參政權相當熱心,但內務省警保局與地方局仍然持反對意見,提議朝鮮中樞院與台灣評議會議員改為民選,但權限僅限於對政府諮詢提出建議。12月底,日本政府就賦予朝鮮與台灣參政權審議設置調查會。調查會指出若賦予參與權必須將朝鮮與台灣編入「日本」,意味著需要廢除總督府,當中也有意見指,假如朝鮮與台灣議員人數過多,會阻礙議會運作。

但戰局已不容改革延遲。1945年3月,政府決定朝鮮與台灣眾議院分配名額分別定為23名與5名,貴族院分別為7名與3名,限制門檻與人口比例相比相當高。總督府存廢問題仍然繼續擱置,導政朝鮮與台灣無法實施其議員在帝國議會通過的法律,產生制度上的矛盾。法案在4月正式公佈,但卻沒有施行令,變成口惠而實不至,直到日本帝國崩潰仍未實行。

日本敗戰之後,非在日朝鮮與台灣人變成非「日本人」,有內地戶籍的在日朝鮮與台灣人在《舊金山和約》後視為有特別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愛努人被分類為「日本人」,但適用於北海道舊土人保護法。沖繩則在戰後27年間處於模糊的法律地位,由美國單獨佔領。

美國為自我辯護對沖繩的佔領,批判日本之前對沖繩的歧視。但美國對沖繩統治之嚴苛,未來將逼使沖繩人走向回歸日本之路。佔領沖繩一開始就帶有軍事性質,在1950年成立「民政府」後,民政長官與副長官仍然由軍人擔任。民政長官與副長官,以及之後的高等專員,掌握行政、司法、立法三權,猶如過去的總督府。美國自稱為了東亞和平而佔領沖繩,其自戀傾向也與日本帝國統治朝鮮與台灣時相似。

美國擁有壓倒性軍事力量,沒有需要同化沖繩人以確保後者的忠誠心。在當時冷戰環境下,將沖繩納入美國只會帶來麻煩。在教育上,美國禁止沖繩對天皇忠誠的教育,但沒有要求必修英語,也沒有禁止日語。美國在沖繩更重視高等教育,以培養成為美軍協助者的當地菁英。與此同時,美國鼓勵琉球文化,恢復傳統藝能。

在政治上,美國不信任沖繩居民的政治能力,不合符己意的候選人一律視為「共產主義者」。沖繩自治政府權力有限,即使推出保障人權法案,也以高等專員的布令為優先。受僱於美軍的沖繩勞工不適用於勞動關係法,沒有集體談判權。高等專員可自行改變選舉法,否決稅率法案、制定治安立法。

對戰後日本政府而言,沖繩的定位是既屬於「日本」,又不是「日本」的土地。戰後沖繩縣行政單位已不再存在,沖繩事務歸外務省管理。《舊金山和約》後,日本政府稱對沖繩仍有潛在主權,沖繩人仍是「日本人」,但權力行使在美國手上。唯一仍當成內政管理的沖繩事務,是法務省所轄的戶籍,戶籍仍使用「沖繩縣」這已經消失的名詞。

1954年起,美國限制之前自由的琉球列島與日本本土之間轉籍,與日本本土往來需要民政副長官發出渡航證明書。本土的「日本人」因應美軍需要,受到「外國人」的對待。沖繩人住在本土,則與一般「日本人」有相同法律地位,擁有參政權與被選舉權。在這種曖昧位置下,沖繩人在國外不是任何政府的外交保護對象,既不屬「日本」亦不屬「美國」。

在美國佔領初期,沖繩人要求復歸日本的聲音不多,復歸運動由沖繩保守派主導。較多聲音傾向主張振興「沖繩民族」,並憧憬能在美國保護下建立和平國家。自1951年起,由於對美國的支配幻滅,讓支持復歸論的黨派迅速增加。沖繩方面主張的復歸論不是對日本無條件忠誠,而是考慮這是否對沖繩有利。

