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31日 星期一

正義的理念

看完了沈恩的《正義的理念》,作者的正義理論旨在如何增長正義與消滅不義,而不是為完美正義的本質提出解答,這與當代政治哲學各正義理論有以下分別︰1. 它旨在成為實踐論理的基礎,不只是著眼於形容完美的正義社會;2. 有複數正義前提在批判檢驗後可得出不同結論,以論理得出的結果可能互相衝突;3. 彌補不義不只是體制缺失,也與個人行為有關。

作者指自啟蒙運動以來正義論理有兩個陣營,一是以描繪何謂完美正義制度為目標,圍繞著各種社會契約觀點,包括霍布斯、洛克、盧梭、康德與後來羅爾斯都屬此陣營;另一是比較各種體制、現實行為、社會互動等因素,怎樣導致人們有不同的生活,例子有亞當.斯密、貢多塞、吳爾史東克拉芙特、邊沁、馬克思、密爾等,作者在本書大體上也承襲此傳統,以社會選擇理論為工具。

作者質疑當問題有不同層面,價值也無法單純混合(就像喜歡白酒與喜歡紅酒的人都不喜歡兩者混合),得出先驗選項那些正義理論無法提供比較正義的解決方法。體制與主宰規則也不能取代人類實際經驗,不同生活的選擇自由本身也非常重要。作者也指要了解社會現實需要考慮包括整個過程的完備結果,而不是只考慮最後結果如何。此外,先驗體制論著重主權國家內體制的正義原則,在面對全球環境下的正義有所不足。

在選擇合理的方法時,論理(reasoning)即使不能保證方法一定正確,又或者比其他不合理方法更正確,卻可在合理範圍內盡量保持客觀。客觀是指必須在公平基礎上讓不同觀點互相對比,作者認為從各個觀點做合理檢驗是倫理及政治信念是否客觀的必要條件。

羅爾斯「正義即公平」的理論指我們在價值判斷時要避免偏差,考慮並關心其他人的利益,避免受個人利益、偏好與成見影響。他提出在眾人不知道個人利益與好生活的原初狀態中,將無異議地得出兩項正義原則︰1. 每個人有權利擁有完成適足的平等基本自由框架;2. 社會與經濟不平等必須滿足兩項條件︰a. 各種工作與職位在公平機會平等下開放給所有人;b. 照顧社會最弱勢成員的最大利益。

作者就羅爾斯理論中誘因的角色評論指,理論未能訂出界線說明既然可接受以誘因為基礎的不平等,其他理由的不平等能否接受,假如連以誘因為基礎的不平等都不能接受,這先驗「正義」世界又是否太高不可攀。作者也列出羅爾斯理論的重要貢獻︰以公平為正義核心,令我們超越關於正義問題的理解;強調以客觀觀念建立公共思考框架,以判斷概念應用,並充分討論及反省各種理由與基礎以得到結論;指出人們有正義感的能力,以及與善觀念有關的道德力量,對理性(rational)與講理(reasonable)作實用區分;指出自由不同於其他考量的重要;堅持程序公平的需要;指出衡平原則在社會制度的重要;探討「基本資具」間接承認,人們要有實質機會去追求自己的生活。

羅爾斯理論的問題與困難則有︰自由完全優先可能太過極端,或許自由有某種優先地位,卻不是毫無限制在所有考量中都優先;羅爾斯理論未有考慮人們將基本資具轉換成美好生活的能力也有不同,因而有理由將焦點從基本資具轉向評估實際的自由與能力。除此之外,作者也指出羅爾斯社會契約進路著重正義的體制,但較少注意正義社會需要甚麼現實的行為特徵;每個人實際行為與「合理」行為不符時,羅爾斯理論也無法指導如何選擇現實社會的各種體制。

阿當.斯密認為想像一個遠處的公正旁觀者會怎樣想,可令我們離自己一段距離觀察自己的情感。作者指以斯密「公正的旁觀者」的機制處理公平問題,可補足羅爾斯契約論不足之處︰1. 處理比較的評價問題,而不是提供先驗性解答;2. 注意社會現實,不只是體制與規定的要求;3. 容許不完整評價,同時在重要社會正義問題仍可提供指引;4. 注意到契約團體外的聲音,顧及其利益並避免自身落入本位主義。

羅爾斯差異原則中體制選擇扮演重要角色,在過程中必須檢視各差異可能體制如何配合社為行為規範標準,也要判辨社會種種不平等是否符合最弱勢成員的最大利益,以致需要注意各種行為差異的問題。要匡正因體制裂縫與行為不當產生的不義,我們要思考何種體制能提升人們的權利、自由和幸福,藉以促進正義。思考正義與不義時,必須考慮到基本的現實。作者認為我們應探索可以促進正義的體制,而不是將體制本身視為正義的展現。體制本身並不是善,只是藉以實現社會成就的可行方法。「正義體制」也可能產生可怕的結果,而且制度再出色也無法隨時應對瞬息萬變的世界。作者指我們不能將正義的任務完全交給正確社會體制與規則,在追求正義時,探究事情進展與是否可做得更好總是不可避免。

社會選擇理論中的阿羅不可能定理指出,投票不可能同時滿足反映所有人一致偏好、非獨裁與加入額外選項後不會影響結果這三項條件。後來研究則發現,假如社會決策程序對資訊更為敏感,在許多情況下仍可以解決這類僵局。為了解正義條件、社會組織與體制需要,並合理地形成政治決策,我們需要更多資訊與檢驗過程的證據。

