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0日 星期六

官商同謀

看完了顧汝德的《官商同謀》,因為今天就夠期還,大略地講講。

本書主要是討論殖民地與商界代表及專業精英聯手的情況,也多少討論後殖民政府的缺失。香港殖民地政府拒絕政治改革,加上中方施壓阻止,故此以商界及專業人士為伙伴統治。

殖民地政府選擇自由放任主義為官方意識形態,令政策趨於權宜行事,經濟與社會基建不符發展要求。作者指60年代政府才考慮提供普及房屋及醫療,70年代才考慮普及教育,90年代才出現中央銀行性質的金融管理局,2000年才有法定退休保障計劃(按︰當然這個計劃也很跛腳),都反映經濟與社會基建「仍有大量流弊」。

作者提到殖民地政府外籍官員享有特權, 言語不通,有自己生活圈子,隔絕於華人社會之外,受文化阻隔影響而懼怕與民眾接觸,因而「減低了殖民地政府為社會提供優質行政、司法和公共服務的能力」。這種恐懼亦令殖民地政府選擇與本地出身的精英階層合作,扮演「華人觀點」的中間人,將平民百姓隔絕於外籍官員之外。對華人恐懼亦令本地公務員難以與外籍同事平起平坐,直至殖民地後期依然如此。

香港殖民地政府與其他英國殖民地相比擁有較大自主權,這是因為香港位置遠離英國,鄰近中國,人口多數由華人組成,英國亞洲殖民地減少,英國政府較難直接影響殖民地政策。另一方面,這也是香港殖民地政府在與英國政府有衝突時堅持己見的結果,書中提及的例子有1961年英國要求香港電力有限公司公營化不果、中電以美資埃索取代英資硯殼為合作夥伴、違背英鎊區政策、默許違反外匯管制、拒絕英國政府提供更多社會福利的要求、說服英國放棄香港政治改革、金融政策自主、不惜犧牲英國工人也要維護本土紡織業等。當然,英國在殖民中也不是毫無所得,如較早期香港財政盈餘需儲於倫敦、英國國營企業在香港具壟斷地位及英航控制香港著陸權。

基於1950年代中英外交關係未明,殖民地政府在與中國關係中比英國外交部更為重要,中共亦傾向在有衝突時與香港接觸以尋求實際解決方法,並默許英國繼續殖民香港。到文化大革命期間,英國外交部認為應對中國讓步,釋放在港因騷亂被捕入獄的人,但殖民地政府堅持他們只是在執法。六七暴動令英國外交官員以為英國管治香港只是中方容忍,卻看不到中方利用殖民地在冷戰時期的經濟優勢,書中指1963-67年中國購買入口貨品所需外匯30%由香港提供。

接近1980年代,中英關係日漸正常,英國外交部主導對中國的交涉。作者指外交官出身的麥理浩在1979年獲倫敦支持向中方提出香港前途問題,「只能算是不顧後果的冒進行為」,回港後也沒有向行政局交代會面內容。繼任的尤德認為港人必須參與中英談判,但他對政治改革及公民權利並不堅持,英國外交部及以商界為主的香港行政局也不支持民主,加上中方不滿,令《聯合聲明》的民主發展方案變得空泛。及後英國外交部發現,他們對鄧小平否定西方民主與拒絕香港加快政治改革無力改變,為避免與中國公開衝突,英國外交部以「諮詢把戲」拖延選舉改革,確保中方可監控政治改革步伐。然而香港社會對選舉改革由1988年延後至1991年反應激烈,殖民地政府被指扭曲民意,令其不再讓外交部主導中港關係。1989年中方鎮壓國內民主運動後,英國外交部仍只希望迎合中方,相反,時任港督衛奕信成功說服中共在1991年立法局選舉增加直選議席。繼任港督彭定康一開始本希望製造和諧,礙於香港政治現實亦不得不尊重社會意見,將大量北京問題工作交由港府公務員團隊執行。自回歸後,中國收回香港主權、香港官員處理問題時畏首畏尾、中港經濟相對地位倒轉,都令香港人認為港人治港受到威脅。

