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8日 星期四

洪業

看完了魏斐德的《洪業》,主題是清朝如何在十七世紀征服中國,包含明與清兩方觀點。作者在導言指1620至1660年代歐洲貿易危機令明朝流入白銀減少,影響到明末的通貨膨脹。官員俸祿以白銀發放,但沒有按通貨膨脹調整,俸祿不足的官吏不得不以貪污等非正規手段獲取額外收入。宦官與東林黨派系鬥爭,令細小分歧都會激起軒然大波,雙方僵持不決。

明朝瓦解,清朝建立後,為清朝效力的漢人拋棄明末的道德英雄主義,換來實現政治改革的機會。他們失去理想主義者的自信心,產生兩大後果,一是放棄理性自主與道義承諾,道學家變成御用文人,政治領袖轉為朝廷官僚;二是權貴日益熱衷有限的改革,到中國比其他國家更快從十七世紀經濟危機恢復時,這種有限的改革就結束。

正文從明朝建立時的衛所制度開始,衛所制以世襲軍戶為基礎,但隨著權貴剝削軍戶,徵用他們為自己勞動,軍戶人數下跌。北方邊防在衛所制衰落後依靠募兵,令軍費大幅上升。隨著軍費與米價不斷上升,到1630年,即使明朝提高稅率,仍然入不敷支。

努爾哈赤崛起時遼東已有漢人邊民移居,努爾哈赤將1621年前加入滿族的漢人視為滿人,在這一年後金吞併遼東,其後加入滿族的漢人大多成為奴隸。後金讓歸附漢人與女真人雜居,但在1623年滿漢連串衝突後,努爾哈赤收回滿漢平等政策,趁種族衝突之機收編大量漢人到自己帳下。

自1623年起,明軍逐漸裝備歐式槍炮。明將袁崇煥1626年2月在寧遠擊敗後金,努爾哈赤在同年九月傷重而死,加上面對經濟危機,令後金繼承人皇太極傾向與明議和。但袁崇煥未能充分利用這次機會,反而採取更為積極進攻的策略。最後袁的計劃失敗,僅一年多後皇太極南攻明朝,幾乎攻至北京城下。1629年,袁崇煥誅殺當時在皮島半獨立的將領毛文龍,受朝中人士攻擊,同年後金軍攻入關,雖被擊退,但對袁崇煥的謠言更盛。1630年,袁崇煥被指通敵,磔於市。

明末崇禎皇帝對黨爭極為偏執,不信任朝中大臣。當時黨爭圍繞東林黨與前魏忠賢的同黨,許多非東林黨士大夫也被動員。晚明士大夫社團興起,包括詩社、學社與書院,並與市民運動有關。1626年蘇州暴動反對朝廷逮捕東林黨人周順昌,令文人社團應社(後改名復社)逐漸轉為全國政治運動。1631年會試中復社有六十二人中進士,崇禎皇帝視此為黨爭再現,並認為大臣推舉的大學士人選煽動黨爭,將之投獄。

1641年,清軍再次對明獲勝,令崇禎皇帝考慮對皇太極議和。但是議和消息外洩,復社一派大為反對議和,崇禎皇帝逼於壓力不敢再提,反而命吳三桂攻擊清軍。清廷認為崇禎皇帝背信棄義,不再向明朝提供議和機會。

1626年9月努爾哈赤死前命八貝勒集體統治,皇太極並不滿意這種集體統治對他的束縛。1629年佔領永平後,皇太極更為傾向漢族的統治方式,並建立獨立的漢軍,以歐式大砲作戰。1631年,皇太極在圍攻大凌河中親自指揮獲勝,讓他與其兄弟的差距拉開,不再同坐。1634至35年皇太極征蒙古察哈爾,得到良馬來源與元朝的玉璽。1636年,皇太極稱清帝,同時強調女真子孫不應仿傚漢人習俗,持續習武。1642年,皇太極攻克松山與錦州,降洪承疇。

明末南方士人壟斷官場,引起北方士人不滿,部份人加入李自成的叛軍。明朝陷入困境的原因之一,是大臣多次提出不切實際的總體改革建議,卻不重視日常具體行政措施。例如在李自成攻陷河南時,大學士建議眾臣舉行射禮,以興尚武之風。在1644年,明朝北京軍隊人數與戰力不足,而且缺乏軍餉。

