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女太監》,講述1970年左右主要是美國女性面對的問題。書中有些資訊已過時,例如當時的法律與女性組織資訊,但仍有許多參考之處,例如女性現在還會遭遇的困境,近年美國墮胎權又再倒退,家庭與工作始終沒有徹底改變等。
書中以討論女性的身體開始,談到社會對女性的骨盤、身體曲線、毛髮都有不合理要求,無論女性怎樣做都會引起不同批評。專家對女性的性缺乏理解,以為可以依靠正確步驟達至滿足,不知道滿足是性與心理兩方面的紓解。女性所受的教育不解釋外生殖器,負面描述子宮,將月經當成是不見得光的事。
文明社會男性視女人樣版為「不變的女性標準」,她是所有男性求的性物件,女性所模仿的目標,其美德來自美貌與被動。這種女性形象的基本特質是「被閹割」,年紀輕、身體光滑無毛、肌肉有彈性、性器官不可見、沒有智能與好奇、無知而快樂。
許多女性從出生到青春期精力被偏導至其他方向,成年之後缺乏充沛的創造力與應變力,即使社會提供機會,仍沿襲以往服從、卑屈的方式行事。惰性的力量克制所有欲求與好奇心,這就是作者所稱「女太監」一詞的涵義。
小女孩不知覺中被灌輸女性特質概念,學會裝可愛討大人誇獎,被教導不信任外在的陌生世界。女孩日漸長大,大人會禁止她們玩天真可愛的遊戲,馬上改當女人,女孩則以幼稚、傷人的行為抵抗。在初中,女生對強加的男性教育模式反感,選擇男性無法參與的活動。到了青春期,女性被要求要養成消極被動的女性特質,學習隱藏任何月經的跡象,面對身心衝突,設法在自身欲望與外界制約之間找到平衡點。青春期的痛苦是制約下的結果,嚴重殘害女性的人格。
作者如此形容女性面對婚姻與生育帶來的失望︰
有些女人抱著樂觀態度及浪漫情操去迎接婚姻與生兒育女,這些人失望時的憤怒遠超過其他人,而她們把小孩當成自己的財產看待也使得小孩受害甚深。大自然絕不是因為女性未能達成其他方面的成就,而賜予女性生育的能力以為彌補。大自然也從未想過把生育設計成耗費時間或是讓人痛苦的過程。我們社會中最大的不幸之一就是暴君式的養育方式。(p. 105)
外界制約要使女性停滯在幼兒階段,作者批評當時的心理學理論加強這些制約的影響力,同時將受虐的角色說成是正確的女性角色。女性不是因為無法成長為成熟女人而受難,而是因為獨立生活工作時必須與各種阻礙搏鬥。部份年輕女性的希望持續消失,源於父母長輩壓抑的運作由年輕女性接手,女性成為自己的壓抑者。
都市生活令女性感動他人的能力變成象徵式活動︰
在這個時代裡,在人口過度擁擠的大都會裡,寂寞是最致命的疾病,這樣的大環境下,個人主義顯得更不道德。把人打包在獨門獨戶小水泥屋中,破壞了城市的臉孔,人口流動不易,同一個屋簷下各個成員之間不時產生摩擦,由此產生了無數的問題。缺少認同感的表面一致並沒有辦法消除彼此的區隔感。在大多數的大都市裡,走在路在是一件危險的事。女性對人類廣闊似海的感情極少有機會表現︰這種感情被扭曲成怪異的形狀,表現出來的是事先安排過的慈善活動,因此女性天生感動人、撫慰人的能力已經沒落,變成了一種象徵式的心態培養。(pp. 131-2)
女性總是在扮演幫手的角色,在家中要讓丈夫過得舒服輕鬆,幫助他建立自信,在職場則要服侍男性,奉承上司,絕對服從,做實用的模特兒,並領著較低的薪水。不想當助手的女孩常把演藝事業當成另一出路,但競爭激烈,也經常被性剝削。