提到殖民地政府吸納商界精英參與行政,作者指私營部門專門人才在公共行政方面只有業餘水平,例如未能及時督促政府提供房屋,也沒有在銀行及證券業出現市場失效前提醒政府。自1960年代起,社會漸趨分層,精英生活脫離民眾,越來越沒有能力提出有用的建議,新一代精英已沒有上一代的傳統人脈,以前由富人提供的社會福利組織亦由政府機構取代,精英反過來要依靠政府的委任在權力架構中佔一席位。臨近殖民統治結束,精英看不到跟隨殖民地政府對個人利益有何幫助,紛紛向中國靠攏。後殖民政府嘗試以「部長制」(即問責局長制)取代諮詢式政府,希望回應公眾對高層官員的要求,但實際上「部長」並不向公眾負責。作者認為,「在21世紀,政府顯然再不能無限期延續這種英國人用以取代民主的政治安排」。

精英加入殖民地政府的原因主要是有機會左右政策制訂,以便為商界謀利,例如在紡織業等技術行業掌握政策主導權,瓜分配額獲利;否決影響其商業利益的草案,如穩定樓價;拉攏官員支持限制進口、提供工業發展資金等。後殖民政府經歷久逢的經濟衰退、在數碼港等項目疑似利益輸送、不再是殖民政府後市民期望政府直接面對群眾等,都令官商關係密切備受質疑。

外籍官員對民眾生活缺乏了解,加上官員與商界精英的傳統關係,令殖民地政府充斥貪污行為。作者描述,葛量洪對處理政府貪污問題消極悲觀,柏立基爵士嘗試成立特別部門清除貪污,但高層官員不願處理,戴麟趾爵士年代情況類似,麥理浩爵士到任時並不視貪污為重要問題,也不想廉政問題引起社會討論。直至葛柏醜聞爆發,麥理浩為政治現實成位廉政公署,卻限制懲處範圍。後來因發現廉潔政府形象能賺取政治籌碼,廉潔政府才成為公務員文化一部份。受限於傳統自由放任主義「小政府」的迷思,殖民地政府對私營部門貪污打擊不力,在製造業工作環境、金融業市場失效、地產與建築業偷工減料方面尤其明顯。

作者用兩章回顧四間英資公司滙豐、怡和、太古及中電在殖民地的興衰。1970年中期外資在香港開始衰退,華商開始收購外資,怡和的凱瑟克家族因擔心遭華商收購,卻在資產市場暴跌後損失慘重,加上遷離總部影響與中國關係,在後殖民年代影響力更低。太古則緊守香港市場,願意與英國商界競爭,並與中國關係良好,順利過渡至後殖民時期。中電掌握壟斷行業利益,1950年代與華廠商抗衡卻失敗收場,在後殖民時期,民眾對其壟斷地位亦日益不滿。

滙豐在英資公司中比較著重員工個人表現,是各銀行交易的結算中心,在香港銀行業長期享有壟斷特權。1965年收購恆生銀行,得以用華資身份交易。1970年代開始進軍大眾市場,以較保守的貸款策略贏得大眾支持存款。至1980年代國際金融機構開始在香港擴張,滙豐影響力減退,並於1993年將總部遷至倫敦,滙豐步向全球性銀行,不再局限於香港。

上海商人是殖民地政府選擇的得力伙伴,也是後殖民政府的權力繼承者。雖然有說上海移民令香港成為現代化的工業經濟體系,但作者認為以人口比例計上海人所佔甚少,而且並非所有上海來港人士都是社會或工業精英人才。香港早在十九世紀已出現製造業,戰前1945年二戰結束後已快速工業化。

總結一章討論香港在後殖民時期的困難,作者再次指出香港人質素良好,值得讓他們參與政府事務︰

統治者實在無需要拒香港人於千里之外,或拒絕他們參與政府事務。他們猶如模範公民般,值得官員和商界領袖的尊重,因為實在難以找到一個地區的人民是如此有社會責任、寬容、政治成熟及依靠自己,同時又如此容易滿足和管治的。香港人是理想的選民,即使曾經歷20世紀後半葉的經濟騷亂和政治不穩,他們仍是香港成功的穩健基礎。由英治時期到新特別行政區的交接,他們仍保存個人特長。1997年,英治結束,香港統治者的挑戰沒有改變,就是如何服務這群擁有優良質素的香港人,讓他們協助建構最好的政府(p. 358)。