隨著同年3月李自成逐漸逼近,大臣提出皇帝親征、遷都南京以及放棄部份領土給滿清,讓北方將領班師回京三種建議。崇禎皇帝本來有意自己南遷,讓太子留在北京,但大多數大臣主張整個朝廷留在北京,或許可以讓太子南下,這不符崇禎皇帝的意願,南遷只有不了了之。四月十日崇禎皇帝終於發出勤王令,命各地將領回京,但此時已經太遲。

崇禎皇帝自己與太子都沒有南遷對後來產生重要影響,清朝接收幾乎全部漢族官吏,依靠他們接管天下與征服南方。北京失守與崇禎死後明朝繼承權曖昧不明,以致派系衝突削弱南明政權。此外,復明陣營也失去渴望反攻清朝以收復家園的北方人。

1644年4月24日,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禎皇帝自縊。跟隨皇帝殉難自殺的官員多數較資深,最多是1628年進士,他們許多已在文官仕途完成其使命,投降者則多是仕途剛開始,或達到仕途頂峰的年輕官員。李自成入京後無力約束部下掠劫,讓京城百姓離心離德。雖然有更浪漫的傳說,但作者認為吳三桂是因為李自成捉拿或處死其父吳襄,決意與李自成一戰,並求助於其叔姪已投降加入的滿清。

1643年,皇太極死,由子六歲的福臨繼位,努爾哈赤十四子多爾袞及名將濟爾哈朗攝政。滿清當時在兩種戰略方案間徘徊,一是軍事貴族的部落傳統,貝勒貝子無意佔領華北,寧願對關內襲擊後撤回,獲取榮譽與財富;二是金朝的帝國傳統,當天命歸於清朝,順從天數執掌天下是理所當然。隨著明朝崩潰,李自成不得民心,多爾袞希望強化君權,以及清廷漢官的勸諫,清朝逐漸從部落戰爭時代走向帝國統治時代。1644年6月4日,李自成敗走,清軍佔領北京。

明朝王室成員過多,又不准從商與考科舉,只准領俸祿,為明朝帶來龐大開支。到十六世紀大部份王室成員收入不足,但少數近親卻可積累巨資,包括明末的福王,他是萬曆帝孫,其父朱常洵是萬曆帝寵愛妃子所出。

在北京陷落後,南京出現兩位皇帝候選人,其中之一就是這位福王,與王室血緣較親,另一位是東林黨支持的潞王,據稱較賢明與謹慎。最後由福王繼位,改元弘光。此時南明北方有四名軍閥,稱為四鎮,即高傑、黃得功、劉澤清與劉良佐。這些軍隊紀律不佳,喜歡搶劫而不是保護城市,不受江南百姓歡迎。

南明朝廷黨爭依然嚴重,傾向劉宗周一派自稱「正人君子」,與東林黨及復社關係密切;對立的馬士英一派則認為自己忠於皇上,免受狂熱東林黨人損害,並攻擊部份東林黨人曾經投降李自成,最後演變成為順案,以指認「從賊官」進行政治大清洗。南京政府也顯然面對財政困難,政府收入在盡力搜刮下也只在八百萬兩,但所需開支卻是一千萬兩。政府不得不允許主要軍事將領在豁區擁有財政自主,削弱朝廷對各地駐軍的控制。

1644年8月,南明派出使臣與清軍談判,說服吳三桂與南明結盟及清軍撤到關外。使臣遭清朝冷待,大約在同一時間清朝已決定南攻,11月開始進攻,受阻,直至1645年,清廷與北直隸及山東抗清勢力達成和議,並迅速佔領山西及陝西。

多爾袞佔北京後招降官員,因為許多官員已因服事李自成而名節掃地,他們大部份立刻就接受招降。1644年加入清廷者大多是京都舊官,三分之二是北方人,主要是由於山東大量降人,部份是因為該省較早平定——清廷以鄉紳私人鄉兵與正規軍結合,對抗亡命之徒與叛軍以控制山東——部份是因為當地鄉紳很早就遵守王朝法令。降官集中在戶部、吏部與兵部,兼有文武官職者約半數得以升官,其餘也保住舊職,但文職者只保留原位或有所降低。

清朝改革明朝舊政主要是針對吏員的劣跡,沒有改變制度上的缺陷,特別是笨重的財政機關。明朝體制中行政與手段嚴重脫節的情況並未獲得全面解決,只是進行某方面的修補。修補所需的調整不大,只是已有經驗官員對法律、水利與財政改良。多爾袞進京後也隨即宣佈廢除額外賦稅,其後目的是將稅額嚴格限制在萬曆時額外加稅前確定的額度之內,並於1646年6月開始清查土地。

