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8日 星期六

知識社會學

本日說的是Berger與Luckmann的《知識社會學——社會實體的建構》,也就是The social construction of reality的中譯本。

首先是知識社會學的關注點︰

我們認為知識社會學是關注社會中成為「知識」的事物,而不論這種「知識」是否有其終極的妥當性。因為人類所有的「知識」都是在社會情境中發展、傳遞和維持的;知識社會學就是要致力理解這些為常人視為當然之「現實」的過程。換句話說,知識社會學是對「現實」的社會建構過程的分析(p. 9)。


在此過程中,常識扮演重要的角色︰

無論是從科學、哲學,乃或神話的系統來為現實作理論建構,都無法窮盡社會中視為「真實」的事物。正因如此,知識社會學必須先把人們在生活中「所知」的當作「事實」處理。易言之,常識性的「知識」比「觀念」,更適合成為知識社會學研究的主題。更細緻地說,這種「知識」網羅了各種意義;無此,社會根本不能存在(p. 24)。


日常生活的現實︰

我所理解的日常生活,是一個井然有序的現實。因為它在我能理解之前便已安排有序,並將自身強置在我面前。所以,日常生活的現實是已然客觀化的;這也就是說,它是一套在我能理解前即已派定為客體的對象所組成(p. 36)。


例子包括言語、他人的存在、與人互動與知識。當日常行動重複、定型,就成為制度,一種人為的客觀現實︰

在經驗上,制度是一個客觀的現實。它是個人出生前即已存在,而當人死後仍持續下去,這種歷史之自身就是現存各制度的傳統,具有高度的客觀性。相對而言,個人的一生只是客觀的歷史和社會中的插曲。故而,制度之歷史與客觀的事實性是不可否認的。無論個人是否喜歡,制度是外在於個人,並且持續存於現實中。因此,個人無法隨意地拒斥制度,但制度卻可抗拒個人的改變與規避(p. 76)。


我們須謹記,制度的客觀性無論如何巨大,仍是人為的產物。此外所說的客觀化,正是人類活動外在化的過程。換言之,制度之有客觀性,是因人類活動已客觀化的結果;而且,也只有在人類所經驗的社會中方具所謂客觀性(p. 77)。


制度之延續,則有賴於合法化︰

當制度秩序中的客觀化事物要薪火相傳時,合法化的問題便產生了。介此,正如我們所指出的,制度的自明性質並不能由個人的回憶和習慣化所維持,是以歷史和個人的歷驗間的一致性被打破了。由是為謀恢復,必須給制度傳統中各種隱默因素一個「解釋」和理由。而合法化正是這「解釋」的過程。


合法化藉著客觀意義在認知上的妥當性來「解釋」制度秩序,並透過規範的嚴峻而辨明制度秩序實際的強制之處。所以,合法化是具有認知和規範的成份。易言之,合法化不只是一些「價值」的事物,也意涵一種「知識」(pp. 109-110)。


作者指出四方面的合法化過程︰辭彙、實用理論、純理論與象徵性共同體。

就個人而言,社會要成為主觀的實體,則在於社會化︰

社會化可界定為︰將個人持續且廣泛地導入社會的客觀世界之過程。是以,初級社會化是個人在孩童時期成為社會一員的第一步。而次級社會化則是將已社會化的個人,導引入社會中各種新的部門的過程(p. 149)。


至於本書的要點,那就是「社會實體與個人存在間之辯證關係」,不是傾向其中一面,而是動態的交集。

2011年5月23日 星期一

生活的經濟學

本日談的是貝克夫婦的《生活的經濟學》,以經濟觀點解釋生活那樣。

談到民營化,作者似乎傾向支持︰

公營企業的決策方式,大致上都被認為是遲緩而欠缺效率的。


......公營企業在用人和訂價策略上,也會因為政治因素的考量而受到很大的影響。例如,公營企業主管的薪資所得,通常都遠低於民營企業的水準,因為如果他們支領的薪資過高,可能會被指責支領不當薪資而承受到政治壓力。


......另外,公營企業不能任意辭退員工,而且在工會的要求下,他們對員工的加薪幅度也很大。再者,公營企業往往也容易屈服於消費者的壓力之下,而將產品售價降低。


......政府可以進一步推動民營化,也應該做得到。公營企業顯然比較沒有效率,也比較沒有彈性,因為他們無法將政治因素排除於經濟決策之外(pp. 36-37)。


作者認為︰

只要政府有權影響企業的經營環境,那麼貪污問題就會再度出現。......要降低企業以不當手段來影響政府決策,只有一個辦法可以發揮長期的效果,那就是削弱政商之間的關係(p. 210)。


作者對自由市場的看法︰

以個人行為及市場競爭為基礎的經濟制度,要比政府管東管西的制度來得有效率。不過,長期來講,自由市場體系可以讓人民養成獨立以及主動積極的行為原則,而這部分的影響可能更為重要(p. 98)。


在市場經濟制度裏,商品價格、勞工薪資和公司利潤等,都是根據市場競爭來決定的。消費者、勞工以及資方,都是透過市場競爭來決定如何分配他們的消費額度、勞力,以及資金,以便產生最大的價值(pp. 257-258)。


這種說法至少要有兩個前提才能成立,一是個人能充分掌握資訊,並具足夠判斷力作理性決定,二是市場的各參與者對市場之影響力差別不大,為充分競爭提供空間,而不致於出現寡頭壟斷甚至獨佔。

關於金融市場︰

金融市場大漲或大跌,通常和經濟基本面的關係不大,往往是由一些較小的事件引起的,例如某個併購計劃在甚麼時候宣告流產等。原因大家都知道,就是投資人的一種群體本能。換句話說,投資人在作決定之前,會先判斷別人會怎麼做,然後根據這個判斷來決定自己要採取甚麼行動(p. 323)。


股價在最近兩個月(按︰1987年)總共下跌了25%,股票總市值幾乎損失一兆美元。這當然是一筆巨大的數字,但對一般人的資產來說,實際的損失並不大,因為多數人的資產是和技術及訓練結合在一起的,這些才是創造目前以及未來財富的工具(p. 327)。