不過總是有人把簡單問題弄得越來越複雜就是,一複雜了,就回不了頭。

2014年12月14日 星期日

狂熱份子

看完了賀佛爾的《狂熱份子》,討論群眾運動的特質,作者指︰

本書探討的主要是群眾運動的一個階段︰積極階段(acive phase)。這個階段的群眾運動是由「忠實信徒」(true believer)所控制,而所謂的「忠實信徒」,是指具有狂熱信仰,準備好隨時為一件神聖偉業犧牲的人。本書會嘗試追溯這類人的起源和他們的人格特質。為了幫助實現這個目的,我們會採行一些假設。基於所有群眾運動的初期追隨者都以失意者(the frustrated)居多,以及失意者一般都是自願參加群眾運動的事實,我們提出兩個假定︰(一) 即使沒有外來的煽動遊說力量,失意感本身即足以產生「忠實信徒」所特有的大部份人格特徵;(二) 煽動遊說技巧是否奏效,端視其能否誘發和強化失意者所特有的那些心理和行為傾向(pp. 13-14)。


我說各種群眾運動有很多相似特徵,並非暗示它們都同樣有益或有害。本書既不作價值判斷,也不會表現愛惡。本書只嘗試去解釋,而這些解釋——它們全都是理論——是以建議和論證的方式提出來的,哪怕我的口吻有時看似斬釘截鐵(p. 15)。


作者認為成功與失敗會影響世界是否應該改變的態度︰

失敗者會喜歡把他們的失敗歸咎於世界,這是不難理解的。較不易理解的是,成功者內心深處同樣相信——不管他們有多麼以自己的遠見、堅忍、勤儉和其他美德自詡——他們的成功是環境中各種偶然因素加在一起造就的。哪怕他一直成功,他的自信仍然不會是百分百的。他不敢斷言自己知道造就他成功的一切因素。在他眼中,世界是一個勉強取得平衡的天平,而只要這種平衡對他們有利,他們就不會敢去擾亂它。因此,抗拒變革和熱望變革事實是同源的,前者的激烈程度也可以不亞於後者(pp. 7-8)。


對未來的信仰為群眾運動帶來勇氣︰

有權力的人如果對未來沒有信仰,就會用他的權力來排斥新事物,以保持現狀。另一方面,極不切實際的夢想即使沒有實際權力作為後盾,一樣可以讓人產生最大無畏的膽氣。這是因為,懷有大希望者的力量可以來自最荒謬的力量來源︰一個口號,一句話或一枚徽章。沒有信仰是有力量的——除非它也是一種對未來的信仰,除非它含有千福年的成份。任何教義主張也是如此︰如果想要成為一種力量的來源,它必須宣稱自己是打開未來之書的鑰匙(pp. 10-11)。


參與群眾運動令失意者可以無需面對自我,沈浸於神聖義務之中︰

群眾運動的吸引力和實務組織的吸引力有一個基本不同處。實務組織可以提供人自我改善的機會,故其吸引力來自它可以滿足個人利益。反之,一個群眾運動,特別是當它還處於生氣勃勃的積極階段時,吸引到的不是那些珍愛「自我」的人。一個群眾運動會吸引到一群追隨者,不在於它可以滿足人們追求自我改善的渴望,而在於可以滿足他們自我否定的熱望(p. 15)。


對失意者來說,群眾運動是一種替代品︰要不是可以替代他的整個「自我」,就是可以替代一些能讓他的生活可以勉強忍受的元素(p. 16)。


熱烈相信我們對別人負有神聖義務,往往是我們遇溺「自我」攀住一艘流經的木筏的方法。我們看似伸手助人一臂之力,實則在拯救自己。若把神聖義務拿掉,我們的生命即陷於貧乏和無意義。毫無疑問,在把自我中心的生活換成無私的生活以後,我們會得到的自尊是龐大的。無私者的虛榮心是無邊無際的(p. 19)。


批評者往往指責群眾運動用未來的希望麻醉其信徒,剝奪他們對「現在」的享受。可是,在失意者看來,他們的「現在」已是敗壞得無可救藥,再多的享受與快樂都不能使其恢復完整。除卻對未來的希望以外,他們不可能有真正的滿足或安慰(p. 20)。


作者提出群眾運動與移民有相似之處,也就是提供失意者脫離當下的機會︰

移民可以提供失意者一些他們想從群眾運動得到的東西,也就是轉變和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那些在一個群眾運動初起時會急急投效的人,往往也是樂於得到移民機會的人(p. 27)。


每一個群眾運動在某種意義下都是一場移民︰追隨者會覺得他們正向一片應許之地邁進(p. 28)。


作者列出各種較有可能參與群眾運動的失意者,包括窮人、畸零人、被遺棄的人、少數民族、青春期的少年、有野心的人、被某些惡德或偏報挾制的人、無能者、極度自私的人、對生活厭煩的人及罪犯(p. 34)。