作者指在判斷兩個選項的相對價值時,先驗進路的完美選項並不是必要條件,對於比較也沒有很大幫助。保留不完備空間的正義理論並非缺陷,反而可以不必比個兩個制度時提出各政治與社會制度不同評價,就能得出有力的判斷。社會正義在政治上保有不完備空間,也讓有不同評價的個人可以在共同信念,也就是局部的位序下提升正義並減少不義。在此作者列舉社會選擇理論對正義理論的貢獻如下︰

1. 注重比較方法而非先驗探究
2. 認識到理性多元的特質,並注意到各原則之間有可能持續衝突
3. 允許並促成反複檢驗的空間
4. 承認正義會在本質上(斷言的)或暫時(因資訊不足而)不完備
5. 關心如何以多元觀點及優先選擇作全面社會選擇判斷,包括社會不同觀點與個人採取不同方法
6. 強調精確解說與論證,釐清互動過程
7. 證成公共論理在社會選擇的角色,例如作者提出的「帕累托自由不可能定理」指,在任何人的個人偏認同樣被承認下,自由與最佳效率並不相容。為了保護所有人的自由,我們不得不學會對各自價值相互寬容。

在倫理主張中「非主觀性」(non-subjectivity)包括兩個不同問題︰一是在客觀基礎上理解與溝通的問題,令他人可得知彼此的信念與表述;二是客觀上是否可接受的問題,如此每個人才能就不同人提出的主張爭論是否正確。任何意見要互相理解需要某種形式的從眾,投入人們共同的思考與行為模式,以有效溝通語言與意象,及約定俗成的規則表達新意見。倫理主張是否客觀,與能否經受開放的公共理論息息相關,開放的公共理論又與命題立場及其論證是否公正密不可分。「封閉的公正性」指公正判斷程序只用於特定團體成員上,在「開放的公正性」中,公正評價程序則需要核心團體外的判斷,以避免本位主義,如同斯密「公正的旁觀者」設計所示。

以主權國家為邊界的正義理論在道德與倫理上有不明之處。我們身份認知並不僅限於國內,也包括宗教、語系、種族、性別、政治理念、職業等,這多重身份令義務超越國家界線。此外,一國行動可能會對其他地方有重大影響,在判斷社會組織是否不義時,也應聽取其他地方受影響人們的聲音。忽視其他地方聲音可能會造成本位主義,在信仰與習俗偏狹世界中忽視不義的結果。真正客觀需要認真檢驗並注意不同觀點。

羅爾斯原初狀態推導出封閉的公正性,作者指這方法的限制有三︰1. 如上文所述,核心團體會影響團體以外的人;2. 假如核心團體決定會影響團體規模與組成,不同封閉方式就會產生不一致情況。例如改變生育、死亡與人口流動令人口數目變動,因而改變基本社會結構及所有人的價值與偏好;3. 封閉公正性無法解決核心團體共有的成見與偏袒。

立場是否客觀可從兩方面理解,一是在同一位置下不同人都證實相同的觀察,一是同一個人可從不同位置作不同觀察。在階級分明社會的偏狹觀察可能做成錯誤解讀,得出社會不平等與歧視有「眼前證據」的結論,例如在傳統社會連婦女自身都覺得自己智能較差。立場客觀性的跨立場理解,可令我們看到不合理立場認知如何產生。作者認為在今日正義理論不能忽略自己國家以外的世界,在各地關係更緊密下,我們也會關心挑戰世界的不義與不人道,以及威脅世界的暴力與恐怖主義。

人們實際行為可能與最大程度自利相差甚遠,或者即使清楚怎樣是理性卻無法照著做。他們也有理由注意私利以外的目標,令理性選擇理論對理性與合理的理解難免顯得偏狹。作者提出另一種較廣泛的選擇理性說法,指選擇理性主要是將我們選擇奠基於經得起批判檢驗的理由上。這表示有可能出現許多足以支持的理由,令理性選擇呈多元特質,使我們很難只以理性觀念對個人實際選擇作唯一的預測。這樣我們有時即使對他人作法並不苛同,也會讓別人「隨他們去」就不見得是不理性,即使那不會令我們自己得益。因為我們是在遵守自己同意的善行規範(讓別人做自己想做的事),體諒別人的欲望與目標。

作者指羅爾斯以原初狀態設計產生正義基本理念,合作被視為有利於所有人,令「正義即公平」進路基本人有以利益為基礎的支點。作者就此提出兩項疑問︰利益考量是否社會合理行為的唯一堅定基礎?互惠互利是否所有政治合理性的基礎?作者提出另一種理論路線,主張如果一個人有權力去改變,以減少世界上的不義時,他就有強烈的社會理由這樣做。影響力有其相應義務,可能是超越互惠動機正義理論的重要基礎。