作者提到以經濟理論來分析政策的要旨是︰

個人及組織的行為,是根據動機及誘因來決定的。例如,在商品價格較高,或服務成本提高的時候,一般家庭就會樽節開支;相對的,在商品價格上升之際,廠商便會增加生產。動機及誘因會影響行為,這是不變的事實,而且由常理就能看得出來。可惜的是,當人們討論公共政策的時候,總是會將常理這回事拋諸腦後(p. 355)。


的確,誘因是人類行為的要素,因此說公共政策原意很好,但不談誘因,仍然是不足的。但在討論問題時,還需要注意以下兩點︰

對於複雜的問題,有時候並不容易分辨清楚哪些說詞是真實的。不過,有兩個可以用常識來判斷的方法,倒是可以讓人把問題看得更清楚。第一個,就是看看提出這些說詞的人,會不會因為故意誇大問題的嚴重性而得到好處。第二個,就是看看這些說詞有沒有事實根據。有時候只要稍微查證一下,就知道有些說詞是沒有甚麼根據的(pp. 176-177)。

2011年5月16日 星期一

新自由主義化的空間

大衛哈維的《新自由主義化的空間》,若干個月前說要看看這作者的書籍,結果也拖了這麼久。

還是隨便地引幾段,新自由主義與國家︰
墨西哥的案例呈現的是自由主義與新自由主義的一項關鍵差異︰在前一種狀況,債權人承擔源於不良投資決策的損失,在後面一種情況下,債務人被國家和國際勢力強逼接受償付債務的成本,而不論這對當地人民生計和福祉有何後果。如果這要求將資產以超低價格轉讓給外國公司,那就這麼辦(p. 14)。

新自由主義國家的基本使命,是要創造「優良的企業環境」,因此要替資本累積最佳條件,而不論這對就業或社會福利造成的後果(p. 20)。

新自由主義並未令國家或國家的特定機構(例如法院)變得無關緊要,像近幾年右翼和左派許多評論者所主張的那樣。然而,國家機構及其作為,有了徹底的重新構造(尤其是強制和同意的均衡、資本力量與群眾運動的均衡,以及行政及司法權力和議會民主權力這兩方面的均衡)(p. 24)。

新自由主義的「成就」︰
在甚麼意義上,我們可以說新自由主義轉向解決了資本累積欲振乏力的問題?它在刺激經濟成長的實際成績,可說是令人沮喪。......那麼,為甚麼有這麼多人被說服相信,新自由主義是「唯一出路」,並且已經非常成功呢?原因有二。首先,地理不均發展日趨反覆無常,使得某些特定疆域以其他地方為代價,產生了驚人的進展(至少是暫時性的)。......其次,在上層階級的角度來看,新自由主義確是大舉成功。它不是復辟了統治菁英的階級力量,就是替資本家階級形構創造了條件(p. 36)。

作者認為新自由主義的發展繫於不斷進行奪取式累積,當中包括四個主要元素︰私有化、金融化、危機管理與操控以及國家重分配。

說到非政府機構(NGO)︰
NGO不是民主機構。它們傾向菁英主義,不擔負責任,並且就定義來說,也遠離那些它們要保護或幫助的人,而不論它們立意多麼良善。它們通常隱藏了議程,偏好與國家及階級勢力協商或施加影響。它們通常會控制它們的委託人,而不是代表他們。他們宣稱且假定要替那些無法自行發聲的人說話,甚至界定了那些他們所代言者的利益(宛如人們自己辦不到這一點),但它們的正當性,總是令人懷疑(pp. 46-47)。

新自由主義下的群眾運動︰
新自由主義越是被視為失敗的烏托邦計劃,掩飾了階級力量復辟的成功計劃,它就越會替群眾運動的崛起奠下基礎,後者呼籲平等主義的政治要求,追求經濟、公平貿易和更大的經濟安全。

新自由主義下權利論述的興起,在帶來問題的同時,也提出了機會。......對於做為塑造我們生活之主導過程的無盡資本累積的批判,導向了針對內含在那個過程中的特殊權利——個人財產權和利潤率——的批判,反之亦然。因此,提議一套不同的權利,就連帶承擔了說明這些權利可以內蘊地鑲嵌其中主導性社會過程的義務(p. 62)。

資本主義與生活︰
目前在工作場所,以及生產—消費過程中發生的每件事情,都以某種方式陷入了資本循環和積累。幾乎我們現在吃喝穿戴,收聽、觀看和學習的每件東西,都以商品形式來到我們面前,而且由分工、產品利基的追求,以及體現資本主義信條的論述與意識形態的一般演化所塑造。唯有當日常生活已經完全朝資本循環開放,以及政治主體的願景,幾乎完全受制於鑲嵌在這種循環的狀況,資本主義的運作方能以情感性的意義及正當性做支撐。在這種情勢下,身體變成了「積累的策略」,而且我們全都得在這種條件的符號底下過活(p. 77)。

之後作者提到了資本累積內三種社會過程︰奪取式累積/貶值、空間與時間中的資本累積及社會鬥爭的政治,詳情還是不說了。

至於作者的空間概念,乾脆將p. 138的圖表貼出來似乎較方便︰



作者說,各空間要保持辯證的張力,應該自由橫越各空間來分析那樣。

2011年5月11日 星期三

文化與社會

本日說《文化與社會》,是一本編選集,所以每篇引一兩段就好了吧。

狄爾泰「人文研究」︰

要想了解自己,只有透過完全的理解活動來達成;但想要了解自己和他人,只有將我們經驗的種種,轉化為表達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方式來完成。因此只有當我們把經驗、理解、表達這三者結合在一起,「人」才有可能成為人文研究的主題;而這三者互相連繫的特質,也就是人文研究的獨特之處。也只有當我們採用結合了經驗、表達和理解三者的研究方法,去探究某個主題時,我們的研究才稱得上是人文研究(p. 46)。