大部份女性被刻意培養成與男性不同。男性一開始遇到與自己不同的事物會充滿興趣,但新奇感衰減後,男女雙方就會開始感到彼此格格不入。女性不知道同伴之間的愛,因為她們不知道如何愛自己,也不彼此了解。理想的愛需要具備自我實現人格的個體。作者認為,為了愛,女性必須拒絕社會給予的角色,無能、無安全感的人無法大方付出自己的愛。
父母犧牲帶給子女的不是感激的念頭,而是困惑與罪惡,父母悲傷與匱乏都變成子女的錯。婚姻中自我犧牲的女性希望得到安全感為回報。女性越是自我犧牲,就會變得越無能,最後失去除犧牲以外的付出能力,失去了自我。她們所擁有的是殘缺不全的自戀心態,自毀利人是這種缺陷的外在表現,是一種偽裝過的佔有心態。
男性英俊瀟灑、富有迷人、溫柔體貼的愛情神話往往影響許多女性︰
很多女性覺得和丈夫擁抱的時候並不快樂,還有許多女人抱怨丈夫常忘記一些重要的小事情。然而愛情神話不會因此而減弱,神話還是神話,仍然深深影響社會大眾。為何還有這麼多人信奉這永不可能成真的神話?……因為承認事實、承認自己的失望,就等於承認失敗,讓以往所做的努力全部付諸流水。她們從來都不會在神話當中尋找自己不快樂的原因。(pp. 292-3)
核心家庭令已婚女性斷絕與外界的接觸。母親在家中感覺寂寞孤單,希望家人撥出時間陪她,抱怨越來越多,但仍是逃不出家裡的一切。如果把帶小孩當成一件無聊、受罪的事,母子雙方最後都會變成受害者。
如果人們把家庭當成一種生活的選擇,而不是制度中一種必須存在的狀態,家庭就能成為人們努力的目標,也是一種本身富有創造力的成就。父母親將不再以「生命的恩賜」向孩子施壓,孩子就不會活在感激的壓力下。要讓家庭組織活絡,父母不可以把孩子當成自己的延伸,而要讓孩子成為獨立、屬於自己的個體,不養成依賴心態,做自己想做的事。
作者明言,根本就沒有安定這回事,能令人覺得真正安全的大概只有戒備深嚴的監獄。女性不應被安定的誘餌矇騙,而要將不安定看成自由,勇敢站出來公開談條件,保障自己的利益。婚姻交易無法提供情感上的安定,情感上的安定要靠自己才能達成。拋棄奴隸身份就是驅逐虛幻的「安定」幻夢。
女性捨棄自己奉獻家庭,會令夫妻溝通充滿怨恨︰
家庭主婦捨棄自身的生活,把生命獻給先生、家庭和小孩,她們不但認為這就是自己的命運,而且還認為自己將會是丈夫事業成功背後的支柱。可是她的猜忌心暗潮洶湧(雖然她自己不承認),越來越不願聽到丈夫談論他事業的得失成敗……最後兩個人變得無話可說,反正說了也是白說。丈夫無從了解妻子有多少挫折感,反正她的生活看來就是這麼簡單。同樣地,她也覺得先生無法了解她的生活有多難受。談話於是變成一種權力鬥爭的形式。(pp. 394-5)
在大部份情況下,女人以發怒為手段,藉機向丈夫提出要求,久而久之丈夫就以為女人的怒氣都只不過是要求的暗示。其實她們生氣的動機比這個更簡單,就是怨恨丈夫。為了要讓怨恨合理,她們就會想辦法暴露丈夫的能力不足,或是找例子證明丈夫的行為不檢,再不然就是雙管齊下。(p. 399)
作者認為,要讓女性解放,最主要方法是以快樂原則取代強逼性心態與行為。樂趣本質在於自發的精神,女性必須拒絕社會設定的常規,嘗試建立自我調節的行為準則。快樂不是暴動式狂歡,而是運用自己的精力,為自己選定的目標不斷努力。這種快樂是自豪與自信,來自與別人愉快相處、溝通與合作,藉此從無助與匱乏之中解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