滿人進入中原後,利用特權地位大佔便宜,壓榨商業,控制貿易或索賄,包庇走私販運。滿人將充公土地分配給旗人,與漢人分隔居住,1646與1647年兩次大規模依法圈地。部份在地漢人農民成為滿族地主的佃農,1648年在法律上正式承認為「投充」。佃農間也出現稱為莊頭的新人物,擔任滿族地主或旗人的代理人,負責收租。滿人圈地讓原地主被逼遷徙,逼使漢人陷入貧困。

1648年,多爾袞為阻止滿漢衝突,在北京採取大規模分隔政策。漢人遷官造成部份地區大量土地遭奪,反而引發當地滿漢衝突。中國北部建立起三十四座「韃子城」,用以區隔漢人區與韃靼市。

綠營由地方將領降軍組成,負責城鎮與地方都會駐防,維持治安。駐防軍長官是總督與巡撫,負責特定區域,面對管區以外事宜必須得到特別批准,才能離開轄區處理。清廷倚重督撫擴大中國北部統治,在華北大多數降服軍人幫助下,滿人逐漸鞏固帝國在各地的基礎。

1644年9至10月,華北出現武裝反叛浪潮,影響天津、山東西部與河北南部,清軍無力提供外援,對山西只能採取守勢。11至12月,清軍暫時平定山東與北直隸,可以集中兵力攻擊西安的李自成。1645年1月,清軍摧毀李自成在山西的據點。2月,在潼關擊敗李自成軍。李自成放棄西安,逃至湖廣南部,據稱在1645年9月被殺。

在南明,「四鎮」之一高傑在1645年1月被許定國謀殺,許定國降清。1645年4月,清多鐸接旨指揮南征,南明劉良佐與李成棟變節,西北防線拱手讓給清朝。同月南明發生童妃案,一名女子聲稱是弘光皇帝的妃子,但皇帝拒不承認,令人對皇帝本人的正當性表示懷疑。在河南有名望的南明陳潛夫受牽連,當地勢力不再對南明忠誠,讓清軍可以長驅直入。

1645年3月,一名男子聲稱是崇禎的太子,弘光皇帝指他是偽太子,並嚴刑對待。南明將領左良玉以此為藉口,在1645年4月舉兵,揮師從武昌順長江而下。為對付左良玉,弘光命令史可法將防線撤向江南。左良玉進至九江後不久病歿,其部隊在清軍攻擊下投降,成為清軍平定中國的骨幹。

1645年5月20日,清軍攻陷揚州,史可法隨後被清軍俘虜並處死,清軍在揚州展開屠殺,時人估計有八十萬人死。1645年6月3日,弘光皇帝逃離南京,6月15日在蕪湖被清軍俘獲。群龍無首的南京向清軍投降,6月16日多鐸進城。

面對清朝接管江南,鄉紳表現出矛盾心理,與新朝合作,讓社會秩序穩定對他們有好處,但這與他們忠於前朝的傳統,以及個人的信仰有衝突。部份江南士大夫選擇自殺以處理這種矛盾。選擇忠於前朝的文人,則會發現自己招募到的士兵,許多時是無以為生而鋌而走險的罪犯,這與文人因保護農民的理想不願與無法無天者合作有衝突。

十六至十七世紀期間,江南地區因市場發展,土地收益上升,貧富間差距擴大,社會上下層間存在嚴重階級衝突。崇禎死後,農奴趁機起事,攻擊鄉紳權貴,並加入活躍在華中與華南的軍隊。在無錫與蘇州,鄉紳為了恢復秩序,與清政府的合作迅速發展。

1645年7月,多爾袞決定對漢人實施剃髮令,漢人文人視此為奇恥大辱,因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毀傷。剃髮令也激怒一般百姓,將失去頭髮視為閹割。江南上下層間的衝突暫時擱置,一同反對清廷,本已投降的鄉村與城市再次起來反對新政府,已剃髮城市與鄉村,以及髮型依舊的村落之間互相衝突。1645年9月22日,清軍攻入反抗的松江,江南社會上下層反抗剃髮令的聯盟瓦解,許多士大夫被殺,其他死裡逃生者則有部份避世隱居或遁入空門。

1647年,清軍已控制連接廷安與西安官道的兩側地區。1648年6月,清軍大致平定陝西低地與山地,並著手加強山西控制。1647年3至4月,山東爆發大規模起事,次年1月清軍大勝。對比較安定的地區,清政府主要以四項措施加強對民眾統治︰任用廉正官員,革除弊政;登記戶籍,實行連保;控制火器與家畜;選擇地大赦以分化賊首與賊徒。至1648年前半年,華北絕大部份已對相平定。