帕森斯與席爾斯「價值觀與社會體系」︰

這個共同的文化/符號體系在某些層面上,便摺行動者樹立了規範的意義。有了這個標準值之後,如果自我希望被他者理解(即自我想得到本身所預設之他者的回應),就必須遵從這個規範傳統。這套其同的文化符號便成為一個媒介,這個媒介塑造了自我和他者的行為模式,由此才衍生出(定義出)他者在面對自我的行動時所作的適切回應。上述過程構築了一個穩定的相互期望系統的條件;在此系統中,自我和他者不僅應該相互交流,而且必須恰如其分的交流互動。


如此遵循著適切互動的傾向,其實正是為了服膺一套標準模式。這個標準模式就是文化——文化不僅是一套溝通符號,而更是一套行為準則。經由互動,自我和他者的行為動機便和標準模式融為一體。在建構行動體系之際,價值觀取向是其中最有影響力的文化成分(p. 56)。


葛蘭西「文化與意識形態霸權」︰

只有在知識份子與俗民大眾之間存在著理應於理論與實踐之間出現的統合時,——也就是說,只有在知識份子一直是屬於群眾的有機知識份子,以及只有在他們能夠縝密思考、連貫組織群眾在實踐運動中所引發的原則和問題,從而形成一個文化與社會集團時——我們才能擁有文化上的穩定與思想上的有機特質。......只有靠接觸俗民大眾,哲學才能有「歷史感」,並且滌清個人的知識份子氣味對哲學所帶來的污染,讓哲學「活起來」(pp. 70-71)。


索緒爾「符號與語言」︰

語言符號所結合的不是事物和名稱,而是觀念和聲音意象。後者不是物質性的聲音或純粹物理意象,而是那聲音在心理上所留下的印記,在我們感官上所留下的印象。聲音意象是感官的,而且如果說聲音是「物質性」,也是相對於「概念」這一較為抽象的用語而言。


我們觀察自己的話語時,聲音意象的心理特徵變得明顯。我們不必張嘴動舌便能跟自己說話,或在腦海裏吟讀詩文。


......語言符號因此是一個雙面的心理實體...... 觀念/意象(pp. 77-78)


莫頓「科學之規範結構」︰

所謂「科學精神」,乃是一連串具有感情成分、限制科學研究者研究取向的價值觀與規範。展現這些規範的形式包括「指示」、「處罰」、「偏好」以及「認可」。它們都是透過一些體制化的價值觀而取得正當性。這些規定由法則和典範加以傳遞,並且以制裁的方式加以強化,使得科學家在不同的程度上都能將之內化,因而形塑出他的「科學良知」,或者,用近來大家所偏好的詞彙來說,他的「超我」(p. 91)。


有四組體制上的成規構成了現代科學的精神;包括︰普遍主義、共產主義、無私性以及組織化的懷疑論(p. 92)。


李塞特「價值體系與民主制度」︰

如果我們要比較各國價值體系,首先必須能將各國價值體系加以區別及分類。......本文所運用的模式變數主要涵蓋三類價值區分,分別是——「成就」與「命定」的區別;「普遍性」與「獨特性」的區別;以及「明確」與「模糊」的區別。一般社會價值體系評定個體表現並加以定位時,主要運用兩種評定方式;一種是強調個體的卓越能力與成就,另一種則突顯遺傳或其他先天特質...... 此即成就/命定所代表的不同著眼點。第二類區分模式中,「普遍性」是強調所有的社會分子應該依據相同的標準得到相同的待遇......而「獨特性」的著眼點在於突顯個體之獨特性,依不同特質及不同身分,給予不同的待遇。第三類區分模式亦是著眼於如何看待個體;「明確」的概念強調依照個體在社會中佔有的特定位置加以對待,而非籠統地將其視為具有群性的社會成員(p. 103)。


巴特「摔角的世界」︰

摔角不是運動,是景觀...... 真正的摔角,也就是被誤稱為業餘摔角的那一種,是在二流的室內場地表演的,那裏的觀眾自然而然融入嘆為觀止的比賽現象,有如城郊電影院的觀眾;而且這一批人滿腔憤慨,因為摔角是一種預先套招的運動...... 觀眾根本沒興趣知道比賽是否有暗盤——這樣是對的;他們沈浸在這一場景觀最主要的旨趣,亦即棄絕所有動機與後果︰重要的不是他們想到甚麼,而是他們看到甚麼(p. 119)。


沙林斯「食物作為象徵符碼」︰

使某個物件變得對某些種類的人而言有用處,這種社會意義在該物件的物質特性中並非顯而易見的,就如同它在交換過程中可以被賦予的價值也是看不見的。「使用價值」比起「交換價值」而言並非比較不具象徵性,或比較不能武斷認定。因為「有用性」並不是該物件的性質,而是該物件性質的「意義」。......人類社會中沒有一樣物件、一件事情,是具有本質意義或能夠流動的,所有的意義都是人類賦予的(p. 130)。


高夫曼「框框外的活動」︰

假設你要觀察一連串的活動——這些活動具有依照特殊規則而編排訂定的固定框架,並且是所有經過認可的參與者的主要注意力的共同集中點;然而,當這樣的活動正在發生的同地、同時,似乎無可避免的,其他模式或線路的活動(包括狹義的溝通活動),也同時發生著。當人們著手處理(如果真的有人去處理)這類與「官方/主要活動」相異的次要活動時,往往會把他們和官方/主要活動分開來看。換句話說,活動的參與者所遵循的「活動進行路線」——或稱為「故事發展線」——事實上橫跨了許多被認定是「框框外的活動」的事件;而這些框框外的活動之所以淪落到次等地位,其實完全是官方/主要活動所主導的特殊規則規範的結果(pp. 144-145)。


吉爾茲「巴里島鬥雞賽之為戲劇活動」︰

在鬥雞賽裏,社會地位當然只是象徵性地受到比賽成敗的影響...... 鬥雞主人受到的影響,都只是暫時性的認可或暫時性的侮辱而已。但是對巴里島人來講,再也沒有任何事物比間接的冒犯更令人竊喜;同理,再也沒有任何事物比間接的冒犯更令人痛苦——特別是當雙方都認識的人都在場看得一清二楚的時候,一齣眾目睽睽的鑑定賽,真是夠「深層」的了(p. 164)。


