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3日 星期三

到奴役之路

看了海耶克的《到奴役之路》,本書寫於二次大戰期間,當不少人對計劃及社會主義存有幻想時,本書已經看到,計劃會令個人自由消失,走上奴役之路,例如計劃會摧毀民主︰

種種有意控制的可能性限於有真正同意的一些領域,同時,某些領域的事務必須留待機會,這是民主的代價。不過,在一個功能依賴中央計劃的社會中,這一點不能憑藉大多數的同意來達成。少數人的意志加諸人民的身上,那常是必然的,因為那群少數是最大的團體,能夠在他們自身中對問題達成同意。當政府的功能透過一廣泛接受的信條,大多數同意可以透過討論來達成,民主的政府便能成功的運作了。......當它被集體主義者的信條所支配的話,民主便不可避免的摧毀其自身了(p. 62)


當要達成意見的劃一時,最大的團體會使用三種消極手段,即降低道德與理知標準,削弱民眾的創造力與獨立;選擇那些觀念上含糊不清、柔順、容易被欺的人支持;還有就是,古今中外常用的,製造敵人︰

人性似乎有一種律則,那就是人們較同意一消極性的方案——憎恨敵人、嫉妒高過自己的人,而不容易同意一積極性的任務。所謂「我們」與「他們」之間的對比,共同打擊團體以外的人,這似乎是任何極權主義信條的一種本質性要素,這種要素將一群共同行動的人堅強的結合在一起。那些不僅尋求對自己的政策作支持,且尋求龐大群眾對自己作毫無保留之效忠的人,就一直利用這種要素。從這一觀點來看,讓群眾有較大的自由對敵人採取行動,比諸從事任何積極性的方案,要有利得多(p. 135)。


是不是很似曾相識呢,這三種消極手段。

相對於本書,現在的讀者可說是未來人了,除了讚嘆作者精確的預測外,也會看到作者的自由主義描述並不能照單全收︰

在自由主義的基本原則中,是沒有靜止的信條的。沒有一成不變的最後規則。規範我們事物的基本原則,必須儘量適合社會的自然力量,儘可能不訴諸強逼,俾使其能作無盡的多樣應用。經刻意創造的系統中之一切差異,特別要使競爭能夠儘可能利便的進行,且應當然的接受其種種制度(p. 8)。


經濟自由主義認為競爭是優越的方法,不僅是由於它在大部分的環境中,是已為人知的最有效的方法,而且它是唯一的一種方法,藉此方法,我們可以彼此調適,而無脅逼或權威的任意干涉。實在說來,贊成競爭的主要論證之一,在於競爭勿需「刻意的社會控制」,同時它給個人一機會來決定一特殊情況的各方面,是否能足以補償不利的一面及與之有關的種種危險(pp. 29-30)。


這裏提到競爭的好處,似乎與實際情況有差異。令團體最有競爭力的方法莫過於專賣壟斷、卡特爾、內幕交易、官商「合作」等以取得權力,壓制已存在及潛在的對手,這與作者強調的「不可強制」原則大相逕庭。說到依靠「種種制度」保障競爭,作者提到了法律作例子,這樣的說法雖然有趣,卻漠視了法律的延滯,或者說是相對穩定,否則朝令夕改,法律的權威就減少了。而各種權力結晶的形式卻相當靈活,款式多變,非法律可以禁絕,因為「在自由主義的基本原則中,是沒有靜止的信條的。沒有一成不變的最後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