1646年秋,復明人士在華南全面崩解,首先是浙江,然後是福建與江西,湖南、東南海岸與兩廣仍繼續抵抗。1647年,清政府對復明文人展開清洗,長江下游地區的州縣政府由旗人擔任。1648年初,清朝將領江西金聲桓與廣東李成棟舉兵造反,南明一度控制南方大部份地區。但清朝在中原迅速聚集兵力南下,1649年3月攻陷南昌,金聲桓自盡,4月李成棟溺死,11月清軍控制湖廣,1650年1月攻陷廣州。南明試圖密謀反攻南京,但到1652年4月所有密謀者敗露,復明人士徹底挫敗。

1648年4月山東榆園軍聯合反清,11月肅清後,降臣劉澤清涉嫌參與其中,被處決。1648至49年西部回亂,兩度平定後復反。1649年1月,西北將領姜瓖反叛清朝,同年4月延安、榆林反清,姜瓖之亂直到10月處決姜瓖後大致平息。為平息回亂,清朝將哈密與漢地回民遷離州府。1652年,在鄉長、縉紳與清朝總督合作下,山東宣佈平定。1655年夏,山西南部與河北中部完全在清朝統治之下。

清朝政府中央設有議政王大臣會議與內三院,前者代表貴族集體統治,自1637年皇太極稱帝後擴大,審議軍事與籌劃外交,屬皇帝諮詢機構,在官僚機構之外。後者最初為文書機構,在1636年正式改為內三院︰內國史院、內秘書院與內弘文院。最初內院大學士地位不如明朝時期,僅為皇帝的私人秘書。隨著多爾袞與其宗親地位差距擴大,1645年,內三院改為處理軍機國務的奏章,變得更為重要,同時恢復翰林院。

多爾袞日漸表現出像君王的排場。1648年春,滿洲親王濟爾哈朗被指控,降為郡王,豪格受彈劾,被判在獄中自盡。次年冬,多爾袞改頭銜為「皇父攝政王」,控制滿洲八旗中的正白、正藍與鑲白三旗。多爾袞凌駕其他親王讓其漢族謀臣地位提高,官場地方與個人關係重新出現。1650年12月,多爾袞出獵途中得病,在除夕病逝。

多爾袞死後,前輔政王濟爾哈朗將親王阿濟格下獄,逼其自盡。1651年2月,皇帝福臨正式親政,稱順治朝。3月,清廷貶責多爾袞,打壓多爾袞親信,皇帝直接控制正黃、鑲黃、正白上三旗。1652至1655年,清朝第二次大規模制度改革,措施幾乎都是由前明臣提出。水利方面設河道總督,直接向皇帝負責。1648年,清政府恢復里甲舊制,試圖讓賦役簿冊反映最新土地佔有情況,未能成功。1652年,實施各省每年統計財政,報告編入黃冊,上交中央,再經核查編成清冊,讓清政府得以發現財政短缺最嚴重的地方。

皇帝為抑制滿洲貴族更為寵幸其大學士,他命令所有彈劾奏章需事先直接上奏,由皇帝近臣決定是否該受審,這就將更多裁判權交予內三院。同時,刑事起訴權擴大至滿洲貴族成員,將皇家權威擴展到貴族之上。1651年10月,皇帝指責滿洲一等公譚泰企圖將影響力擴至政府各部,將譚泰處死。皇權擴大同時,伴隨著內朝宦官及大學士的勢力復興。

為防止文學黨社成為政治工具,清政府於1652年禁止黨社。同年8月,順治下旨褒揚李自成佔北京時的殉難者,以確立士大夫的行為標準。順治致力於消除官員滿漢之別,以免形成派系分裂朝廷。但1653年5月滿漢大臣對任珍案判決的分歧,讓順治認為臣僚以正規司法程序為名義,卻可能私相夜通,互相勾結。1653至54年間,順治更著重從「耳目」得到大量可靠的情報,命令監察官分別上奏以得到不同情報。

順治試圖令官員制定政策時更多採用合議形式,一旦達成合議,官員就要互相配合,但內三院的小集團與個人恩怨造成阻撓。寧完我對大學士陳名夏心有不滿,1654年4月,陳向寧建議清廷應復明朝衣冠,被寧完我彈劾。陳名夏被捕受審,4月27日處絞刑。

復明人士在1653年下半年起事,1654年5月平息。1654年6月,張名振的海軍威脅南京,1655年,他重奪舟山,同年在該地去世。可能是因為海上的攻擊緩和,順治皇帝似乎不再需要顧慮疏遠江南重要士大夫,1656年後開始反對降清的「貳臣」,1658年5月將大學士陳之遴流放西北。