作者以《薄伽梵歌》中阿周那與黑天正義戰爭的討論,談及關於人類義務的三個元素︰1. 現實世界發生的事對道德與政治思考至關重要,例如以正義之戰為名會令許多人死亡;2. 如果一個人的決定造成嚴重後果,他就要為其選擇結果負起個人責任,即使結果怎麼好,在戰場上殺人也是事實;3. 正如那場戰爭中阿周那要與自己親近的人交戰那樣,某些個別行為會涉及與他人的個人關係,一個人對其他人可能會有特殊責任。像功利主義那樣的倫理學,忽視效益以外的結果,對過程並沒有完備考慮,也忽略個人責任的重要。選擇需要考慮行為能力(agency)、程序與個人關係,並受個人反省與公共論證檢驗。

自由的價值至少有二︰給我們更多機會去追求自己的目標;選擇過程本身不受別人壓逼。即使我們的選擇成真,但假如過程是別人強逼而來,過程面向的自由會受到影響。當我們以完備結果的廣義角度,而不只是以最後結果的狹義角度看待機會,在強逼過程下個人考慮各種可行選項的自由機會也顯然受到損害。

正義理論中有兩種進路採取不同焦點,以效益或資源為基礎的進路,例如功利主義與經濟學許多實例;以個人實現其目標能力(capability) 的進路,與自由的完備機會關係密切。作者指能力進路著眼於從機會角度判斷資訊與個人利益,並非任何特別的社會制度設計。對各種社會體制評價,完全取決於著眼的資訊。能力進路關注生活事務各種不同層面,重視生活的實現,而不是讓生活滿意的工具,注意到個人將工具變成美好生活的能力各有不同。

作者指能力進路著眼於機會而非只是實際成就在三方面更為廣闊︰1. 考慮到人們即使在已實現的成就相當,他們也可能有潛在的優勢差異;2. 有能力在不同文化關係間作選擇,對個人與政治都可能很重要;3. 能力與成就的區分,關係到社會及其他人幫助被剝奪者的責任與義務。

公共論理與審議可讓我們對個別活動其及組合的角色、範圍與意義有更深入理解,有助衡量各種能力以得出局部排序及有限一致性。人們的思考、選擇與行為都受到其周遭世界影響,要駁斥部份社會內的思考,對考慮主題需有更多公共參與及「公正旁觀者」觀點。

作者認為能力進路限定於個人能力,並排除團體能力在正義或不義論述的原因是,團體能力視團體成員態度而定,而且一個人可能屬於許多不同團體,如果只視他為某個團體的成員,會嚴重損害他決定如何看待自己的自由。

美好生活的工具與目的差異,反映在各種不同偶然因素都讓人們以不同方式將所得變成其所要生活,包括1. 個人不同身體特徵;2. 物資環境如氣候與水土不同;3. 社會環境差異,例如公共衛生、教育、犯罪率、社區關係等;4. 遠近親疏的觀點差異,例如在不同國家投入社群與滿足自尊的基本條件不同。

自由是一個人的影響力一部份,作者指自由不只是人類的利益所在,它同時是理解我們義務時的核心考量。這與以快樂與欲望滿足的功利主義計算有別,作者認為功利主義計算對長期遭剝奪者非常不公平,因為絕望的被剝奪者會找個藉口調整欲望與期待,嚴重扭曲以快樂與欲望滿足為標準的效益尺度,令功利主義計算忽視貧困生活的實際剝奪。

在能力進路下行為與幸福區分,自由與成就區分,因而衍生出四種有關個人利益的概念︰幸福的成就、幸福的自由、 行為的成就、行為的自由。在判斷被剝奪者是否需要其他人伸出援手時,幸福成就可能比行為成就重要;制定國家政策時,幸福自由可能比幸福成就重要;能力可視為幸福自由或行為自由,公共政策較關注前者,對個人來說後者可能則較有價值。行為自由也表示個人可以拒絕只追求個人幸福,以其行為自由改善其他人的生活。

作者認為能力平等或許值得重視,但它在與其他重要考量有衝突時,並不必然凌駕於其他重要考量之上,原因是1. 能力只是自由其中一個層面,與實質機會有關,未有顧及自由的程序層面,例如公平與衡平問題,這些問題在醫療與人權議題相當重要,平等不能只要求單一焦點;2. 除了整體自由的平等要求外,也有其他重要的分配判斷要求需要考量,例如強調勞務必須有其回報;3. 能力評比局部排序在某些情況下不一定能清楚判斷不平等問題,以能力平等為正義要求有其限制;4. 平等不是正義理論唯一關心的話題,也不是能力理念的唯一主題,例如能力觀點也與積聚與分配相關,在減少能力不平等與提升所有人能力之間考量。

一個人可否實現其合理選擇目標有許多方式,他可以藉由自己的行動實現其選擇結果,這是直接控制;他實現偏向時也可能會有「間接力量」幫助,例如醫師醫治病人,這是影響力的力量。影響力結果有時會與個人利益考量不一致,在社會制度中公共機構是基於民眾選擇決策,還是自行認為可提升民眾福祉而決策也有所不同。此外偏好所得結果或許是因與他人偏好一致,也或許純粹是運氣使然,令個人偏好對結果可能沒影響力。要充分理解個人自由,我們必須考慮到行為自由及其影響與結果的性質。

作者提及參與式治理在歷史上一直有深層魅力,對民主更廣義理解在於政治參與、對話與公共互動。投票不是民主社會中公共理論唯一的考量,其有效程度視乎周遭事物,例如言論自由、資訊公開與異議的自由。獨裁統治者以審查制度、資訊封鎖與製造恐懼,加上打壓反對派與媒體獨立,社會缺乏基本公民權與政治自由,這樣投票結果也不具正當性。