因韓戰爆發,美軍用作軍事用途而佔領的沖繩土地逐漸增加,徵收與補償全由美方決定。沖繩方希望透過主張為「日本人」,至少可以與日本處於同樣法規下,領取補償金與受勞動法規保護。為了先提升沖繩的民生,1950年代的復歸運動大多主張保留美軍基地,只在民政施政權上復歸日本,暫時擱置反戰與反基地等問題。

1956年6月,因美方提案一次買斷用作軍事基地的徵用土地,引發沖繩跨黨派的「全島鬥爭」。運動放棄一直使用的親美語彙,強調守護沖繩土地即守護「日本國土」,以民族主義運動形式向日本本土保守政府求援。但日本政府擔心刺激美國,決定靜觀其變,不願視沖繩人為「日本人」。

沖繩方面為取得更多支持,需要轉變過去親美反共的論調,並改變戰術訴諸反戰情感。1960年代後半,反越戰運動發展,讓本土對沖繩的關心開始提升。1968年,沖繩舉行行政主席選舉,以「反日美安保」、「反基地」、「立即無條件復歸」為口號的候選人當選。1969年11月,日美政府發表共同聲明,宣佈除了美軍基地外,1972年沖繩施政權歸還日本。

在復歸成為現實後,沖繩出現對復歸理想破滅,批判日本方面自私任性的聲音。隨著權力運作,人們只能被分類為「日本」、「美國」、「沖繩」,反復歸所要質問的,正是這種不斷重劃的界線。然而,這無法阻止復歸的潮流,1972年5月15日,沖繩「復歸」日本。

作者指出,日本帝國是「後進」帝國,在擴大支配地區時,總是強烈意識到「歐美」的威脅。對「歐美」的競爭意識,影響日本在周邊地區政策討論中,輕視經濟成本,重視國防,執拗於確保原住民忠誠心的傾向。日本動員國內士兵成本低廉,以及不信任朝鮮人與台灣人的忠誠心,讓帝國不願編組以原住民為核心的殖民軍。恐懼於支配地區被歐美奪去,日本一直試圖推行同化論,令統治成本與當地反彈日益增加,從而陷入惡性循環。

「後進」帝國另一性質,是支配必然只能觸及附近的地區。日本從北海道與沖繩的統合後,二十年內急速獲得台灣與朝鮮,對後兩者是殖民地還是「日本」一部份一直陷入認知混亂。假如日本獲得像非洲那麼遙遠的地區,就不會有強硬主張「日本人」化的聲音。沖繩地理較接近、領有時期較早、趕上憲法發佈、人口較少,是沖繩在法制上納入日本體系的重要因素。在台灣與朝鮮,實行徵兵制、賦予參政權與推行義務教育都遠較沖繩困難。

「後進」同樣對文化上的民族認同有影響。在日本,所謂「普遍」文明已為歐美獨佔,傳統文化則以儒教文明為先,日本方面能保持權威的,就只剩「國語」與日本文化,以及對天皇的忠誠心。由於「日本文化」本身就是為對抗「歐美」與中國而創造,與要求普遍性的帝國主義擴張矛盾,日本同化政策出現「文明化」與「日本化」之間分離的現象。

隨著時期與政策不同,在國家判斷下,朝鮮人與台灣人有時會納入「日本人」的界線,有時則被排除在外。日本帝國的排除並不一定只以民族為單位進行,例如居住內地的朝鮮人就被賦予參政權,但女性內地人則沒有。要進行排除或包容,完全是按個別政策或對象而決定。

包容可以是絲毫不遜於排除的一種支配形態。作者認為,必須要做的不是譴責排除、接受包容,而是質問「設定界線」這種現象本身。官方民族主義只把國民當成國家資源,不重視任何國民的權利,因而完全沒必要限制國民範圍。從下而上的國民國家運動,則在重視「國民」範圍的權利同時,提倡保留權利分配,限制「國民」範圍擴大。

