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5日 星期一

其實你沒有你想的那麼善良

看完了米勒的《其實你沒有你想的那麼善良》,原本的標題The Character Gap就沒那麼聳動,主題是我們理想地談的好人與壞人,與實際上的我們有甚麼差距。

說德性是品格一種特質時,德性不應該時有時無,而是應該是動機與行為背後的長期驅力。劣性的特點與德性相似,而朝向的方向相反。不過就算是壞人,在自認會被看到的情況下,通常也會照大眾期待行事。人前的行為無法用於判斷善惡,一次善行不代表德性深植心中,一次惡行也不代表品格低劣。

為甚麼我們要做好人?作者的答案是,一,具德性的行為會令人產生昇華感,覺得自己有所提昇並感到愉快,希望效法有德性的人。二,良好品格會令世界變得更美好。三,信仰要人們精進德性。四,好品格可以改善自己的生活。

之後作者轉而討論實際的我們,引用心理實驗指出,當實驗設計引發受驗者的罪惡感,他們之後會幫助人的比率明顯上升。罪惡感與助人行為的關係,或許可以用罪惡—緩解模型說明,其概念如下︰

我對自己做的事感到罪惡→我想要減輕罪惡感→有個助人的機會能減輕我的罪惡感→助人的動機增強→我比平常更可能幫助別人

尷尬也可能以類似方式提升助人行為,不過人們也可能會為了逃避,一開始就避免陷入尷尬情境。特別是在有旁觀者的情況下,會出現圍觀抑制效應,人們會避免錯誤出手引起的尷尬而不去助人。

激發同理心會增加助人的動機,這包括代入自身想像他人處境的觀點取替,以及體驗他人感受的情感代入。心理學家丹尼爾.巴特森的研究指,許多助人情況可以用心理利己主義解釋,但人性中仍有無私奉獻的一面。大部份人都有同理心,而且同理心能夠逐漸增強,將焦點從自己轉向對方並伸出援手。

作者則認為,多數人即使是小事情都通常不傾向幫忙,就算會幫忙也很可能是因為罪惡感或尷尬,動機是為了自己而不是別人。這些描述不符合我們所知的德性。因此作者認為,多數現代人並不具備惻隱之心這種德性。同時,很多證據也顯示善行可以全然無私。因此作者結論︰多數人並沒有自私、冷漠、麻木不仁等劣性。事實上,大部份人處在高度拉扯與矛盾,兩股力量同時在心中彼此牽制。

關於攻擊性的心理實驗發現,多數人在權威者施壓下,即使可避免而不受懲罰,仍會可怕地傷害他人。他們雖然會對自己做的事感到難受,但不足以強逼自己停止。假如事前詢問他們會怎樣行動,他們不相信自己會做出那些事情,並認為多數人都不會如此。

這種現象的明確特質是責任轉嫁。當傷害他人的責任可以轉至研究員或權力機構,受驗者就可以傷害他人。但各種研究也發現,沒有受驗者會自行選擇殘暴,在施行殘暴行為後也充滿罪惡與慚愧情緒。作者的結論是,多數人不具備適當克制傷人言行的德性,同時也沒有殘酷的劣性。

關於謊言的調查發現,說謊對多數人而言是很普通的事。有些比較嚴重、令說謊者不安的謊言,說謊對象通常都是親近的人。人們說謊的動機可大略分為自我型與他人型兩種,自我型謊言主要是為了取得與保住某些東西、印象管理、爭取權力、避免懲罰等。他人型謊言的原因包括顧及別人感受、保護別人不受懲罰與損失、提升別人形象與財富等,也包括為了傷害別人。自我型謊言比他人型謊言多,特別是嚴重的謊言以自我型佔大多數。

由於人們有各種不同的欲求,是否誠實也就因不同情境碎片化。有些情境我們傾向誠實,有些情境則傾向說謊。多數人長期的說謊習性不會有太大變化,形成一種行為規律,而每個人的說謊行為模式都有分別。從日常生活小謊話很普遍卻不怡當的證據可以看出,許多人並不符合誠實這種德性。但與此同時,多數人說謊時會感到不好過,會為他人而說謊,也會在受到提醒後表現誠實。