透納「過渡儀式與社群」︰

在過渡儀式裏,人們自社會結構解放、進入社群,經由社群經驗重新攝取活力,再返回社會。可以確定的是,如果沒有這種辯證關係,任何社會均無法適當運作。過度彰顯社會結構,很可能導致社群滋生病態,游走「法律」之外或對抗法律。反之,過度彰顯社群,就像某些宗教或政治活動;可能接踵而來的便是獨裁、過度官僚作風,或其他形式的結構性僵化體制(p. 185)。


道格拉斯「污染象徵秩序」︰

仔細分析我們對污穢的想法,如果能撇開其中病原論與衛生學的成分,所見的便是一個對污穢的古老看法,認為它是脫序的事物。這個研究方向非常有啟發性。它隱含兩個條件︰一方面有一套符合規範的關係;同時有違反此關係的種種可能。這麼看來,污穢絕非獨立偶發的事件;有污穢必有體系。我們可以說污穢是系統分類下的副產品,因為秩序管理的過程都不免要摒除不合宜的成分(pp. 186-187)。


史密斯-羅森伯格「維多利亞時期純潔觀裏性的象徵意義」︰

如果身體是符號,那麼企圖控制身體功能、制定法規及違紀處分的種種決心也就代表了想要控制或維護社會某些特定族群的慾望。假如身體被看成脆弱無力、容易受到無法掌握的力量殘害,那麼很有可能是這個社會或社會族群本身懼怕改變,這些改變被當做無法控制的洪水猛獸(p. 200)。


湯普森「互助共生的儀式」︰

教會的凝聚力日漸低落絕不是代表勞動階級的自尊、自重及自律的敗壞。相反地,因為擁有一個工業與政治組織的大傳統,曼徹斯特以及紐加塞爾在人民憲章的年代,就是以懂得節制的大規模示威活動著稱。......在距離軍隊經常只有咫尺之遙的時候,他們通常只是擦肩而過,盡量避免任何滋事、挑釁的行為發生。「我們的群眾很有教養」,其中一個指揮回憶道,「我們需要的並不是暴動,而是革命」(pp. 227-228)。


威利斯「男子氣概與工廠勞動的關係」︰

說起來似乎匪夷所思,在槁木死灰的工作經驗當中,工人卻交織出一個生力十足的文化,而且這絕對不只是因為受挫而有的反射動作。這個文化絕不是經過機器剝削的殘渣,而是將經驗給予正面性的轉變,是工人對於在意象、工藝、事物等方面能分享共同價值的喜悅。正基於此,工人階級的工作文化絕對不只是介於人類與逆境之間的泡綿軟墊、橡膠隔膜。它是基於本身權益而生的挪用舉動,是技巧的運用,是有目的之行動與作為。即使是身處困境面臨欺壓,這個文化仍舊保有極人性的特色(p. 234)。


傅柯「性論述與權力」︰

據說過去沒有一個社會像現在這個這樣假正經;權力的機構也不曾如此費心地對它們所禁制的那件事佯裝無知,彷彿決定不去干預它似的。然而至少在重新檢閱事實跡象後,我們發現一切剛好相反︰當今權力中心之多是前所未有的;它所展現及賦諸言語的注意力、它循環流通的各種接觸與鏈結,也都是前所未有的;強烈的快感和持恆的權力所攫取佔有的地盤也是空前的多,為的是把觸角擴展到其他地方(p. 257)。


波赫居「藝術品味與文化資產」︰

在成為培養出來之天性的文化當中,或是已經變成天性的文化當中,中產階級找到合理化其特權唯一可能的原則︰既然無法求助於「身世之權」...... 或是「自然」...... 或是美學價值....... 那麼他們只可以訴諸培養出來的天性以及成為天性的文化,和有時候稱之為「階級」的東西,或是...... 訴諸「教育」,和所謂的卓越不凡...... 為了讓文化能夠實現其首要的意識形態功能,遂行階級收編,並合理化這種選擇模式,因而有必要(而且這樣做就足以)將文化與教育之間同時既明顯又隱藏起來的關連加以忘卻、掩飾並且否認(p. 269)。


柏格「世俗化過程的社會起源」︰

宗教多元化之後,在社會學或社會心理方面的主要特徵是,宗教不能再強逼接受,必須透過市場銷售。幾乎必須優先考慮的是,若要將宗教商品銷售給不受脅逼的消費者,就不能不考量他們對商品的期望。當然,宗教體制仍可以倚恃傳統的聯繫,避免某些信眾在宗教抉擇上過於自由,因為就市場的角度來看,某些「老顧客」依然有強烈的「產品忠誠度」。而且,宗教組織多多少少可以藉由各種促銷活動減少信眾不滿的情緒。儘管如此,基本上必須以懇求的姿態面對大眾,這表示消費者才是市場產品的主導(pp. 313-314)。


阿多諾「文化工業再探」︰

文化工業帶來的總結果是反啟蒙的效應,......啟蒙科技——也就是對自然的逐步征服——搖身一變成為欺騙大眾的幌子,從而變成禁錮意識的工具,阻礙個體發展獨立自主的心智,使其無法理智地為自己下判斷、作決定。獨立理智的個體才是民主社會的先決條件。民主社會需要具有成熟心智的成人來培養與維護。假使大眾遭到不公平的待遇,被道貌岸然者譏為烏合之眾,那麼文化工業難辭其咎。它將人們變成行為相同的一盤散沙,再加以蔑視,同時也阻擋了原本在現代的生產之下得以成熟發展的解放與自由(p. 327)。


馬庫色「從共識形態到工具性控制」︰

一個內在面向存在著,與外在的時勢相區別甚至相對抗...... 這個私密空間已經被工業科技的實況侵入和削減。大量生產與大量分配佔有了整個個人,而工業性質的心理狀態也早就不再局限於工廠當中。「投入內化」的多重過程似乎已僵化成近乎機械化的反應。其結果不是造成適應調整,而是模擬仿效︰個人直接地與社群認同,而且透過這個過程與整個社會認同。


......否定思考的力量——亦即理性的批判力量......失去,在意識形態上是與這樣的實質過程本身相對應︰亦即先進工業社會壓制其生產機制,並將它所製造的貨品與服務事業「推銷」或強加在整個的社會體系上的過程(pp. 336-337)。