作者認為自由反而會加深失意感︰

自由對失意感的加深作用不亞於紓緩作用。選擇的自由讓個人得把失敗的責任一肩扛。自由鼓勵多種多樣的嘗試,也無可避免會帶來多種多樣的失敗與失意感。


一個人除非善於用腦子,否則自由就會成為他一種討厭的負擔。自我若是軟弱無力,再多的自由又有何用?我們參加群眾運動,是為了逃避個人責任或為了得到——用一個熱情洋溢年輕納粹黨員的造說——「免於自由的自由」(pp. 44-45)。


已經處於緊密團體,如部落、關係親密的家族、宗教團體等的人,比較難受群眾運動吸引︰

一個人愈是不把自己看成能夠決定自己現狀與前途的獨立自主個體,就愈不會把自己的貧困歸因於自己的拙劣。一個緊密團體的成員,其「革命燃點」要比獨立自主的人高。需要更悲慘與更屈辱的際遇,才能讓他揭竿而起。在一個極權社會中,革命會爆發,一般都不是因為人們對壓迫和困苦的怒火趨於沸騰,而是因為極權架構發生鬆動所導致(p. 50)。


由此可見,一個群眾運動想要贏得大量信徒,必須拆散所有既有團體的紐帶。理想中的潛在信徒,應該是個獨來獨往的人,他不屬於任何集體,沒有泯滅自我的方法,無法靠團體來掩蓋自己的渺小、無意義和寒酸(p. 51)。


鞏固群眾運動有賴將參與者緊密組織︰

一個新興群眾運動賴以吸引和維繫追隨者的,不是主義與承諾,而是能不能提供人們一個避難所,讓他們可以逃離焦慮、空虛和無意義的生活。它能夠治療嚴重的失意者,不在於提供一種絕對真理,或是解決他們生活上的困難,而在於能讓他們擺脫無能的「自我」。而它之所以做到這一點,靠的是把失意者融化到一個緊密無間的集體中。


因此,一個群眾運動想要取得成功,必須從最早階段就發展出緊密的組織和一種把加盟者整合起來的能力。依主義的真確性和承諾的可實現性去判斷一個群眾運動的存活能力是徒勞的。真正有效的判準是看看它的組織是不是能迅速和完全把失意者融合起來(pp. 58-59)。


談及少數民族︰

在一個行將被同化的少數民族中間,最有成就和最沒成就的兩類人又比成就中庸的人感到更大的失意感。失敗者本來就易於自視為邊緣人,而如果他又是少數民族身份,他的失敗會讓他的無歸屬感更形濃烈。同樣感受也會出現在少數民族的成功者身上。他們儘管有名有利,卻往往難以打入多數民族的圈子,這使得他們格外意識到自己是個外人。另外,他們因為成功而自感優越,所以痛恨暗示他們低人一等的同化過程(p. 71)。


煩悶與群眾運動︰

社會大氣候是否已成熟得讓群眾運動萌芽,最可靠的指標莫過於是否有一股濃厚的煩悶氣氛彌漫。幾乎所有有關群眾運動發生前一段時間的敘述,都會提到普遍的厭煩情緒。當一個群眾運動開始的時候,它得自煩悶者的同情和支持,往往要多於被剝削者與被壓迫者(p. 72)。


失意者某些特徵會促進群眾運動團結與自我犧牲︰

「失意者」的苦惱何在?在於他意識到自己的自我已敗壞得無可補救。他們的主要渴望是逃避自我——正是這種渴望讓他們傾向於集體行動和自我犧牲。厭惡有缺點的自我、遺忘它、擺脫它的衝動,同時會讓人願意隨時自我犧牲和把自己掩埋在一個緊密的集體中。換言之,失意感不但會讓人產生團體和勇於犧牲的渴望,甚至會創造出讓這樣的事情事現的機制。如下所示,鄙視「現在」、易於仇恨、模仿、輕信等等縈繞強烈失意者的性向情緒,乃是團結的催化劑和無所顧忌行動的促成者(p. 83)。


書中談及促進成員自我犧牲的竅門,在於將成員從其血肉之我(flesh-and-blood self)分離,包括將其同化至緊密團體、賦予他假想的自我、灌輸他一種貶抑「現在」的態度、在他與現實間架設帷幕,以及透過激情阻止他建立自我穩定的平衡。