在日本帝國中,支配方實際上並沒有貫徹將周邊住民包容入「日本人」,或者徹底排除在「日本人」之外,而是置他們於既是「日本人」、又非「日本人」的曖昧定位上,以「漸進」、「同祖」一類說辭將之正當化。若明言他們是「日本人」,就必須給予他們權利;若明言他們不是「日本人」,則無法當他們是國家資源來動員。出於自身利害關係,總督府、帝國議會、內地部會、軍部、殖民者立場也互相矛盾。有時民族主義或種族主義不是本質動機,而是用來包裝其他動機的表現形態。

作者最後指,不管站在甚麼立場,在今後的時代裡,應該賦予「日本人」怎樣的意義,以及要怎樣構想這條界線的形式,都是人們應該深思的問題。人們的命運不是由國家或「日本人」所賜予,決定命運的權利理應掌握在人們手中。

2023年6月17日 星期六

反穀

看完了斯科特的《反穀》,討論人類生態改造、農業、定居與國家出現的過程。人類塑造環境最重要的第一項技術是用火,以清除植被、改變植物生長、驅趕獵物。西元前9000年左右,已有智人栽培植物與馴養動物的零星證據,至西元前5000年,肥沃月灣已有數百村莊種植完全栽培化的穀物。

作者否定美索不達米亞地區出現農業需要施行灌溉的說法,指當時波斯灣比現在更深入內陸,栽培植物遺址當時是沿海沼澤地,接壤不同生態區。當地居民可依靠多種食物來源,栽培植物只是其中一種。在氾濫平原沖積土上耕作,所需勞動力遠比旱地耕作少。

當農莊越來越普遍,植物、牲畜與智人也被馴化。穀穗經選擇栽培,形成顆粒不易脆落、限定生長的品種,在缺乏人類幫助下無法生存。馴養動物活動範圍受限,面對人類的選擇壓力,逐漸變得溫馴,對外部刺激反應較低,雌雄差異減少,大腦容量縮小,幼崽死亡率上升,生育率急劇增加。人類圍繞在農莊行動,依靠少數品種維生,飲食營養單一。

定居將多種物種長時間集中在狹窄空間,成為新型流行病出現的溫床。早期人口眾多的居住點突然被遺棄,有可能就是因為流行病。霍亂、天花、腮腺炎、麻疹、流感、水痘都是自城市化與農業開始出現。寄生在各物種的疾病互相感染,加上動物與人類與其廢棄物共處,以及因食物種類單調而營養不良,都讓病原體更快速擴散。農作物也會受疾病與其他動植物威脅,令農莊的食物基礎極為單薄脆弱。

定居、農業、灌溉、城鎮都在早期國家之前兩千年出現。美索不達米亞務農人口成為國家臣民的原因,可能是海平面在公元前3500至2500年急劇下降,減少耕地面積,人口更為集中,灌溉變成當務之急。早期小邦一般壽命甚短,解體十分平常。居住點本身已經基礎脆弱,再加上納稅與戰爭就有更大風險。

早期國家建構的地理條件,是土地肥沃、水源充足、水運方便,以集中人力資源。國家需要可管理、易收取的徵稅基礎,早期國家符合此條件的維生方式只有種植穀物。相比塊莖與豆類,穀物易見、大致同時成熟,可儲藏、分割、估計、運輸,方便收稅官徵收。至於狩獵、採集、捕撈海產、游耕、畜牧業等維生方式,人員流動與分散,收稅官無法回收管控人口的成本。

由於耕種者是國家菁英的收入來源,為防止人口逃離,國家築牆以劃出政治範圍。為紀錄土地收入以向農民徵稅,官僚發展出專門的書寫系統。當國家消失,文字的使用就算不會完全消失,也會大幅減少。除非受到逼迫,農民不會自動生產精英階層徵用的盈餘。國家會以強逼性的手段達成目的,但也要平衡子民集體逃亡的風險。

奴役制度在國家發展中佔重要地位,為美索不達米亞早期國家提供出口紡織品的勞動力,提供最艱苦工作的勞力,並充作菁英地位的標誌與獎賞。最明確的奴隸來自戰俘,被視為與馴化的家畜無異。征服者可以挑選適齡、有特定技能的俘虜為己所用,不需自行培育人力。婦女經常被充當妻妾僕人,兒童則被同化。戰俘奴隸確保階級分化最底層有新血補充,不需作苦工的奴隸則用於點綴菁英。對早期國家而言,掠奪戰利品是戰爭的關鍵目標。獵奴戰爭可部份滿足人力資源需求。軍隊中每個人都期待分贓時獲得一份。