貝爾「西方世界意識形態之終結」︰

沒幾個認真思考的人會相信他們可以描繪一幅「藍圖」,然後透過「社會工程」來實現一個和諧的新烏托邦境界。同時,老一代的「反信仰」也失去了其吸引力。現在,很少「典型」的自由主義分子仍會堅持國家不能干預經濟,也很少有中堅的保守主義者——至少在英國和歐陸——會相信福利國家是「通往奴役之路」。因此在西方世界,知識份子面對政治議題時形成了一個籠統的共識︰接受福利國家;去除中央集權為尚;採取混合經濟和政治多元主義制度。就這一層意義來說,意識形態的時代已告結束(pp. 345-346)。


帕森斯「超越壓逼與危機」︰

雖然整個時局的變化是由美國所主導的,但是所有新時代的特色都將散佈在每一個現代社會之中。


......平等原則的運用,比以往任何一個時代都更為普遍。大致上由一些平等的成員組合而成的社會群體顯示出,一些較為古老、私人名位的社會參與基礎......其正當性已被削弱。


......較有生產力的單位,會得到特殊的報酬。相同地,「有效能的組織」,是複雜社會群體在運作功能上的必要條件,而促使這種效能的成因是權力的體制化,其內部自然有分化的作用(pp. 360-361)。


古德奈「論意識形態、文化機器與新興的視聽感官工業」︰

當表意象徵系統的重心遠離概念、轉向圖像的時候,意識形態的基礎就漸漸消失了。現代的傳播系統已經從以報刊為中心轉變成為以電視為中心,回應這個轉變的方式可能不再依循意識形態的模式,而是採用和它完全不同結構的表意系統。現在的表意系統重類比而不是數位,重合成而不是分析,重玄秘信仰體系、新的宗教神話...... 意識形態並未走到「盡頭」...... 它在知識精英之間仍舊保持主導的地位,只不過它不再是大眾重要的感知模式,它已經喪失了群眾基礎(p. 369)。


貝爾「現代主義、後現代主義與道德秩序的傾頹」︰

在一開始,資本主義的經濟衝動與現代性的文化驅力來自於同一處根源,共享自由與解放的概念。這個概念以「狂亂的個人主義」之姿落實到經濟事務上,而在文化層次上,它化身為「無拘無束的自我」。雖然這兩種共同源於對傳統與過往威權的揚棄,但不久之後彼此之間的敵對關係也一發不可收拾。......一旦工作與生產的組織完全朝官僚化的方向走,個人也被貶抑為角色而使工作場所的信條與對自我探尋、自我滿足的強調漸行漸遠時,它們彼此的敵對狀態只會愈演愈烈(p. 390)。


李歐塔「後現代狀況」︰

社會的實踐模式可不像科學的那麼簡單。它像是由不同類型話語(示意性、規範性、操演的、技術的、評估的)等各式網絡交織形成的怪獸。我們沒有理由相信必定可以找出一套所有語言戲局共通的後設指令,或是以為將流通於社會集體中的陳述總體加以規範的後設指令,其總體可被一個可改變的共識...... 所涵蓋(p. 411)。


哈伯瑪斯「現代與後現代之爭」︰

在經濟成長活力和國家體制成就的壓力之下,社會現代化更加深入各種人類活動的舊有形式。這種生命世界臣屬於體制的現象,我認為要歸罪於日常生活溝通的下層結構受到干擾。


......文化傳統的傳承、社會融合、社會化等職責,須依附於溝通理性的準則之上。當以價值判斷與行為基準的再生產和傳輸為中心的溝通行為領域,遭受奉經濟與管理理性為指標的現代化滲透時,就會有抗議與不滿的產生;因為,這些領域本應奉行溝通理性才對(p. 422)。


胡森「後現代導圖」︰

後現代主義的作用根本就不是讓現代主義過時;相反地,後現代其實挪用了許多現代主義的美學策略與技巧於新的角度裏,正因如此,它也重新詮釋了現代主義。在這個詮釋過程中真正過時的,是在批評論述當中有關現代主義的既定觀念,無論有意無意,這些觀念往往都以充滿目的論的進步和現代化理念為基礎(p. 457)。


其實也只是很約略地看完本書,沒有太多得著,不過將待看書籍列表增加了一串就是。

2011年5月10日 星期二

支配社會學

寫寫韋伯的《支配社會學》三本,即《支配的類型》、《支配社會學I》與《支配社會學II》,先由《支配社會學I》開始。

首先是支配的定義︰

「支配」即意味著此一情況︰「支配者」(單數或多數)所明示的意志(「命令」)乃是要用來影響他人(單數或多數的「被支配者」)的行動,而且實際上對被支配者的行動的確也產生了具有重要社會性意義的影響——被支配者就像把命令的內容(僅只為了命令本身之故)當作自己行動的準則。從另外一端看來,此一情況即可稱為「服從」(p. 7)。


之後作者提及直接民主制︰

直接民主制的行政,其存在是不穩定的。隨著經濟分化的出現,行政職務即可能落入有產者的手中。其原因並不在於他們有過人的資資或專門知識,而只是因為他們有「餘暇」、兼職性地來處理行政事務,報酬很低或根本是無償的。對那些被逼要工作以維持生計的人而言,這種兼職就意味著時間——換言之,收入——的犧牲,勞動的強度愈是增加,這種犧牲即愈無法忍受。擁有上述優越的人因此並不僅指那些擁有高收入的人,而是指那些可以不勞而獲、或是只須間歇性勞動即可有所獲的人(p. 11)。


支配者與被支配者的關係,需要「正當性」的理由維持︰

人類的命運並不平等。每人的健康、財富情況、社會身分等等皆有所差異。簡單的觀察即可發現,在所有這些情況裏,境遇較佳者者一直覺得有必要「正當化」自己的處境,認為自己的好運乃是「應得的」,其他人的歹運則是他們的「自業自得」。(p. 16)