公共論理中新聞媒體的角色如下︰1. 新聞自由直接促進我們彼此溝通與了解世界;2. 新聞媒體提供時事資訊,也以調查報導挖掘出不受注意或不為人知的資訊;3. 新聞自由可以為弱勢者發聲以保護他們;4. 新聞自由可以推動公開的溝通與論證,形成言之有物的價值觀;5. 媒體促進公共論理有助於追求正義。

作者以饑荒為例討論民主實踐如何促進正義︰統治者往往不是饑荒的受害者,但如果政府必須對人民負責,在新聞自由與沒有審查限制的輿論下,政府就有充足誘因撲滅饑荒。此外,饑荒影響的人口比例通常很小,一般不到10%,只有災民反對執政政府或許不夠。然而在公共理論下媒體與輿論可能會影響更多潛在民眾,民主實踐讓人民經輿論關心其他人的困境,了解更多人的生活。缺乏獨立新聞傳播系統也會令統治者受騙於自己的宣傳,令真實資訊無法流通,延誤救助行動。

除防止饑荒外,民主、政治權利與公民權利也有助於提升其他類型的自由,例如人身安全、面對經濟危機、自然災害、教育、醫療、兒童營養、土地改革與性別平等,公共論理與社會壓力都有助促進社會照顧不同人的需要。作者指我們也必須依賴健全民主政治創造出寬容的價值觀,並由媒體協助讓其他團體了解某些族群的處境。民主的成就不在於它是完美體制結構。它取決於我們的行為模式以及政治與社會互動運作,依賴人類行為者以合理的現實機會來行動。

作者指人權不像物件般存在,也不像法律條文般存在,人權宣言所說各種人權存在,其實是關於應該怎樣做的強烈倫理主張。這樣就會有內容與可行性的問題,內容問題是指人權的自由與義務為何,可行性問題則是檢驗與可行性準則是否適用於人權個別領域。人權中的權利並不一定有法律效力,反而是以自由及其相應義務強調權利的基本重要性質。推廣人權也不一定要制定新的法律,例如非政府組織推動人權就與立法沒有太大關係。

各種自由是否能到達人權的門檻條件,包括這些自由是否重要,以及自由的社會意義,總是眾說紛紜,需要經批判性的檢視。人權中既有程序也有機會的面向,機會面向也就是能力的觀念,但程序面向則需要超越能力的觀點看待自由,探討正當程序,例如公平審訊應採取甚麼程序。

人權認知並不是要求所有人不顧一切協助阻止人權受到侵犯,而是一個人有能力預防人權受侵犯時,他就有理由這樣做,這理由在考慮行動時雖然也可能會受其他事物凌駕,卻不能純粹以「不關我事」打發掉。

二十世紀人權除生命、自由、勞動成果等最低權利外,也包括工作、受教育、免於失業於貧窮保障、加入工會與合理報酬等第二代人權。這些經濟與社會權利受兩種主要論述方向反駁︰「體制化的批評」與「可行性的批評」。「體制化的批評」指這些權利部份缺乏特定義務而無法體制化,有些則未知是否應該體制化。作者則回應指義務可能有完全義務與不完全義務,後者指出在權利受侵犯時其他人有伸出援手的責任,在經濟與社會權利中這代表人們可以施壓要求或推動體制改變,或促使社會態度改變以實現這些權利。

「可行性的批評」則認為許多所有人的經濟與社會權利怎樣努力也無法實現,作者回應指人權必須是每個人都做得到這預設站不住腳,不完全實現的權利仍是權利,雖然它需要補救措施,激勵更多社會行動。反過來說,要求以可行性為所有權利的必要條件,會令所有權利都無法成立,例如完全保證所有人生命與自由都不受侵害,也是極為困難的事,但這不代表人身安全與自由不是重要的權利。

作者指公眾情緒對政策決定與不義判斷都很重要,不義感受必須接受檢驗,以確定它是否有根據。然而不義經常與人們難以突破的社會區隔有關,我們必須客觀分析現實與機率的對比,懷疑、質押與檢驗後,才能歸結出是否及如何促進正義。義憤只是公共論理的起始動機,不能取代論理本身。

作者再次重申,一種開闊的正義論理可以包容不同考量,如果多元理性中各種考量都有價格,因而令我們無法局部決定彼此相對強度,我們仍可以試著可比較至甚麼程度。批判性檢驗無法解決所有爭議,並不代表我們沒有足夠確定的理由運用正義理念,以合理檢驗得出判斷,我們不必保證每次引用正義理念時都一定是「最好的」或「唯一正確的」選擇。

正義的公共論理需要超越國家或地區界限,原因是我們世界各國利益互涉,正義公共論理需避免偏見或對他人不公平,他人觀點也能擴大我們自己對相關原則探究的關係,以避免價值本位主義與限於一地的先入為主推斷。亞當.斯密「公正旁觀者」的部份意圖,就在於願意考慮其他地方的建議,並不必然要因而照單全收,卻有助於豐富我們的思考。

2016年10月21日 星期五

The Great Transformation

看完了Karl Polanyi的The Great Transformation,主題是十九世紀市場系統意圖超脫社會與政治之外的前因後果。作者指十九世紀有四項制度特徵︰1. 列強平衡的權力系統;2. 國際金本位制;3. 自行調節市場;4. 自由政府。本書論題為自行調節市場是十九世紀制度的核心,它摧毀了人類與自然。