早期國家的體質脆弱,會因歉收、傳染病、森林濫伐、土地鹽化、戰敗、內部衝突、精英壓柞過度等情況而消失。國家「崩潰」意味著頂點消失,由更自給自足的基本單位取代。作者認為,這不一定等於秩序崩壞,也可能是開創新政治秩序的契機。在戰爭與流行病下逃離國家核心,可挽救許多原本會喪失的性命。文化上可能會不再受中央束縛。人民回歸採集與畜牧維生,但可能因此避免農勞、穀物稅與流行病,身份與來去更為自由。國家「崩潰」後稱為「黑暗時代」,是因為國家紀錄消失,我們所知有限,而不是文明之燈熄滅。

不在國家統治之下的人會被國家稱為「野蠻人」,被視為對文明構成危險。作者主張,自國家出現開始,直至國家體系開始宰制非國家體系人民,中間的階段可稱為「野蠻人的黃金時代」。在此期間,野蠻人可以掠奪國家的豐富資源,也有可以做買賣的地方,為自己的生活增色不少。

文明與野蠻之間並不是單向,逃離國家、改變維生方式的人一直存在。「部族」是國家的指稱,與真相相去甚遠。這些團體是不同民族為相同軍事目的而聚集的鬆散聯盟,而不是國家所稱的「單一」民族。對突襲國家的野蠻人而言,國家的報復相對安全。野蠻人機動而分散,可逃入國家軍隊不能到達的地方。

突襲掠奪可能變成殺雞取卵,讓居民逃離、社區摧毀,因此突襲者更像是在「勒索保護費」,這在本質上與國家並沒有很大差別。古代國家經常符出大量資源希望野蠻人停止侵略,這些付出可能被美化成「禮物」,以掩飾實際上的納貢。野蠻人與國家的關係,可看作是將定居人民盈餘據為己有的競爭陣營。遊牧民族需要定居社區為資源與貿易來源,假如遊牧民族寄生的國家崩潰,他們也會隨之瓦解。

作者指出,野蠻人的貿易商品包括許多其他非國家體系的人口,強大的野蠻人以犧牲其他野蠻人為手段為自己圖利。此外,野蠻人以傭兵身份向國家出售自己的軍事技能,以其武力壯大國家規模,這等同於自願自掘墳墓。

2023年5月3日 星期三

騙局︰為什麼聰明人容易上當?

看完了《騙局︰為什麼聰明人容易上當?》,講解騙徒詐騙的步驟與技巧。人們認為騙子應該與自己一樣對說謊愧疚,因而有相應的表現,但騙子並不一定會感到羞恥,即使羞恥也不是在任何情況都無法隱藏。說的謊越多,就越不容易從微表情露出馬腳。人們在沒有負面提示下會預設信任他人,這本身不是壞事,但會讓騙徒有機可乘。

判斷誰可能被騙時,受害者的個人特質並非最重要因素,情境因素則是重要指標。如果一個人常感到被孤立或寂寞、人生遇到重大轉變或有財務需要,就特別容易受騙。處於格外脆弱的情緒狀態會讓人變得衝動愛冒險,讓平常看來愚蠢的計劃或建議變得令人心動。

欺詐第一步是選定受害者,需要正確判斷對方的來歷喜好。這包括觀察目標的外觀特徵,以及透過肢體表情讀出弦外之音。一般人會從自身的觀度觀察別人,因而經常誤判。騙子則有動機辨別他人的細節,讀出目標的情緒與欲望,並展示自己希望在別人心中留下的印象與影響力。

騙子能識破人們的喜好,裝作有共通點,令人產生熟識感。熟悉感可以透過事先準備與鋪陳、偽裝偶遇、重複出現、假裝有共同認識的人而建立。當受害者對騙子越來越有熟悉感,會更願意與騙子分享私事,騙子的籌碼就更多,更懂得如何討受害者歡心。