究其實,任何支配(就此字之技術性意義而言)的持續運作,都有透過訴諸其正當性之原則的、最強烈的自我辯護的必要(p. 17)。


當中有三種正當性支配關係的純粹類型︰

第一,一個具有(經由協定或指令所制定的)合理規則的制度。在此制度下,當根據規則所「委任」(握有權力)的人要求服從時,服從乃是服從於具有一般性約束力的規範。在此場合裏,每個命令權力的擔綱者,都由上述具有合理規則的制度賦予正當性,只要符合規則運作,他的權力即是正當的。準此,服從乃是針對規則,而非對人。


其次,命力權力的妥當性亦可基於人的權威。這樣的一種權威,進一步可以奠基在傳統的神聖性——一種具有慣習化與恆常化的神聖性,且要求對特定人物的服從。


第三,或者,此種人的權威亦可來自一個正好相反的基礎上,亦即對非日常性事物的歸依、對卡理斯瑪的信仰,換言之,亦即對信仰某個帶來實際啟示、或具有天賦資質的人物,視之為救世主、先知或英雄(p. 17)。


這就是「官僚制」、「家父長制」與「卡理斯瑪支配」。

官僚制的特徵有1. 規則設定權限,包括職務、權力與升遷 2. 分層的職級,在純粹類型裏是一元制 3. 公務與私人活動分離 4. 專業訓練化人員 5. 全職官員 6. 業務需遵照明確、全面、可學習之規則。

作者認為,官僚制是極難摧毀的社會組織︰

官僚制一旦成立之後,其客觀上的不可或缺性與其特有的「非人格性」是相互結合的,這點也意味著此一機制…… 極容易變更效勞的對象,只是那個人能取得控制權。理性組織的官僚系統,即使是在被敵軍佔領的地區,仍持續運轉,唯一要做的事只是更換其最高長官。之所以如此,乃是因為其運轉與否關乎所有人——甚至包括敵軍——的重大利害關係。


……這樣的一種「機器」,使得「革命」——意指以暴力方式創造出全新的支配組織——愈來愈不可能,因為在技術上,此一機器控制了現代的交通工具(電信等等),另一方面也因為此機器的內部結構已日益徹底理性化。在此過程中,「革命」已為「政變」所取代——法國仍可視為範本,因為那兒成功的變革都帶有政變的性質(pp. 57-58)。


近代官僚化促成了專業考試制度發展,因為官僚制要求成員通過專門的技術與事務訓練。不過作者認為,文憑制也有可能製造另一種特權階層︰

大學、技術學院與商業學院文憑的發達,以及進一步要求在各個領域皆設立教育文憑,助長了辦公室與營業所內一個特權階層的形成。此種文憑構成其持有者要求……獨佔一切社會與經濟有利地位之基礎。當我們聽到各方傳來要求課程標準化與專業考試的呼聲時,可別以為突然間來了陣「教育熱」,其目的毋寧說是想要限制這些位子的供應量,並由持有教育文憑者獨佔這些位子。就此種獨佔而言,「考試」在今天已成為一種普遍的手段——這也是它之所以持續推展的緣故。由於取得教育文憑所須過程需要相當多的費用,而且在這段時期裏無收入可言,這種努力也意味著才能(「卡理斯瑪」)的受壓抑與財富的佔便宜,因為隨著教育文憑之大量製造而來的,往往是(為獲得文憑而付出的)「知性」花費的減少,而非增加(pp. 71-72)。


之後是家父長制︰

在家父長支配裏,支配者命令的正當性則由其屬下人格性的服從來保障,而且只有其權力的事實與界限是由「規範」而來,不過這些規範乃是由傳統所神聖化,而非制定。這個具體的支配者的確是他們的「支配者」,永遠是第一個浮現在帔支配者腦海中的念頭。除了受制於傳統與可以抗衡的權力外,支配者可以依憑己意、自由地行使權力,絲毫不受規則的阻撓(pp. 75-76)。


對傳統的恭順與對支配者的恭順,乃構成家父長權威的兩個基本要素。傳統的力量限制了支配者,從而有利於權力服從者——他們沒有任何正式的權利(p. 78)。


隨著家共同體日漸分散,家父長的絕對權力也分散到其他領主上,形成家產制︰

原初當家長將其依附者(包括被視為家人的年輕男子)安置於其廣大領土的份地上,讓他們擁有自己的房子與家庭,並提供他們家畜與農具時,只不過意味著家共同體的分散化。然而,正是這種最簡單、莊宅的發展,導致了完整家權力之無可避免的弱化。


……這樣的一種關係,就算最初純粹只是一方的支配,仍然會演變出權力服從者之要求互惠,而且此一要求「理所當然」地成為社會所承認的「習慣」(p. 80)。


「家產制」支配因此乃是家父長制支配結構的一種特殊變形——透過分配土地(有時尚包括農具)給家中年輕男子及其他依附者的方式,將家權力分散化(p. 82)。


由於缺乏職務與私人活動的分別,家產制的官吏與官僚制有異︰

與官僚制相反的是,家產制官吏的地位乃來自其對支配者之純粹人身性格的隸屬關係,其面對子民的地位也不過是此種關係的一個外延。……因此,家產制官吏的職務忠誠並非對即事化任務的一種切事性的職務忠誠(職務忠誠的外延與內涵乃由此種任務來界定),而是一種婢僕的忠誠,奠基於對支配者之嚴格人身隸屬性關係上;這種忠誠乃是(原則上)無止境的恭順——忠誠義務的一部分。


……所有家產制政體的服務規則(類似我們現代概念裏的「行政規則」),究其實,也不過是來自支配者之授與或恩寵的、個人性的純粹主觀性質的權利與特權;實際上,這也可說是家產制國家公共規範之整個體系的一般性現象。官僚制國家之客觀的規範、以即事化目的為取向的就事論事的態度,在此是付之闕如的。官職與公權力的行使,乃是為了服務支現者個人、以及得到此一職位的官吏個人,而非「即事性的」目的(p. 107)。