1658年8月,順治改內三院為內閣,正式建立獨立的翰林院。皇帝希望牢牢控制不受私恩、宗派影響的內閣與翰林院,強調臣僚的上下而不是橫向關係,並有意與謀臣建立親密的個人關係,這種作風部份影響後來的康熙與雍正皇帝。皇帝也在1653年7月宣佈重建宦官理事機構,以正式化機構控制宦官權力。

順治信任漢軍旗人,偏好任用他們為各省總督與巡撫,意味著漢軍旗人承擔清掃南明殘部的責任。1659年3月,清軍攻陷雲南,南明永曆帝逃至緬甸,他在1662年6月被清軍捕獲處決。清軍重用漢人負責軍事的結果,是漢人軍事貴族出現,吳三桂、耿精忠與尚可喜的權力難以抑制。同時滿人喪失對軍權的壟斷地位,滿洲旗人漸漸力圖躋身正式文臣隊伍。1659年8月,鄭成功率軍圍攻南京,持續二十日,9月9日失敗逃離,復明人士在江南對清朝最後一次大規模進攻告終。

清政府制約縉紳奴役佃農的真正努力始於1660年,順治下旨禁止大地主將其佃農變為莊奴,同時人口減少令勞動力短缺,讓佃農境況得到改變,永佃權有所發展,部份地區出現「田底」權與「田面」權的多重土地權利。社會階層在清初均平化,士紳與平民的距離減少,大地主比例下降,自耕農成為新的社會階層。

自1657年後,順治開始限制縉紳階級的免稅特權,並在1659年《賦役全書》頒佈後明確打擊欠稅。1660年4月,順治禁止以標語、揭貼指斥政府的行為,以君主專制名義否定明朝後期的個人英雄主義與集體理想主義。文人不再自發參與政治運動,法律與秩序得到恢復,代價是正義奉獻與自主社會批評消失。

1661年2月5日,順治因天花駕崩,七歲的玄燁繼位,四位滿洲貴族擔任輔政大臣。輔政大臣進一步打擊縉紳,以「奏銷案」指一萬名縉紳拖欠賦稅,奪去其功名。長江下游縉紳大驚,只能與清廷合作揭發逃稅行為,以保住自己有限的免稅特權。江南的賦稅徵調制徹底重建,帝國財政收入顯著增長,從1651至1680年代增長百分之二十三。1660至61年對江南縉紳的打擊,既受在滿洲貴族與漢族士人之間的漢軍旗人支持,也因為多爾袞時期北方官員地位短暫提高,令他們願意打擊南方縉紳的特殊利益。

亡明遺臣在清朝藉著直接或協助編修《明史》,讓自身的歷史存在得到證實。明亡讓王陽明先天良知的概念失去說服力,知識界普遍認為主觀唯心主義是邪說,重新強調宋代理學。清朝也利用程朱學派以恢復忠、孝這些絕對義務與責任,將絕對的忠君觀念抽象化為支持當今王朝的天命。這種對明朝效忠轉為對清朝效忠的「天命」轉變,在1673年三藩之亂期間得以完成。

1673年12月,在雲南割據的吳三桂反清,1674年4月,耿精忠在福州起兵響應,1676年3月,尚可喜之子尚之信參與反清叛亂。然而,由於全國經濟中心江南仍在清朝控制下,叛軍財力不足。1676年,由於西北各省漢軍各旗與綠營兵堅守,戰況逐漸轉為對清朝有利。1676年耿精忠投降,1677年1月尚之信在廣東投降。1678年10月,吳三桂病死。1681年12月,三藩之亂結束。

三藩之亂期間,范承謨與馬氏家族忠於清朝而死,特別是馬氏家族,祖母是明朝忠臣,父親歸順滿洲,兒子及其家人則忠於清朝,這象徵著三藩之亂大多數漢官忠於朝廷的事實。清朝建立不再是「偽定」,而是正式承接天命的另一個王朝。

作者最後指,中國比任何國家更快擺脫十七世紀的全球經濟危機,此後兩世紀清朝未受真正的對手挑戰。然而,中國缺乏競爭對手,就沒有改進其軍事技術的強烈意願。而且,清初統治者以相當進步但仍屬傳統類型的制度與技術,成功恢復政治穩定,卻令更進一步財政改革無法推行,權力雖然集中,但未有徹底的合理化改革。到十九世紀強大外力再次出現時,清朝難以作出制度上的選擇,政治結構走向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