提及群眾運動的戲劇元素︰

若是作為儀式、典禮、戲劇表演或遊戲的一部份,捐軀或殺人都顯得不難。所以,為了讓人面對死亡而不皺眉頭,就有必要加入一些戲劇元素。在我們的小我看來,天上地下沒有一樣東西是值得它為之效死的。只有當我們自視為舞台上的演員,死亡才會失去其恐怖性和終極性,而成為一種模擬行為和戲劇姿態。一個能幹領袖的主要職責之一,是為他的追隨者製造一種幻想,讓他們覺得自己是從事什麼了不得的大事,是在進行某種肅穆或輕鬆的表演,從而忘了生死問題的嚴重性(p. 93)。


過去、現在與未來對群眾運動的重要︰

群眾運動之所以常常會給自己設定很多不切實際的目標,乃是其對抗「現在」的策略的一部份。大凡行得通的或有可行性的事都是「現在」的一部份。標榜一些可能達到的目標,等於是肯定「現在」的價值,並與之妥協。反之,相信奇蹟則是意味著否定和睥睨「現在」(pp. 97-98)。


沒有對美好的「未來」抱有深信不疑的信仰,對「現在」的貶抑就不會徹底。因為不管把「現在」描繪得有多麼不堪,如果未來在預期中只會更走下坡或把「現在」不變地維持下去,那我們就必然會和我們的環境妥協——不管這樣做有多艱難和會讓我們覺得自己有多卑劣(p. 99)。


謳歌「過去」可以作為貶低「現在」的一種方法。但除非同時抬出一個燦爛美好的「未來」,否則美化「過去」將會使一個群眾運動行事趨於謹慎,不會再肆無忌憚,勇往直前。另一方面,又沒有一種矮化「現在」的方法,比把它視為光榮「過去」與燦爛「未來」的中間環節更有力。因此,儘管群眾運動一開始會厭棄過去,但最後卻會熱烈強調(往往是假惺惺的)一個遙遠而光榮的「過去」(p. 101)。


日常事務不濟的失意者更需要不切實際的任務,以掩飾其無能︰

群眾運動喜歡鼓吹不切實際和不可能的任務,這也正對失意者的胃口。那些一般事情都做不好的人喜歡去做不可能的事。那是他們掩飾自己無能的手段。因為要是我們從事可能之事而失敗,失敗之責就得完全自己承擔;但如果從事不可能之事而失敗,我們就可以把責任歸咎於事情的困難。從事不可能之事比從究可能之事少一點丟臉的危險。因此,愈做不好一般事情的人就愈膽大妄為。


可以說,失意者從群眾運動所使用的手段得到的滿足感,並不亞於鼓吹的目標所得到者(pp. 107-108)。


作者認為團體領袖不諳實務也有好處︰

夢想、願景和奢望都是有力的武器和最實質的工具。一個貨真價實的領袖一定擁有務實的心靈,而他們也會體認到上述工具的價值。然而這種體認往往來自對「現在」的藐視,而他們會藐視「現在」,則源於不諳實務。成功的商人通常都是不稱職的團體領袖,因為他們滿腦都是「已有的東西」,心思都放在時代已成就的事情上。因此,不善處理實際事務看來是管理公共事務者的必要資格。有些天性自小的人在實務世界中失敗後沒有一蹶不振,反而異想天開,認定自己有領導一個國家的大才能,可說是誤打誤中(p. 110)。


忠實信徒都有自行扭曲現實的能力︰

但凡「忠實信徒」都有「閉眼摀耳」的能力,對「不值得看或聽」的事不屑一顧,而他們所以能夠無比堅定不移,力量亦是源自於此。他不會因為危險卻步,不會因為障礙重重氣餒,不會因為有反面證據而困惑,因為他根本否定有危險、障礙和反面證據的存在(p. 114)。


陷入狂熱者並非認為神聖事業正確無誤,而是他需要有所依附︰

你無法用理性或道德上的理由去說服一個狂熱者拋棄他的大業。他害怕妥協,因此你不可能讓他相信他信奉的主義並不可靠。但他卻不難突然從一件神聖偉業轉投另一件神聖偉業的懷抱。他無法被說服,只能被煽動。對他而言,真正重要的不是他所依附的大業的本質,而是他需要有所依附的情感需要(p. 123)。


在他看來,寬容是一種軟弱、輕浮和愚昧的象徵。他渴盼那種來自完成順服的心安理得感,渴盼全心全意依附於一種信仰和主義。對他來說重要的不是一個運動的主張目標,而是它可以讓他完全獻身,並與一個集體發生聯繫。他甚至會願意去參加一個反對他前一個信仰的群眾運動,但前提是那必須是個真正兇猛的運動——不妥協,不寬容,聲稱佔有唯一和獨一的真理(p. 125)。