關於作弊的實驗顯示,受驗者即使在不會被抓而有更高回報時,也只會有限而不是徹底地作弊。同時,在事前提醒他們有關誠實的榮譽準則後,即使不會被抓作弊情況也會大幅減少。作者認為,這是因為多數人既想要作弊帶來的好處,也想要別人與自己眼中的良好道德形象。小作弊可以讓我們別想太多道德對錯,又可以享受作弊的成果。而事前接受關於榮譽準則的提醒,會突顯別人對自己的期許,讓受驗者不得不面對作弊稱不上有道德的事實。

真正偽詐的人不會在乎作弊與道德的關係,不會在意自己行為是否正直,對於作弊是輕微還是嚴重不會在意。這些特質都與受驗者的多數情況不符,顯示出多數人稱不上有偽詐的劣性。

從前面的描述中,作者指出,多數人內心有很強的善,在許多生活情境中道德表現非常好。然而,同一群人在許多情境中也會表現出最差勁的行為。世界並不是由一群總是表現得宜的「好人」與另一群總是行為差勁的「壞人」組成。現實是多數人在某些情境行為美善,在另一些情境行為令人感嘆。

道德行為深受環境因素影響,但我們經常沒有注意到這些因素。許多道德行為混合多種動機,可以是出於自我、無私或者責任的混合。有時我們無法察覺行為背後的潛意識動機,會誤判自己的動機來源。多數人的品格呈現碎片化狀態,根據應對方式不同,有可能是正面或是負面思維佔上風。

作者認為,認識多數人品格面貌的複雜,意義在於能矯正對別人的錯誤信念,不會斷言對方是好人或壞人,評判別人品格時應小心謹慎。善惡二分法會導致誤解,探索世界如何複雜才能瞭解人們真正的心理與思考方式。既然知道多數人缺乏德性,就該降低自己對他人的期待,並注意到品格良善的一面可以由外力提醒而啟動。知道多數人不具德性,也讓我們可以提醒自己有不足之處。

對於如何成為更好的人,作者認為評判各種方法的標準為︰一,是否有實證研究支持;二,是否確實改變行為與強化動機;三,效果能否持續;四,對現代人來說做法是否可行;五,做法是否涉及道德爭議。無為自化可能會讓人隨時間與經歷成長,但培養德性需要反覆練習形成習慣。對人們貼上正面標籤或者可以激發良好行為,但相關研究有限,作用時間不明,而且改變行為不一定代表背後動機與德性有關。

推力運用選擇架構將人們導向特定行為,但作者指長期的資料仍未充分,而且推力與動機之間的關係值得擔憂,企業與政府運用推力改變人們行動也令人不安。由於不少推力在設計上,被大眾得知效果就會大打折扣,施行推力者有保密的理由,但沒有人希望自己被人蒙在鼓裡。道德上最能接受的品格推力設計上應該一開始就公開並為人接受。

作者提出以道德楷模改善品格的做法。楷模可以因單一事件或整體生活而值得效法,其重要不僅在於他們實際生活,也在於設想在某種處境下,換作是他們會如何反應。道德楷模能重塑我們的道德想像,如果是現實人物也能與我們一起成長。

跨越品格落差的另一辦法是,主動尋求能刺激自己行善的情境,避免各種誘惑與陷阱。這項策略會受到不知道所有影響道德的所有因素,或者無法控制與避免這些因素所限制。我們也應注意到自己在創造身處環境過程中扮演的角色。

意識到自己的種種欲望,才能有特定情境中察覺到自己是否受到影響,並加以平衡改正。知道旁觀者效益、避免尷尬、服從權威等傾向會令人忽視需要幫助的人,或許就可以再次思考並加以改善。但作者同時指出,相關研究仍然不足,而且太多資訊需要注意,追求德性可能會變得過份沈重,對大多數人而言未知是否可行。

即使有種種策略,人們是否有動機足夠在乎德性仍然是關鍵問題。作者在最後一章討論宗教增進德性的途徑,聚焦在基督宗教,提出宗教儀式與習俗、宗教的社會層面以及聖靈使人成聖三種方式,都可能是增進品格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