國際金融連繫十九世紀各國政治與經濟制度,其動機為利潤,戰爭會令擁有大量債務在手的國際金融不利,為此在代價不大的情況下它希望各國和平。貿易在此時也不再是特許經營,帶有軍事與戰爭特質,反而要依靠國際金融系統,因而不希望列強陷入整體戰爭。這些新經濟因素為歐洲帶來1815-1914年間百年和平。這百年和平因列強組成兩個互相對立的陣形,不再有第三方制衡,加上殖民地敵對競爭更為劇烈令全球經濟出現裂痕,國際金融阻止戰爭蔓延的能力急速下降,令百年和平告一段落。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列強並未重回平衡,戰敗國單方面裁軍,和平沒有可能回復。同時國際金融系統崩潰,各國貨幣大幅波動,金本位制先是在東歐,然後隨大蕭條在西歐與美國廢止。部份國家如德國、俄國與美國分別以法西斯主義、共產主義與新政轉型,讓政府更為參與金融、貿易、戰爭與社會組織活動。第二次世界大戰是一場世界大變動的其中一部份。

本書討論的就是這場大轉型及其相關發展。十九世紀文明在歷史上最突出之處,在於它以人類歷史上很少受認同的動機為行動基礎,那就是獲利的動機。經濟自由主義認為私人利益比正義重要,長遠而言也會為整體帶來進步,正如工業革命所顯示那樣。但作者指社會轉變速率與轉變方向同樣重要,正是政策使進步的速率減慢,才令貧困者有可能調整自身面對改變的環境,不致於在人身、經濟、肉體與道德上遭到毀滅。

經濟理論考慮「長遠而言」的結果,假設調整會自動在市場系統出現,但市場系統本身就是人為制度,不會自然出現;而且當轉變的即時影響有害,也一直沒有相反證據,最後的影響就是有害,「長遠而言」的假設並不成立。

工業革命中以專門機器生產的方式,令自我調節市場系統成形。這些機器價錢昂貴,只有在原料供應穩定,可大量生產商品時才能回本。對商人來說這意味著要將所有投入生產的因素出售,向所有準備購買的人提供所需商品數量。這就需要在工業生活所有環節引進交易媒介,所有交易變成金錢交易,所有人的收入都來自銷售。但這也代表商人要購買原材料與勞工,也就是自然與人,將後者變成買賣商品。人的社會關係與自然棲息地因而受到威脅。

十九世紀的市場經濟,意味著一個市場的自我調節系統,經濟只會由市場價值主導。歷史上市場制度自石器時代後頗為常見,卻只在經濟生活佔次要角色。勞動分工在歷史上是因為性別、地理與個人天賦不同出現,卻不會像十八與十九世紀作家所言,天生有以物易物、買賣與交易的傾向,也沒有經濟體像十九世紀般由市場控制規限,人類經濟往往是融通其社會關係之中。

歷史與民俗學研究的社會中,經濟相關行為主要以三種原則進行︰互惠原則,在家庭與宗族組織中對等地互相幫助,以維持自己的社會評價;重新分配原則,在領地內領袖集中統一資源,按成員需要再作分派,促進勞動分工、對外貿易、公共事業與提供軍力,也包括連繫成員與宗教等非經濟動機;家庭生產以供自用,由農業社會後開始出現,以自給自足為基礎。

互惠、重新分配與家庭自用三種原則是社會特徵,但交易原則就需要專門設立制度實行,即以市場模式產生價格。這樣原本嵌入社會關係的經濟行為,就反過來要社會關係嵌入經濟中。在歷史上市場不是由個人交易傾向開始,而是貨物的地理分佈令不同地方交易,並由此出現與外人交易的市場制度與金錢,讓少數人參與商談議價。地區市場則受儀式與慶典限制,以避免市場擴張打亂經濟。這些地區市場只服務鄰里共同體,並不是整國國家市場的起源。商業革命時期只有鄰里貿易與長距離貿易,兩者嚴格分離,很少有不同城鎮間的貿易,而且貿易缺乏競爭。

國家市場源起於十五至十六世紀中央集權政府出現,當時政治中心由地中海轉至大西洋,大型農業國家不得不組織起商業與貿易;國家內部開始統一,對外也要組織舉國資源投入國外事務;經濟上金錢可用作統一儲藏資本,有利商業發展;中央政府掌握推行經濟政策的行政技術,都促成國家市場形成。此國內市場暫時仍與地區及國外市場重疊,自足農家繼續是經濟系統的基礎,以國內商業輔助略有參與國內市場,這種情況持續至工業革命來臨。

作者之後暫時轉向另一話題,討論自行調節市場基礎的三種虛構商品︰土地、勞力與金錢。自行調節市場有兩項假設︰1. 所有產品都是用於市場銷售,所有收入都來自銷售這些產品;2. 市場形成不能有任何阻礙,收入不能從銷售以外的方式得來,價格按轉變調整不會出現任何阻礙。重商主義時期土地與勞力都受保護在商業之外,但在市場經濟中,土地與勞力都要投入市場機制內,市場經濟意味著市場社會,社會上所有事物都要服從市場法則。