仇恨令群眾團結︰

在所有團結的催化劑中,最容易運用和理解的一項,就是仇恨。仇恨可以把人從他的自我快速捲走,使他忘記自己的幸福和前途,不去妒忌人也不會只顧自己。他會變成一顆匿名的粒子,渴望跟同類匯聚融合,形成一個發光發熱的集體(p. 131)。


哪怕是在有合理悲憤的情況下,我們的恨意主要仍然不是來自別人對我們的傷害,而是來自我們意識到自己的無能和懦弱——換言之是源於自卑。當我們自感比傷害我們的人優越,我們更可能的反應是鄙夷他們,甚至可憐他們,而不是恨他們。悲憤與恨意的關係並不是簡單直接這一點,還可以從一個事實反映出來︰我們釋放出恨意並不總是指向那些傷害我們的人。往往,被一個人傷害之後,我們會恨的是一個完全不相干的人(p. 137)。


作者認為這種自卑引起的恨意令失意者渴望破壞與混亂︰

當我們因意識到自己一無是處而深感沮喪時,並不會把自己視為比某些人低劣但比另一些人高強,而是會認為自己比世界上最低劣的人還要低劣。於是我們會恨全世界,會把狂怒傾瀉到天地萬物。


失意者看到有錢人走下坡和正直者受辱時,會深感安慰。他們在普遍的沒落中看到人類平等的前景。在他們看來,大混亂就像墳墓一樣,是平等的溫床。他們熾烈地深信,一個新秩序必然會來臨,但在新秩序能建立起來以前,舊的一切必須連根剷除(p. 143)。


同樣,團結也會加劇仇恨︰

當我們拋棄自我,成為一個緊密團體的一部份時,我們不僅拋開了個人利益,同時也拋開了個人責任。一個人如果沒有了恐懼、猶豫、懷疑和是非感,他會變得有多殘暴,令人不敢想像。當我們在群眾運動中喪失了自我獨立性,我們就會得到一種新自由——一種無愧無疚地去恨、去恫嚇、去撒謊、去凌虐、去背叛的自由。這毫無疑問是群眾運動的部份吸引力之所寄(p. 146)。


宣傳的力量在於呼應群眾「已知」的事情︰

宣傳單靠自身的力量,是無法叫那些不願接受的人接受的。它既不能創造全新事物,也無法保證那些相信它的人一直相信到底。它只能打入那些本來就打開的心扉,或是把某些已經為人們所接受的主張強固化。高明宣傳家所做的事只是把聽眾心中已徐徐成熟的意見和情緒引發至沸騰翻滾的程度而已。他呼應了他們內心深處的感情。在意見並非透過強制手段強加的時候,宣傳家只能使群眾信仰他們「已知」的事情(pp. 154-155)。


宣傳的目的與其說是為了說服別人,不如說是為了說服自己;我們愈有理由內疚,我們的宣傳就愈狂熱(p. 157)。


最熱衷於宣傳的理念往往與現實矛盾︰

傳道或傳揚一種主義,乃是尋找一種尚未找到之物的激情,而不是把已有之物帶給世界的渴望。它是為了尋找一個終極和不容反駁的證明,以證明我們擁有的真理是唯一和獨一的真理。狂熱的傳道者是要透過轉化別人強化自己的信心。愈是容易受質疑的教條,其傳教的衝動就愈強盜。一個不是宣揚某種荒謬或非理性主張的群眾運動,能否具有「不贏得人心就毀滅世界」的狂熱驅力,讓人存疑(p. 163)。


作者指群眾運動領袖最重要是厚顏無恥、狂熱相信自己從事神聖事業、意識到緊密集體生活的重要,並且能爭取到一小群能幹助手狂熱奉獻,隨時準備模仿朋友及敵人的做法。

群眾運動的殘暴並不代表其個體成員殘暴,他們基本上是服從的人︰

由於群眾運動往往帶來失序、流血和破獲,我們很容易會認為,群眾運動的追隨者都是天生粗暴和無法無天。事實上,群體的殘暴並不總是個體殘暴的總和。個人的殘暴會妨礙聯合行動。殘暴的個性也會讓人起而為己謀。它可以使人成為拓荒者、冒險家和盜匪。相反的,「忠實信徒」的行為不管多麼粗暴,他基本上都是一個恭順服從的人(pp. 173-174)。