家產制支配是家父長制權力分散的結果,由此自然會產生支配者與其他地方支配者之間的衝突︰

沒有任何行政技術足以防止領域內各個部分脫離支配者之影響力的一般性傾向,而且,愈是遠離支配者之所在地,此一傾向即愈強。最接近支配者所在的領土是由其家產制延臣直接管理的、並構成其「王畿」。接著是外域諸州,其首長亦將之視為自己領域而採取家產制的管理。就算沒有其他因素,由於交通不便,各地首長亦沒有將所有貢納上繳中央,而只是應付地方需求後的剩餘——通常是個固定的數額(p. 133)。


中央權力與種種離心的地方權力間不斷的鬥爭,為家產制帶來一個特殊的問題,此即家產制的支配者雖擁有自己的權力手段(包括土地資源、其他收入以及具有人身依附關係的官吏與士兵),所要對抗的卻非僅只在氏族與職業上有所區別的、單純的子民大眾,而是以一個莊園領主的地位對抗其他隸屬於他的莊園領主,這些莊園領主都是擁有屬於自己的、自主性權威的地方望族(p. 138)。


假若地方領主能將其權利與義務固定,不受支配者的恣意決定影響,則發展成采邑封建制︰

在純粹家產制支配下、廣闊的恣意而行的領域以及隨之而來的權力地位的不穩定性,(可能)恰與封建關係的結構形成對比。采邑封建制乃是家產制結構的一個「邊緣性的個案」,因為它企圖將支配者與封臣的關係定型化與固定化(p. 169)。


[采邑封建制]透過一種世襲性生計的賜與,建立直接的家產制的隸屬關係,或至少是一種賦役制的義務約束——以此而被束縛於土地上。此外,專制的掌權者同時賜與這些人——有別於其他「自由」的人的——租稅豁免與特殊土地權利等待權,其代價則為︰這些人必須接受軍事訓練,並——無限制或有明確限定的——接受支配者交付給他的軍事或行政任務(p. 161)。


隨著采邑封建制發展,身分意識變得日益重要︰

封建制的最根本要素則為身分意識,而且此一特質還不斷被強化。不論何處,封臣(就此字之特殊意義而言)都得是個自由人,不服屬於任何一個支配者的家產制權力之下。原初封臣的特殊資格,在大多數情況下當然只是其「專業」能力——高強的武藝。……然而,采邑關係一旦發展成熟,就只能存在於支配階層內部,因為它是基於被刻意強調的身分榮譽的基礎上——身分榮譽被視為忠誠關係與善戰與否的關鍵所在。準此,不論何處都附帶要求過一種貴族(亦即「騎士」)的生活,特別是禁止從事任何營利的活動,因為這種行為有礙武技訓練,對騎士的榮譽不免有損(p. 174)。


封臣會從幾方面限制支配者的權力︰

首先,不管哪兒,封臣都企圖透過明確的規範將他們最基本的義務——軍事服務,采邑制結合關係即為此目的而創出的——每年應負擔的期限固定下來。……再者,即使是同屬一個支配者之下的封臣,亦有遂行械鬥的權利。支配者的權力僅能保障其所授與封臣的采邑,而不及於其他。


……對支配者財政權利的制約是特別地嚴格。……當封主(在一定情況下)有急需時,封臣有提供財政援助的義務。支配者當然希望能將這些援助義務轉變成一種具有廣泛內涵的徵稅權,然而封臣則努力要將這些義務轉變成明確限定的臨時性貢納,通常封臣總是能成功。


……復歸權也變得愈來愈不可行。采邑繼承權普遍地延伸至包括旁系親屬在內。采邑的轉讓當然得要封主同意接受其新封臣,不過,此事愈來愈成為慣例,購買封主的同意也成為最重要的封建財源之一。


……準此,隨著忠誠關係之實質內容的漸次定型化與商業化,此種忠誠關係亦喪失其之作為一種權力手段的清晰性與實用的價值(pp. 178-179)。


然而強大的封臣卻甚少廢除與支配者的關係,原因在於正當性的保障︰

封臣可從采邑制結合關係中找到對自己土地及其支配權正當性的保障,封主也認為這種正當性的保障對己有利︰封主的權利——就算僅只是虛擬的——至少可為他提供若干機會,不管此一機會是多麼地渺茫(p. 180)。


作者認為,采邑制與家產制塑造的意識形態大為不同︰

不管哪種型態的封建制,一向都是少數擁有武裝能力者的支配;家父長制則是一人之下的大眾支配,這種支配需要「官吏」;反之,封建制則儘量減低官吏的必要性。家父長家產制除非有由外族所組成的家產制軍隊支持,否則無法擺脫對子民之「好感」的依賴,封建制基本上則可不管這些。家父長制在對抗特權身分團體之危險野心時,常動員群眾,而群眾經常是家父長制的自然追隨者。民間神話所理想化了的,不是英雄,而是「明君」。以此,家父長家產制不論對自己或對子民,都必須正當化自己為子民之「福祉」的監護者。「福利國家」是家產制的迷思;它並非源自那種宣誓互相忠誠的自由的同志關係,而係根基於父子之間威權主義的關係。「君父」乃家產制國家的理想。因此,家父長制乃成為特殊的「社會政策」的擔綱者,而當它有充分理由必須要確保子民大眾對其保有好感時,它實際上也經常推行社會福利政策(pp. 208-209)。


接下來到了《支配社會學II》,卡理斯瑪支配,也就是以支配者超常的資質為支配之正當理由︰

卡理斯瑪擔綱者攫取賦予他的任務,並據其使命要求服從與歸順。是否有服從與歸順,要看效驗而定。如果人們——那些他感覺自己是受命降臨其間的人們——不承認他的使命,他的要求就瓦解;若是他們承認他,那麼他就是他們的支配者——只要他曉得透過「證明」來獲得承認。然而,他之得到「權利」,並非源自於他們的意願——用選舉的方式;相反的,承認卡理斯瑪的資格,乃是那些人——他的使命所向的那些人——的義務(p. 293)。


卡理斯瑪本質上是革命性的,否定一切定型的規則︰

卡理斯瑪在其最強勁的型態下,會粉碎一切規則與傳統,並以此倒轉所有的神聖性概念。它將人們對於古來慣行的、因此被神聖化的諸事物的恭順,代之以強制人們從內心服從那前所未有的、獨一無二的、因此也就是神聖的事物。在此種純經驗的、價值中立的意義下,卡理斯瑪的確是歷史的特殊「創造性的」、革命性的力量(p. 300)。