作者指, 土地、勞力與金錢有其銷售市場,但這不代表它們本身是用於銷售的商品,它們產生的過程不是為了滿足銷售要求︰土地只是自然的別名,不是由人製造;勞力就是有生命人類的活動,人類是為與銷售完全不同的原因出生;金錢純粹是購買力代幣,不是生產得來,要在銀行或國家財政機制下才能發揮作用。

假如人類、自然環境與購買力數量與使用這三種事物完全受市場機制控制,結果會毀壞整個社會。人類會成為社會混亂的受害者,自然會受破壞與污染,金錢則會令商業企業因週轉不靈定期破產。這在勞力市場上格外明顯,人類社會因而成為經濟系統的附屬品。十九世紀的社會歷史,就是這三種虛構商品的市場擴散,以及制止這些市場的保護機制出現,這兩者共同運動的結果。

貧窮就是其中一項例子,十七世紀末起英國雖然在物質上進步,失業貧困的人卻越來越多,令人們開始探索在複雜社會中生命的意義。在政治經濟學中這問題形成兩種相反觀點,一種是進步與完善的觀點,強調和諧與自行調節原則;另一種是命定與非難的觀點,強調競爭與衝突。在兩種觀點衝突中經濟自由主義與階級觀念都參與其中。

阿當史密斯認為財富只是共同體生活不同層面之一,它無關善惡標準。後來其他作家則將經濟法則推舉為自然定律,約瑟夫.湯森將弱肉強食自然法則應用在政治科學上,食物有限令較弱的人注定受苦,不容任何政府行動干預。後來馬爾薩斯的人口法則,與李嘉圖的報酬遞減法則,也認為政府政治行動與經濟社會沒有關係。人口法則與報酬遞減法則組成工資鐵律,將工資形容為生育率與土地的自然結果,與任何人類行為理性法則無關。

作者指經濟理論建立時處於沒有勞力市場的資本主義下,這造成以下後果︰1. 古典經濟學家的理論非常含糊,尤其是混淆財富與價值;2. 因為處於初生市場與勞力管制兩套系統並存的時期,這些理論缺乏統一系統解釋事實;3. 古典經濟學家的解決方案對理解經濟社會影響深遠,這些市場法則變成自然本身,競爭社會的法則以叢林方式為處罰。

如前所述,十九世紀社會組織由兩項原則構成︰經濟自由主義目標是建立自我調節市場,社會保護機制目標則是保護人、自然與生產組織。前者以貿易階級為代表,後者則在受市場摧毀行動影響的階級得到支持,當中主要是勞動階級與地主階級。在這場階級衝突中,貿易階級因市場擴張在就業、投資回報與貨幣穩定中得益,並察覺不到市場摧毀行動的影響,如勞動剝削、家庭生活損毀、鄰里崩壞、環境污染、社會習俗受干擾等,以及所有不影響利潤的生活層面水準下跌,如房屋與藝術。另一方面,勞動階級流離失所,土地貴族與農場主則要保衛甚為依賴土地與人的國家軍事實力。

自1830年代起,經濟自由主義爆發為宗教狂熱,自由放任政策變成激進信念,主張包括勞工、貨幣與貿易所有事物都只能以自由放任政策處理,所有其他解決方法都不起作用。自由放任政策三條教義︰勞動市場競爭、自動金本位與國際自由貿易,三者缺一不可,勞動成本要在因維護金本位可能導致通貨緊縮時按比例下跌,才能令製造商繼續在不斷擴張的全球市場中獲利。

矛盾的是在引入市場後,管制與干預不但沒有消失,反而大幅擴張其範圍。行政人員需要持續監察以確保系統自然運作,例如圈地法與市政改革等。自由放任經濟是國家有意推行的結果,自由放任的限制也同時出現。即使在沒有輿論或故意下,擴大政府功能與限制個人自由的法案也自然產生,例如1870-80年代的各項法案,反映這些限制純粹基於實用精神而實施。其影響之一,是經濟自由主義永遠可以聲稱它那些解決辦法未能生效,可歸咎於受到持續的干預。

作者說明1870-80年代社會與國家轉向保護主義,不是因為自由主義者所說的「集體主義」陰謀,而是自我調節市場系統表現出缺陷與危害︰

  1. 當時採取行動改變的事宜非常多樣,如飲食價格、檢查媒氣廠、限制童工、推廣疫苗、調整交通工具收費、徵收水務與排污費等,當中許多法案是由自由放任支持者推行;

  2. 許多轉變是短時間內無意識地實行,例如工傷賠償由假定僱傭雙方是陌生人,突然變成僱主需保障員工免受工傷,這並非由於對自由主義的支持改變,只是問題情況演化需要尋求新的解決方法;

  3. 意識形態各有不同的國家都遵從由自由放任到管制立法的路徑,維多利亞英國與俾斯麥德國都是如此,表現出是實際因素而不是意識形態令立法者推行法案;