在選定目標時,騙子知道如何讓目標降低警覺,無法辨別社會線索,以免事跡敗露。人們降低警戒的因素包括時間、感情或情景中的壓力,讓目標以為自己有主導權,以及涉及金錢與貪欲。

選好目標後,騙子開始展開前情鋪陳,最重要的是動之以情,讓目標無法保持理智。人們總是先生出感覺,然後才透過認知與辨識過程產生清楚看法。特定情緒會令人做出特定行為,用特定方式解讀訊息。騙子得預先設想每種情緒與行動的關聯,度身訂造有效的戰略。

在詐騙前戲中,說故事是最有力的方式,讓人毫無保留接受某些訊息。當故事言之成理,人們往往全然接受它的真實性。故事的成功要素是戲劇化的情節,讓人感同身受,在故事角色中看到自己的影子,認同故事隱含的喻義,改變對現實的看法。新聞事件可以令民眾情緒激昂,騙子稍加利用就可以編造絕佳的詐騙前戲。

接下來是設下圈套的階段,騙子需要提升聽眾好感,降低聽眾抵抗力,說服目標跟從自己的計劃。騙子可以先幫目標一點小忙,再得寸進尺要求他們為自己做更多事。以退為進是另一種手法,騙子先提出較不合理的要求,在被拒絕後再利用人們的罪惡感,讓人答應較不麻煩的要求。「中斷再造」技巧是在提出要求後,改變說辭再次出擊,打斷人們的評估過程。「低飛球」則是先開出簡單要求,在對方接受後再變卦,提出更多要求。珍奇稀缺性可以引入上鉤,珍貴情報讓人逼不及待交易。說話內容很多、很快、聽來複雜,能夠增加聽眾認知負荷,影響他們的判斷能力。

當騙子設好圈套,目標會覺得故事聽起來合理,自己值得有這樣的福氣。人們總是覺得自己最獨特,能力特別出眾,不會是被騙的傻瓜。騙子投其所好,滿足人們的虛榮心,利用人們最得意的特質讓目標深信不疑。就算有人指出受害者上當,受害者也不會反省改變,反而先懷疑證據的真假,合理化自己的行為。人們對個人挫敗寧願忽略而不想記取教訓,這表示上過一次當的人,往往會被同樣手法騙第二次。

人們接收周圍訊息時,傾向接收正面積極的一面,過濾負面悲觀的訊息。只想成功時,人們會忽略失敗的可能。騙子會利用「獲利誘餌」,讓人們自以為得到合理的結論,使短期詐騙變成長期詐騙。對未來不切實際的樂觀態度,讓人們嘗到獲利誘餌時相信好運會持續,甚至自鳴得意而錯失抽身良機。

當受害者完全信任騙子,騙子會讓受害者淺嘗失敗滋味,以確認能從受害者身上撈到多少好處。破局失利後,受害者理應設立停損點,卻因為之前的獲利誘餌而期望過高,加碼下注,期待翻身。人們選擇性接受特定證據,好讓現實看來符合期待。詐騙專家早已選好最佳守備位置,讓目標對故事深信不疑,不會轉身離開。

在受害者身陷騙局,再次付出,一敗塗地後,騙子達陣收網,享受成功果實。人們做出重大投資與選擇後,就無法理性評估潛在損失有多嚴重。減少損失代表承認錯誤,而承認錯誤的心理成本太高。偏好維持現狀令受害者繼續損失,讓騙子有時間獲利脫身。

騙子達陣後需要排除阻礙,避免騙局公開,好繼續用相同騙局引誘新目標上當。有些騙局會一開始要求受害者守口如瓶,否則不會獲利。但大部份情況下,騙子無需買通他人,就能讓受害者因害怕名聲受損而閉嘴。

作者最後指,人們上當是因為誤信騙子口中的真實,以為騙局會讓人生變得更好,會為人們的存在賦予意義、提供價值,並點出方向。追根究底,詐騙專家販賣希望,因此騙徒是史上最古老的行業,並歷時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