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萬事揭曉》,應該是David Graeber最後之作,與考古學家David Wengrow合著,遠比Graeber獨著的書好看,不那麼浮跨,內容詳實,敘事謹慎,頗有啟發。本書內容是以近期考古學證據,描述過去人類社會多種組織方式,駁斥單線、宿命、決定論的社會演化論與大歷史敘事,提出人類社會眾多可能。
作者指,不論霍布斯的原始戰爭狀態,還是盧梭的純真採集社會,都與考古證據不符。過去的人類嘗試過各種社會組織,有能力自我創造並獲得自由。沒有理由認為小團體比較可能實現平等主義,或者大團體必須有國王。
歐洲啟蒙時代時,美洲原住民曾經強烈批判侵略者的制度,強調歐洲制度缺乏自由、人們互相爭鬥、缺乏互助關懷。啟蒙運動參與者幾乎都會以原住民的批判為武器,反對既有社會體制。為了維護歐洲優越感,回應原住民批判,部份歐洲思想家發展出社會發展階段論,主張文明、演化、進步造成的不平等不可避免。
哥貝克力石陣由約西元前九千年開始建造,之後幾世紀持續改建,變成二十座巨石圍牆形成的建築群。紀念性建築物可上溯至冰河期,包括石廟、「王侯」墓葬、猛獁象屋等,涉及複雜設計與大規模勞動力協調。但冰河期社會卻幾乎找不到顯示階級社會的其他跡象。
作者提出,要理解這種情況,需要放棄過去人類只有一種組織社會方式的偏見,認清古時人類同樣是「自覺的政治行動者」。哥貝克力石陣蘊藏季節性模式變化,人們只在季節性節慶聚集,建造者既非採集者亦非畜牧者,而是一年內在兩者間遊走。同一個人可以經歷各種生活方式,有時像遊群,有時像部落,有時像國家,在不同社會體制中切換,定期建立階序又加以拆毀。
隨著時代演進,理論上科技進步應該會讓人更容易四處移動,但大多數人的社會世界反而越來越狹隘。冰河期後,世界各地都有非農業人群的紀念性建築,如北美波弗蒂角、日本繩文聚落、芬蘭巨大教堂、烏拉山脈巨大偶像等,這些地點可能是神聖之地。作者認為,神聖與私有財產概念同樣都是獨佔排他的機構,兩者在形式上非常相似。在儀式脈絡下,日常生活的自由平等關係反轉,部份人擁有命令與懲罰他人的權力。
北美西岸非農業人群認識種植技術,但拒絕農業,顯示文化細分過程可能充滿自覺。加拿大西北岸人群仰賴捕魚,冬季聚居大型沿海村莊,春夏分散成小型社會單位。其南方加州原住民社會身處多樣化環境,依靠捕魚、狩獵、樹木果實,房屋樸實,藝術表現在編織籃子。克拉馬斯河以北存在戰士貴族統治社會,財產由奴隸組成,南方則強調私有財產。北方喜好鋪張宴會,南方以勤奮節儉為美德。
作者提出,兩種社會的分別可能來自互相接觸下主動互相對照,強調自己的不同,書中稱為創始分裂。奴隸制盛行於北方,最初是一種家庭制度,混合剝削與照顧,主要是因為貴族無法使自由民成為可靠勞動力。加州人群體驗到奴隸制帶來的暴力,認為自己必須建立隔絕暴力的制度,在社會所有層面上越來越認真對照彼此。階序關係與平等往往同時出現,彼此互補,家庭制度出現統治支配,自覺平等主義則防止上下關係從家庭延伸至公領域。
加泰土丘位於土耳其中部,在約西元前7400年開始有人居住,持續一千五百年。當地每個家庭自成一個世界,隨季節種植作物與狩獵,藝術與儀式描繪女性為獨特社會形式的共同創造者。重構穀物馴化的研究顯示,肥沃月彎從開始種植野生穀物,到穀物完全馴化,經過長達三千年。作者提醒,這三千年時間不能用「農業革命」一筆帶過。這段時期的人視耕種為眾多管理環境方式之一,不太在意分開野生與馴化植物。
加泰土丘以氾濫農耕方式耕種,勞力付出較少,也不需要中央管理。氾濫農耕難以畫下土地界線,有利於發展重新分配田地的靈活制度。在肥沃月彎乾燥低地,氾濫農耕是新石器時代早期經濟重要特徵。早期耕種者只做最低限度的維生工作,佔據特定地點不是為了農耕,而是為狩獵、採集、捕魚、貿易等其他原因。農業與馴化概念並不適合形容早期耕種者的生態,他們引導大自然為自己完成大部份工作。
與肥沃月彎低地相對,高地發展出另一種文化模式,以石頭建造宏偉建築,充滿男性陽剛氣質與掠奪意涵象徵,基本上排除對女性的關注,就像哥貝克力石陣那樣。兩種文化對立有可能是自覺的差異化,也就是雙方創始分裂的結果。
早期農業擴張多是在填補採集者的空白領域,也有中歐新石器時代早期農業失敗的例子。作者認為,決定早期農業社會命運的不是「生態帝國主義」,而是人類自由投入或抽離農業那種「自由的生態」。「玩樂農業」是全新世社會非常廣泛的特徵,再過幾千年才出現「認真的農業」。