  4. 經濟自由主義者同樣多次要求管制,如在集體談判工資與卡特爾上,顯示經濟自由主義者為滿足自我調節市場的要求,一樣會背棄自由放任運用「集體主義」的方法。


談及階級時,作者提醒階級利益並不能抽離於整個社會的利益看待,社會轉變是由社會外部的因素引起,社會內部團體與階級是在回應這轉變。故此長遠社會過程不能由階級利益解釋,因為是長遠社會過程決定階級的存在,單一階級利益也不一定能取得其他階級支持,雖然人類社會受經濟因素限制,經濟動機卻不是人類行動的唯一動機。正是由於人口不同部份的社會關注同樣受市場威脅,屬於不同經濟分層的人才會無意識地結合力量面對危險。貿易階級與其後工業家、企業家及資本家支持市場擴展;土地階級維護過去舊體制與家父長制,勞動階級則尋求超越與未來的方案,建立勞動共同協作組織。土地階級與勞動階級雖然目標不同,卻有維護社會結構的共同取態。階級與整體社會關係形成階級的角色,大多數只顧自己階級利益的政策都不會成功,甚至不能確保自己的階級利益。

工業革命造成的不是經濟剝削,而是文化環境崩解,在不到半個世紀令英國郊外眾多居民變成流離失所的移民。其社會存在所依的制度遭受致命打擊,結果令他們失去自尊與標準。這場社會與文化災難,卻在經濟學偏見下變成科技進步下的持續改善。這鼓舞了這樣的傳說聲言指,時代的任何錯誤都是因為我們偏離經濟自由主義。作者則反駁指是市場擴展只顧部份人的利益,危害了社會關注所在︰勞動市場競爭打擊了勞力擁有者,也就是人本身;國際自由貿易威脅到依賴自然的農業;金本位制則危及依靠價格相對走向運作的生產組織。

作者其後討論市場與人、自然及生產組織的關係。將勞力抽離生命其他活動並置於市場法則下,摧毀了有機形式生命存在,包括家族、鄰里、專業團體與公會,並置換成原子與個人化的存在。在勞力市場中,工資隨價格下跌,對人而言這代表勞工收入極不穩定、缺乏專業標準、無情並全數遭到推擠並完全取決於市場波動。社會保障的目標是打破這種制度並阻止其出現,確保勞力市場的工資及工作條件與標準規則,能免於人性成為那種販售商品。各種社會立法、工廠法、失業保險與工會是為左右勞力流動與工資彈性出現,其作用正是影響在人類勞力下的供需法則。

傳統上土地與勞力密不可分,勞力是生活一部份,土地是自然一部分,生活與自然形成整體。因此土地也與各種社會組織及部落、廟宇、村落、公會與教會聯繫。單一市場則是包括所有生產因素的市場,市場經濟因而社會各種制度附屬在市場機制要求之下。在土地納入市場過程中,首先泥土商業化以調動土地上的封建收入,然後強制生產食物與有機原料以滿足整個國家快速增長的工業人口需要,之後則是擴展這剩餘生產系統至海外,令土地產物用於滿足全球自我調節市場。

十九世紀農業保護主義反動成功在歐洲大陸以傳統情緒推行農業關稅,並穩住歐洲郊區免於走向城鎮。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農民成為制止勞工階級癱瘓市場的唯一力量,因而受到政府優待,直至城市中低層在法西斯下成為衝鋒隊,令資產階級不再依賴農民,農民的地位就快速下降。大地主則不受這鼓趨勢影響,他們因一戰後農業自足的軍事價值而獲得優勢。作者指法西斯主義崛起原因在於,勞工階級與其公會及政黨可能會摒棄視契約自由與私有產權為絕對的市場規則,令擔憂他們會造成災難的恐懼以法西斯形式爆發。雖然農民與工人對市場經濟都是以保護主義為回應,但是在緊急情況下,與土地連結的歐洲農民傾向與市場系統妥協,勞動階級則不畏於打破規則並徹底挑戰市場經濟。

現代中央銀行本質上是用以保障金錢供應不會破壞商業機構,然而正是這種保障令國際體系加速衰落。商業利潤受價格左右,因此貨幣政策對受利潤驅動的體系相當重要。價格調整需要時間,假如價格水平因貨幣政策而長時間下跌,商業機構就會受週轉不靈威脅,令生產機構崩解及資本大規模摧毀。透過中央處理國內信貸供應,中央銀行可以避免通貨緊縮令商業與就業陷入徹底混亂,並吸收通貨緊縮衝擊將負擔分散到整個國家。在金本位下,銀行正常功能為緩衝黃金流失的即時影響,並減少在商業流通的鈔票數量,方法包括短期貸款、限制信貸、提高銀行利息與公開市場操作。

金本位下匯率成為首要任務,意味著中央銀行政策需由政治體制決定,貨幣政策在政治領域範圍內。其影響有兩面︰在國內,貨幣政策是干預主義的另一形式,經濟階級間互相衝突傾向聚焦於與此相關的金本位與平衡預算上,這在1930年代反民主運動中佔重要地位;在國外,國家貨幣佔絕對重要地位,將國家與國家貨幣聯繫起來,以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塑造國內相同的經濟生活經歷,建立起經濟上的國族主義,與國際主義的金本位共同運作。結果在1929年後,各國證實不可能穩定匯率,就突然並急速拋棄金本位制。