失意者之所以追隨一個領袖,與其說是因為他相信他可以把他們帶到一片應許之地,不如說是因為領袖可以把他們帶離開他們不想要的自我。順服於一個領袖不是實現目的的手段,而是目的的實現本身。至於領袖會把他們帶到何處去,只是次要的問題(p. 176)。


行動是團結群眾運動的手段,但也可能會令群眾熱情減少︰

一個鼓勵行動的群眾運動可以喚起失意者的熱烈反應。因為失意者把行動視為醫治他們煩惱痛苦的良方。行動可以讓他們遺忘自我,讓他們有一種目的感和價值感。事實上,失意者的失意感看來主要是源於缺乏行動的機會,而失意感最深重的就是那些才具與性情都足以過一種行動性生活,卻為環境所囿,只能在閒散中虛耗人生的人(p. 181)。


「忠實信徒」特別適合行動生活,對一個群眾運動來說有利也有弊。群眾運動會打開寬廣的行動領域,但也有可能反過來加速群眾運動的結束。成功的行動往往會帶來自身的終結。它會讓所有精力和熱情得到宣洩,變得乾涸。這時候,信仰與神聖偉業不會再是最高目的,而變成只是行動機器的潤滑劑。另外,「忠實信徒」會因為所作所為無不成功而獲得自信,因而與「自我」和「現在」取得和解。他不再會視救贖端賴把自己掩埋在一個集體和化身為一顆沒有意志、判斷和責任的粒子。代之以他會在行動中尋求救贖,以行動證明自己的價值和優秀。雖然行動不能帶給他自我實現,但他卻期待可以從中找到存在的理由(pp. 182-183)。


群眾運動會以猜疑來統合群眾︰

因為深諳自己的瑕疵與缺點,失意者對別人的歹意與惡念總是特別眼尖。一個有自卑感的人特別容易看出別人的短處。如果別人身上有我們自己竭力隱藏的那種瑕疵,我們總是不遺餘力去加以揭發。所以,當一群失意者因一個群眾運動結合在一起時,總是會瀰漫出強烈的猜疑氣氛。值得驚異的是這種同儕間的病態互不信任不但不會帶來分裂,反而會帶來強固性。這是因為知道自己不斷被監視,群體中每一個成員會熱烈遵守行為與思想守則,以避免受到猜疑。因之,互相猜疑對維持嚴格正統所起的作用並不亞於熱烈的信仰(p. 184)。


作者認為言辭人、狂熱者和務實行動人在群眾運動不同階段有不同角色︰

能為一個群眾運動做好鋪路工作的,是那些善於使用語言和文字的人;但一個群眾運動要能實際誕生出來和茁壯,卻必須藉助狂熱者的氣質和才幹;而最後可以讓一個群眾運動獲得鞏固的,大半是靠務實的行動人(p. 202)。


言辭人怎樣動搖體制︰

每當我們看到一個體制明明無能已極卻能夠苟延殘存時,就可以斷言,這個體制要不是完全沒有讀書人階級,就是當權者已經與言辭人結成緊密同盟(p. 207)。


總而言之,那些好鬥的言辭人會透過以下幾種方式為群眾運動鋪平道路︰(一) 攻擊既有的信條和制度,使之威信盡失,不再受人民擁護;(二) 在沒有信仰就不能活的群眾中創造一種信仰真空,以致一個群眾運動起而宣揚某種新信仰時,幻滅了的群眾會振臂相迎;(三) 為新信仰提供主義與口號;(四) 動搖「優秀者」——就是沒有信仰也可以活下去的人——的信念,讓他們在面對狂熱新信仰的興起時,沒有抵抗能力——因為看不出為任何信念與原則捐軀是有意義的,他們會不戰就向新秩序投降(pp. 215-216)。


然而言辭人在群眾運動出現後就會變得格格不入︰

催生群眾運動的知識份子的悲劇根源在於,不管他們有多麼謳歌群體行動,本質上都是些個人主義者。他們相信有個人幸福可言,相信個人判斷和原動力的重要性。但一個群眾運動一旦成形,權力就會落入那些不相信也不尊重個人者之手。他們會得勢,主要不是因為漠視個人讓他們敢於冷酷無情,而是因為他們的態度和群眾的激情是完全一致的(p. 218)。


有創造力的言辭人會覺得自己跟一個激烈運動的氣氛格格不入。讓人頭暈目眩的變遷會腐蝕他的創造力。只要他的才華還沒有枯竭,他就不會把滿足感寄託在領導百萬人和取得勝利上。結果就是,當一個運動全速開動以後,他不是會自動退出就是會被推到一旁。再者,由於真正的言辭人是不會願意長時間壓抑自己的批判意識,日子一久,他無可避免會扮演起異端角色。因此,除非他能適時與操實權的行動人聯合起來或早早壽終正寢,他的最後下場很可能是引退、被放逐或遭到槍決(pp. 222-223)。


