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2日 星期日

文化社會學

看完了Jeffrey C. Alexander的《文化社會學》,雖然作者說本書是大眾讀物,但是怎麼看不是主修科的大眾對內容也不會有興趣,許多術語經常不經意出現,很難讓未了解的人看懂。

在理論而言本書大概較創新,文化,惡,創傷,神聖與世俗,符碼,不再是惡即非善的假定,這點比較有趣。

文化創傷的描述是這樣子︰

我們可以將「經歷創傷」理解成一種社會學過程(哦,其實「將某某理解成一種社會學過程」這樣的句式在主修科很常見),這個過程界定了集體遭受的痛苦傷害,確立被害人的身分,追究責任,並散布理想和實質結果。創傷被深刻地經歷,進而被想像、再現;從這角度來看,集體認同會出現重要修正。修正認同意指徹底重新記起集體共有的過往,因為記憶除了具有社會性、會流動,也和當代的自我感緊緊相連。面對過去、迎向未來,和重新建構早年的生命,都會不斷建構、保護認同(p. 167)。


惡,則是這樣子︰

惡被製造出來,並非如傅柯與馬克思所主張,僅是為了延續支配和權力,而是為了保存做出正向評價的可能性。惡在任一個社會領域,都必須被編碼、講述和具體呈現,包括家庭的親密領域、科學界、宗教、經濟、政府和初級社群。每一個領域和每一個被視為整體的民族社會,對惡如何發展和可能現身何處,對惡與善的劃時代鬥爭,對善如何再次戰勝惡,都有精心闡述的故事(p. 188)。


大概是那樣子,故事、神話、傳奇,一個人、一群人、一代人,相信的那套都是在動態中轉變。

信不信也好,沒有這些就沒有意義,解構神話是為了建構另一個神話,至於神話好不好,沒有本體論的意義。

2009年11月18日 星期三

政治學

昨天看完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最近好像越看越古典。

城邦是一共同體,追求著自足而美好的生活,大概就是這樣子。

正確的制體好像沒甚麼特別,偏離了的政體描述反而更有趣,例如說僭主制︰

這一切僭術歸總起來的話共有三類,體現了三種企圖︰第一,貶抑公民的心志,因為心志狹促之人不會圖謀反抗任何人;第二,在公民中間製造不信任的氣氛,因為人們在達成彼此間的信任之前僭主制就不至於被推翻;......第三,使公民們沒有力量或不可能有所作為,因為誰也不會試圖去做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所以只要人們軟弱無力,就不至於終結僭主制(p. 217)。


過了這麼多年,控制的手段還是離不開這些把戲。

那時候的希臘民眾在政治經驗常看起來比現時還要豐富,經歷的政體形式各有不同,君主制、僭主制、寡頭制、貴族制、平民制都有,不過說到政治冷漠和容易受人蠱惑這點與現在倒是差不多的,而當時的雅典應對政治冷漠的做法頗具創建,窮人來公民大會,就給他們錢,富人不來公民大會,就要繳交罰款。政治和經濟是分不開的,窮人要維生不參與政治,就給些經濟誘因,這點雅典人至少比現時要看多一點點。

不過那時公民以下還有一群奴隸,亞里士多德說得明明白白的,公民的教育與奴隸的教育不同,又曰,有些人是天生的奴隸。不過到底是那時不好,還是現時口裏說說平等實際上還是一樣不好,就要看謊言有沒有其改變的能力了。

中層階級統治較理想,集體比少數更值得成為統治群,法治比人治更穩定等等,在現時也成了既定的規條了,在作者之後的許多年。

2009年11月3日 星期二

現代君主論

本日看完的是《現代君主論》,作者是葛蘭西,其為人熟悉的概念應該就是那個「文化霸權」。本來計劃看的是《獄中札記》,但看了十多頁,翻譯之差到了不能置信的境界,令人懷疑那些文字到底是不是中文。在幾度想當眾於西鐵線把書砸在地上之後,還是轉向現在這本小書。雖然篇幅不多,但譯者選材較嚴謹,注解也很親切(有時是過度親切),以入門來說也是不錯的選擇。

葛蘭西所說的國家由政治社會與市民社會組成,市民社會是「傳統的」知識份子在國家運作中活動的領域,與公民社會的概念其實頗有差異。因為市民社會也是國家運作的一部份,所以政治社會與市民社會之間只有方法論的區分。由此觀點看來,所謂經濟活動屬於市民社會,因此國家不得干預,是一種理論的錯誤︰

自由放任也是一種國家「調控」形式,是靠立法和強制的手段來採納和維持的︰它是一種意識到自身目的的、有意的行為,而不是經濟事實的自發自主的表現形式。所以說,自由放任是一個政治綱領,就已經取得的成就而言,它的目的在於改變國家的領導成員和國家自身的經濟綱領,換言之,也就是改變國民收入的分配(p. 35-36)


關於對未來的預見,葛蘭西有這樣的看法︰

認為有純粹「客觀的」預見的想法是荒謬的。一個有所預見的人實際上所具有的,只是他希望獲勝的「綱領」,而他的預見本身就是取得這一勝利的一個要素。......只有強烈地希望有所作為的人才能確認哪些是實現他們的意志所必需的要素。


因此,認為某一特殊的世界觀、生活觀本身在預見力方面具有優越性,便是一種毫不掩飾的、愚蠢而淺薄的錯誤。(p. 51-52)


對於以「數字決定一切」反對選舉制度的人,葛蘭西的回應是︰

數字並不是「至高無上的法則」,而所有選民的意見也不是「居然可以」等量齊觀。數字在這裏也只是具有工具的價值,給出一種衡量、一種關係,僅此而已。衡量了甚麼呢?它衡量的恰恰是那些積極分子、精英、先鋒隊等少數人意見的有效性,它們的擴張力和說服力,也就是那些意見的合理性、歷史真實性和具體作用(p. 88)。


觀念和意見並不是自發地「誕生」於每個個人的頭腦;它們有一個形成、輻射、傳播和說服的中心,即按照現實的政治形式整合、並提出這些觀念和意見的集團,甚至是一個獨一無二的個人。......所以,問題並不在於頭腦「好用」的人們覺得自己被貶低到了最差的文盲水平,而在於這些自以為頭腦好用的人想要剝奪「普通」人在決定國家生活進程時所擁有的哪怕很小的那一丁點兒權力(p. 89)。


最後是對法律的看法︰


一旦我們創造出了使某種生活方式成為「可能」的條件,那麼就必須讓「犯罪行為和過失」接受帶有某種道德意味的懲治,而不限於把它們作為一般的危害加以審判。法律是由國家實際發展的整個積極文明化活動中鎮壓和消極的一面。諸如個人和團體的「嘉獎」等等也應該納入法的概念;對犯罪行為要懲戒(而懲戒的方式要新穎,要讓「公眾輿論」也來扮演懲治的角色),對值得推崇和嘉許的舉動更要獎賞(p. 96)。


葛蘭西是位行動家,因此他的理論也是以行動為依歸的,現在並不是自然而然,而是局勢和力量對比的結果,而未來也是如此,必須要有行動,讓綱領擁有物質力量,才會有預見中的未來。


說起來葛蘭西那些具影響力的札記都是在獄中寫成的,連極權政府也是那麼半吊子嗎,容許反對派的葛蘭西在獄中繼續影響民眾。到了極端還是不能作出完全控制,果然意大利在那時代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