1879至1929年各國出現各種引起混亂的裂痕︰國內經濟失業人口上升,國內政治各階級間緊張加劇,國際經濟面對匯率壓力,國際政治各國互相競爭殖民地。任何試圖減少國內失業的措施,不論是提高信貸或赤字預算,在金本位中都會令匯率不穩,並降低國家在國際間的地位。在1780至1880年殖民地被視為舊制度遺物,但在國際貿易速率與數量增加,所有土地組織運用,食品與農業原料可以低價從地球間集體運輸後,就同時出現貿易保護主義與市場經濟擴張這雙重發展。關稅、工廠法與主動殖民政策成為經濟穩定的必要條件,以避免失業急升與工業及職位轉移,以及隨之而來的道德與心理折磨。保護主義令國內價格調整緩慢,市場需由政治措施回復平衡,但政治與經濟領域卻在制度上分離,令緊張關係持續。最後市場經濟因階級衝突介入而落幕。

作者指社會保障與干預貨幣常常是相同議題 ,1920年代通貨膨脹有重要政治影響。在金本位下工資提升與直接通脹同樣令貨幣受威脅,兩者都可能減少出口並使貨幣貶值。當時政黨以穩定匯率為首要考慮,因而堅持平衡預算,反對提高工資及要求削減社會服務。事實上政府是以自由兌換貨幣之名強烈干預價格,以降低壟斷商品價格、既定工資與租金水平。罷工日益頻繁也反映出,視勞力為商品可在市場找出其價格的荒謬︰假如工人要在市場找出其價格,他們就會在購買者仍未開出可負擔最高價格前拒絕工作,這就意味著工人在市場的主要任務就是罷工。

1930年代政府在強力干預下也未能穩定匯價,最後摒棄金本位制,既保不住自由貨幣兌換又犧牲了自由政府。經歷十年通貨緊縮政策後,現在專權干預做法得到更多支持,削弱原本可抵抗法西斯災難的民主力量。另一方面,因第一次世界大戰後俄羅斯成為社會主義國家,其他國家的私人企業好戰擁護者恐防工人政黨在緊急情況下也可能跟隨,展開出一場普遍蔓延的恐慌。工人在普選下數量佔優,工業家則掌握所有人的經濟命脈,民主政體與工業系統互相攻訐,政治與經濟系統都陷入癱瘓,恐慌令民眾不惜代價渴求可以提供簡易方法解決的領袖,法西斯解決方案的時機就此來臨。

法西斯解決方案本質上是以工業與政治上所有民主制度為代價改革市場經濟,經濟系統會重新活躍,但同時人民則受再教育成為不自然與無法參與政治的人,這種再教育是以一種政治宗教拒斥任何形式的人類友愛,透過集體改造與以科學方法刑求不馴者達到目標。法西斯主義與社會主義一樣,建基於無法運作的市場社會中,令其影響遍及全球。它也與歐洲在1920年代兩股趨勢有關︰反對革命與國族主義再興。然而作者認為法西斯主義興起關鍵因素仍是市場系統的狀態︰1917至23年法西斯主義仍未完全發展,政府有時會以它協助恢復法律與秩序;1924至29年市場系統得以恢復,法西斯主義失去政治力量;1930年後市場經濟陷入全面危機,在數年間法西斯主義成為影響世界的力量。同時間俄國也在世界經濟崩解下出口困難,無法以權宜之計處理國內農業問題,因而被逼走向自給自足之路,並開始推行集體農場。

作者在1944年第二次世界大戰仍未結束時談到未來。他認為市場會不再只是自我調節,因為它不會包括勞力、土地與金錢。工資差距仍是經濟系統重要部份,但其他不直接涉及金錢的動機也會受到重視。農地仍會廣泛私有,房產性質會大為轉變,房產所有權不再無限擴張。金錢在當時已不再是市場控制,政府任務是指導投資並規限儲蓄利率。市場會繼續存在,以保障消費者自由、標示需求轉變、影響生產者收入,並成為會計工具,卻不再是經濟自行調節的載體。

在國際關係上,因金本位的強制,十九世紀國際活動由無政府主權與「合理」干預他國事務兩項原則組成,這令各國合作困難,不同國家的人民缺乏相互認識,並對較落後與財政不穩國家的國內發展自由構成威脅。金本位自動機制廢除後,各國政府會發現在國際經濟上有可能共同合作,也可以允許其他國家以自己的傾向形塑國內制度。換言之,未來有可能出現政府間的合作,以及按國家意願組織國內生活的自由。

關於自由,在制度上規管既會擴張也會限制自由,制度安排視乎自由的得失平衡。自由與和平都需要有意爭取,這兩者受社會能否成功建立國際秩序影響。社會也需要明確建立新的保障來維護個人自由,個體必須能自由遵循其良心行事並免於畏懼權勢,自由社會的特徵是人們有權不表服從。當時未納入權利法案的公民自由也需獲得確認,所有權力機構都要跟從 ,例如在許可條件下不論政治取態、宗教觀、膚色或種族的工作權,以及安全及休閒的權利。

看來矛盾的是,複雜社會是以規限擴張並增強自由,但規限似乎卻與自由本身相對。作者認為這是因為自由的意義有質疑之處。自由並不是指一個人可隨心所欲,以自由之名不負責任。沒有社會可以在缺乏權力與強制下出現,權力的作用是確保生存所需的遵從行為,其最終來源是民眾意見。作者總結指,沒有權力的自由不可能在複雜社會出現,只要人認識到其任務是為所有人得到更多自由,他就不需要害怕權力與規劃會背向並摧毀他以它們為工具建立的自由。

但後來發展證明權力確實會以建立自由之名摧毀自由,這也是時代的侷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