狂熱者在群眾運動已取得成功後也會成為問題︰

對一個群眾運動的發展來說,狂熱者的危險處在於他永遠靜不下來。一旦取得勝利,新秩序開始成形,狂熱者就可能會成為一個亂源。強烈情緒的滋味會驅策他去尋找尚未揭示的奧秘和尚未打開的神秘門戶。他會不斷走向極端。因此,大部份群眾運動在取得勝利的第二天,就會發現自己出現內部傾軋。前一天在與外部敵人生死鬥爭中獲得發洩的激情,現在會透過鬥爭自己人來宣洩。憎恨成了一種習慣。沒有外敵可以摧毀時,同一陣營的狂熱者就會以彼此為敵(p. 224)。


行動人能夠令群眾運動再度面向「現在」,這也代表群眾運動積極階段過去,改以折衷的方法行事︰

行動人可以把群眾運動從自取滅亡的分裂和狂熱者魯莽的行動中挽救回來。但他的出現,往往標誌著一個群眾運動活力期的終結。與「現在」的戰爭過去了。真正的行動人意不在更新世界,而在擁有它。活力階段的生命力來自對抗和徹底改革的渴望,但最後階段關心的主要是制度化和維繫業已贏得的權力(p. 228)。


行動人用以鞏固和維繫新秩序的方法是折衷性的。他取法的對象不論遠近,無分友敵。他甚至會向舊秩序取經,抄襲很多舊秩序用以維持穩定的方法,因而不知不覺地建立起與過去的連貫性。這階段的一大特徵是會出現一個絕對的獨裁者,但之所以會這樣,並不純粹是當權者嗜權,也是一種蓄意採用的策略。極端獨裁看來在一個組織的誕生和衰落階段都是最容易出現的,因為它可以讓尚未定形的東西定形,或讓行將解體的東西暫時穩住(p. 231)。


當群眾運動積極階段結束,失意者就變得無關重要︰

到了這個階段,群眾運動仍然會對失意者下工夫︰但不是去煽動他們的不滿,使之繼續與「現在」作殊死鬥爭,而是千方百計使他們與「現在」和解,變得忍耐而柔順。這時候,群眾運動會提供失意者遙遠的希望、夢想與願景。等一個群眾運動的活躍階段結束,它就會變成是成功者的權力工具和失意者的鴉片(p. 233)。


作者認為積極階段過長的都不會是良性群眾運動︰

不管一個群眾運動的本來目標有多麼崇高或最後結果有多麼造福人群,但在積極階段,它卻必然會表現出一些讓人不快(如果不是說邪惡)的特點。作為這階段人格化身的狂熱者一般都是那類不討人喜歡的人。他冷酷無情、自以為是、輕信、好辯、心胸狹窄、粗野無禮。他隨時準備好為他的神聖偉業而犧牲親屬朋友。讓一個群眾運動擁有不可抵抗力量的是成員的絕對與自我犧牲精神,但這兩樣東西,卻是以犧牲個人自主性中好些珍貴的成份而得來的。一個群眾運動,不管其信仰如何崇高、目標如何正大,只要它的積極階段為時過久,就絕不會是良性的群眾運動,特別是這個運動是掌握了權力卻仍然繼續(pp. 234-235)。


作者也指出,積極階段較短、損失較少的群眾運動一旦完結,隨之而來的往往是創造力勃發,因為集體束縛鬆綁,個人也從盲信氣氛中解放。反之,群眾運動積極階段會窒礙創作力,因為群眾激情消耗、創作要為運動服務、運動要求各種行動及狂熱心理狀態妨礙創作。

書中列出影響積極階段長短的因素︰目標短期而有限、人口較小而同質、國家有自由的傳統、領袖願意終結,則群眾運動積極階段會較為短暫。

作者最後總結指,雖然狂熱是一種靈魂的疾病,但也是社會與國家改革弊端的工具。民主國家也需要在危機時期迅速宗教化的能力,有獨立的言辭人在群眾運動初起時扮演關鍵角色,以廣泛動員群眾作復興與革新,這是一個國家的潛在能量。

本書寫作方式較零散,有很多見解,卻不一定前後一致,又或者文字寫成斷言,作者卻是提出一種可能的理論那樣,閱讀時要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