人類群體規模擴大,必然會出現國家、文字、官員、階級等這種說法,已不再為現今考古證據支持。許多早期城市缺乏統治階層存在證據,有些城市的中央集權則似乎出現又消失。城市開始出現時間在西元前五千年後,當時河流更為安定及海平面高度趨穩,大河沿岸出現廣闊肥沃的氾濫平原。肥沃沖積土壤促使農業更專業化,三角洲水生資源則補充城市所需。
烏克蘭巨型遺址可追溯至西元前四千年紀初,比最早的美索不達米亞城市更早,面積更大,維持約八世紀。當地黑土肥沃,可養活密集聚居人口。遺址沒有公共設施、防禦工事與紀念性建築的證據,建築由上千家屋組成。經濟模式為小規模耕作、牲畜飼養與狩獵活動,食用多樣植物與動物,參與喀爾巴阡山脈至黑海地區的貿易。巨型遺址幾乎沒有戰爭或菁英崛起的證據,可能是透過複雜互助制度解決問題。
最早的美索不達米亞城市時期在西元前四千至三千紀初,完全看不到君主制存在的明確證據。戰士貴族社會出現在城市生活邊緣,最初出現契機可能是與城市平等主義唱反調。青銅時代印度河城市沒有王室雕塑與紀念性描繪,市民生活重心是公共浴場,沒有戰士貴族階級存在的證據。在中國新石器時代晚期,自西元前2600年起出現多個城市,當中既有存在戰爭與工藝品證據的石峁遺址,也有社會階層化後在約西元前2000年廢除階級制度的陶寺。城市讓社會可能範圍大幅擴大,但沒有直接決定甚麼社會形式最終得以實現。
墨西哥特奧蒂瓦坎可能曾經有十萬人聚居,在西元100-200年城市早期階段,建造金字塔與羽蛇神廟等大型建築,有儀式性殺戮的證據。西元300年前後,羽蛇神廟被燒,神像遭破壞,不再有儀式性殺戮。城市大量資源用於建造石造房屋給大部份居民,多數市民似乎過著舒適生活。壁畫藝術描繪的似乎是迷幻場景。到西元550年左右,城市社會結構瓦解,居民四散。
西班牙征服墨西哥的當地盟友特拉斯卡拉由城市人民議會決策,議會運作被西班牙人紀錄下來,顯示特拉斯卡拉由民選官員組成的議會審議,對全體市民負責。有志進入議會者應該要展現自我貶低精神,接受公眾辱罵、自我隱居、禁食折磨、嚴格道德教育等試煉。考古證據指出特拉斯卡拉沒有中央神廟的跡象,城市幾乎由市民的講究住宅佔滿。作者提出,特拉斯卡拉傳承了特奧蒂瓦坎部份精神。
作者從書中例子提出最根本的三種自由形式︰遷徙自由、不服從命令的自由、重組社會關係的自由。社會權力有三種可能基礎︰暴力控制權、知識控制權與個人魅力,這三項原則都構成了現代國家根本制度的基礎,分別對應統治權、官僚體制與競爭性政治領域。三種基本統治形式有完全獨立的歷史根源,不必然是密不可分。
西元前1500-1000年中美洲奧爾梅克以巨大人型雕像聞名,但沒有穩定軍事或行政機構證據,組織化權力只在限定時間內為盛會服務,特別是互相競爭的球賽,社會權力以個人魅力為基礎。南美洲查文在西元前1000-200年,社會建立在秘傳知識的相關圖像,由知識控制權主導社會權力。十八世紀路易斯安那州納奇茲人只以國王神聖王權發出絕對命令,官僚體制有限,也沒有競爭性政治領域。作者稱它們為「一階政權」,只以一種基本統治形式為中心。
各「早期國家」有不同的社會權力基礎︰埃及早期統治者結合統治權與行政組織;美索不達米亞國王混合行政組織與英雄政治;古典馬雅統治者融合英雄政治與統治權。作者稱之為「二階政權」,當中第三種統治形式幾乎被排除在人類世事範疇之外。
作者指,「國家形成」過程實際上可能各種截然不同的情況,或許是榮譽競賽嚴重失控,或許是供養死者的儀式無可挽回地講究,或許是大規模殺戮、男性挪用女性的應用知識或女祭司統治。各種發展以統治權、官僚體制與競爭性政治三項原則為基礎,但可以發展成各種事態,無法以起源或定義窮盡。
十七世紀對抗法國入侵的北美溫達特人,既展示出明確遠離任何形式支配者的努力,同時明白任何時候支配者體制都有可能回歸。北美原住民揭示農業帶來的演化陷阱並非不可迴避,其政治敏感最後深刻影響歐洲啟蒙思想家,間接地仍然影響現在。
北美原住民與後來其法國倣效者同樣重視「自由」,但與前者不同的是,後者三種基本自由形式——遷徙、不服從命令、重組社會關係——逐漸磨滅。作者提出,這可能是因為著重文化區界線差異讓制度變得固定,同時戰爭俘虜讓照顧與統治兩件事連結,戰俘與奴隸成為不是外人又不是內部成員的存在,人們逐漸失去改變人際關係的能力。
本書最後的終結還是很有David Graeber風格︰人類「原始」形式、社會「本善」或「本惡」、過去沒有不平等或政治意識、某種「革命」改變一切、「文明」與「複雜性」必然以人類自由為代價、小團體自然會是參與式民主,但不可能在大規模社會實施等,都是神話,無法與證據相容。「即使是此時此刻,人為干預能夠造就的可能性也遠比我們一般以為的更加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