然而卡理斯瑪最終仍會失去其超常與革命性的性格,與日常融合,此即為「卡理斯瑪日常化」︰

在卡理斯瑪式領導下的團體揚起一股越出日常生活循環的運動潮流,當此潮流再度往日常的軌道消退時,至少原則上純粹的卡理斯瑪支配便會遭受破壞,而轉變、扭曲為「制度性的」;然後,要不是直截了當地被機制化,就是不知不覺地被其他完全不同的結構原則所剔除取代,或者和它們以各式各樣的形式相混合交融。


……「純粹的」卡理斯瑪支配在某種極為特殊的意味下是不穩定的,並且,其所有的變形都源自於一個(而且就是這麼一個)原因︰不僅支配者本身通常這麼希望,其門徒也經常如此,最重要的是被卡理斯瑪式支配著的歸依者是這樣憧憬︰他們都渴望將卡理斯瑪及被支配的卡理斯瑪福氣從一種個例的、曇花一現的、隨機在非常時刻降臨於非凡個人身上的恩寵,轉變為一種日常的持久性擁有。不過,如此一來,其內在結構性格便無可避免地要發生變化(p. 306)。


就算是卡理斯瑪日常化以後,卡理斯瑪英雄的後繼者,也往往會利用卡理斯瑪,表示自己的支配正當。其中一種方法,就是依賴教權︰

如果支配者本身的正當性並非靠著世襲性的卡理斯瑪(依循明確的規則)而確定不移時,那麼他就有必要靠其他的卡理斯瑪力量來正當化,一般而言,能夠扮演此一角色的,唯其為教權制的力量。同樣的,對那些本身作為神的化身,因而擁有最高「固有卡理斯瑪」的支配者而言,所需也正是如此。只要支配者本身並非由自己的功業來確證其卡理斯瑪時,那麼其擁有卡理斯瑪的宣稱,就必須由職業的事神專家來認定(p. 344)。


由此,政治權力與教會權力的關係有三種可能︰

(1) 世俗的支配者要靠教士來正當代——不管作為神的化身或是作為神所意指的;
(2) 支配者本身為教士職,因而以教士的資格行使國王的機能;以上是教權制的兩種案例;
(3) 政教合一的支現者,換言之,支配者以其本身固有的權利而對於教會的事務具有最高的權力(p. 361)


而往往政治與教權兩者會趨於妥協︰

通常的狀況是,彼世力量與此世力量的妥協。並且,事實上,這樣的妥協對雙方都有利。[一方面]很清楚的,政治權力能夠為教權制提供極有價值的支援,亦即提供「世俗之腕」以撲滅異端及徵收租稅。[另一方面]教權制具有兩種性質,使得政治權力願意與之結盟。首先,特別是教權制貝有賦予正當性的力量。……第二,教權制乃是馴服被支配者的無上手段——無論規模是大是小(p. 385)。


不過教會權力與政治權力的妥協卻促成了西方信仰分裂︰

若說教會的任何「反現世性」會讓一個追求生命開放性、「人格」的自由以及甚或美與享樂的社會,感覺到是種桎梏,那就完完全全地錯了。在這方面,教會實際上是無可非議的。


實情正好相反︰宗教改革者認為,經由素來的教權制的影響力,宗教對於生活的滲透還相當不夠;這並且特別是市民階層的想法。在理念上最反對教皇制的那些人,洗禮派及類似的教派,所要求於自己的那種(在我們今日看來無法想像其嚴格程度的)自我克制、禁慾及教會紀律,是教會從來也不敢去苛求於信徒的。教權制與地上權勢及罪,不可避免的妥協,正是宗教改革決定性的激發點(pp. 414-415)。


與教會的普遍主義不同,少數派的教派否定官職卡理斯瑪,不強逼教派外的人改變其行為,但也不應受其他權力侵蝕。作者認為,這種「良心的自由」是產生了基本權利的意識。而由此基本權利引伸而來的,則是契約自由、人身不可侵犯、職業選擇自由等概念,成為資本主義發展的前提︰
清楚的是︰對於形式的權利平等與經濟的活動自由的這些要求,已為家產制與封建制法秩序之一切特殊基礎的崩解鋪好了路,一方面有利於抽象規範的世界之出現,間接則為官僚化的出現,另一方面則特別有利於資本主義的擴張。正如教派之採行「現世內的禁慾」——儘管採行的動機並不盡然與教理一致——以及教派之教會規律的性質,養育了資本主義的精神心態與資本主義所需的、合理性行動的「職業人」,同樣的,人權與基本權的提出則為資本的增殖慾之自由地支配物財與人類,提供了前提條件(p. 434)。


《支配的類型》一書基本上就是支配社會學的大綱,也就不詳談了。不過書中簡短地討論了一些政治制度,而韋伯說會討論的國家社會學最終沒有完成,也就在此引用作者關於合議制的討論好了︰

合議制有利於對行政決策做比較徹底的衡量。就這個特點而言,它要比精確性及速度更為重要…… 再者,個人所負的責任在合議制下分散掉;實際上,在大的合議組織內,個人的責任幾乎完全不存在。反過來說,在一元支配的組織內,責任該由誰負是清楚到毋庸置疑的地步。因此一般而言,大規模而又需要迅速且一致性解決的問題——基於純技術因素——傾向落入「獨裁者」的掌握,他個人負起了所有的責任(p. 118)。


法制組織的合議制,因有理性界定的功能,可能有利於管理行為的客觀性,並減少個人的影響力。即使此種合議制有其負面的作用——運作不夠精確;一般而言,它是有利於經濟行為的合理化的。另一方面,現代大資本家的利益,跟過去一樣,不管是政黨或所有其他對資本家有重要關係的團體,都在政治生活上,傾向於偏好一元化的統治。因為從他們的觀點,一元化的統治比較「小心」。一元統治的支配者較易受個人影響,也較容易被操縱,因此較有可能影響司法部門及其他政治活動,以符合這些有力人士的利益(p. 126)。


好像有點太多了,還是這樣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