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3日 星期六

Inequality


看完了Atkinson的Inequality,作者一生致力研究不平等議題,影響不少後輩,本書可說是其集大成之作。

作者首先指機會平等不代表結果平等不重要,首先是因為完全忽視結果難以接受,我們不能忽視正處於困難的人;機會平等也有競爭與非競爭兩方面,競爭機會平等但回報極為不均分配,無法令所有人有同樣機會完成他們自己獨立的生活計劃,回報的結構如何決定正是本書主題;最後,結果不平等直接影響下一代機會平等,重視下一代機會平等需要關注今日的結果不平等。

有經濟學者認為比起關注不平等,促進經濟成長以改善貧窮者生活有更大貢獻。作者不同意這觀點,指出分配與再分配當下所得與每個人有關,並影響我們社會的特質,包括是否更為團結與更有共同感。此外,整體生產與分配有關,要理解經濟運用需要理解所得如何分配。

作者列出美國與英國在1913至2013年經濟不平等的發展趨勢,美國堅尼系數從1929年頂點0.5一直下跌至二戰結束的0.4以下,其後直至1970年代後期保持平穩,1980年代出現「不平等轉向」,堅尼系數再度升高,升至0.45左右。最高1%群體所得佔總所得由1979年不足10%升至2012年接近20%

英國的堅尼系數變動與美國類似,由1938年至二戰結束時下跌,1979年後出現「不平等轉向」。最高1%群體所得佔總所得自1919年19%一直下跌至1979年6%左右,之後回升至2012年大約12%左右。相比起美國,英國堅尼系數從1979年至1992年升幅比美國大,但在之後二十年都沒有繼續上升。

比較OECO十五國最高1%群體所得佔比與貧窮率後,作者指除瑞士(最高1%群體所得佔比高於平均,貧窮率低於平均)與西班牙(最高1%群體所得佔比低於平均,貧窮率高於平均)外,最高1%群體所得佔比高於平均的國家貧窮率也高於平均,顯示高貧窮率傾向於最高所得群體佔比較大同時出現。

不平等也有多個面向,例如分析單位是個人還是住戶,以及同一住戶內可能有不同家庭,成年子女與父母同住也可能構成不同家庭單位。選擇不同分析單位也表現出我們對資源控制與個人是否獨立的想法,例如子女多大程度依賴父母是否納入計算。這些看似是純粹統計的考慮,背後也有社會價值與期望議題。

住戶所得也有多種定義,可由以下圖像說明︰



此外,完整所得定義也需考慮資產價值轉變,並需分辨帳面及已實現獲利,同時考慮通脹對實際資產購買力的影響。

所得不平等與消費不平等著重點不一樣,消費不平等關注生活水準,所得不平等關注最低資源水平的權利。作者指消費有許多面向,在消費調查中調查目標是消費支出,而不是消費本身,部份商品的消費支出較難準確量度,調查涵蓋範圍也有限。作者指,本書以所得為對資源潛在控制的指標,表示資源運用並不僅限於消費,例如富裕者有權力影響家人、媒體或政治團體。

在性別不平等方面,自1960年起OECD各國女性與男性平均收入差距逐漸收窄,但步伐並非一直向前,部份國家1990年代後期開始兩性差距不再減少。歷史上兩性收入差距一項主要因素是教育水平差異,但在2010年代兩性教育差異在大部份OECD國家已不存在,然而收入差距卻仍然存在,而且不能以勞工市場相關因素解釋。

英國的流動研究指大多數流動距離不大,就好像人們綁上橡皮圈,每年可能短距離流動至不同位置,但之後會回彈至原來地方。人口結構與家庭構成改變,例如人口老化與單親家庭增加 ,令生命週期的所得變動規律也能解釋部份不平等增加,雖然實證研究指這解釋能力有限。假如未來平均所得不再增長,我們就不能假定未來世代生活會更好,因而視他們為「較不值得援助」。未來生活不是一定會更好,令世代間正義變得更為重要,也影響選擇減少當下所得不均措施的決定。

與國內不平等相反,全球不平等隨時間發展呈倒U形,自1820至1970年英美與中印的差距一直擴大,自此之後至2010年代中印則減少差距。但要注意的是,即使相對差距減少,在絕對數字上距離卻繼續擴大,而且其餘發展中國家經濟增長率比中國與印度低。

不平等的主要資料來源是住戶調查,潛在限制是沒有納入不在住戶者,例如學生、留學生、軍隊人員、住院者等;取樣誤差與不作回應,特別是較少納入最富有者;以及回答時受訪者錯報。另一資料來源是所得稅數據,但數據本是用作收稅用途,其形式與內容反映當時稅收法例,也會因逃漏稅令涵蓋範圍不完整。

收入數據不只限於住戶調查及所得稅數據,也包括對僱主的調查與僱主報稅表。比較不同來源可能發現僱主與僱員的觀點差異,例如僱用填報合約訂下的工作時間,但僱員填報實際工作時間。財富數據來源除住戶調查外,也包括財富稅資料、入息稅中投資所得部份、遺產稅資料等,個人財產總數估算則來自國民資產負債表。

在觀察不平等歷史趨勢時,作者定義顯著變動如下︰堅尼系數數字變動3%、貧窮率數字變動3% 、最高1%所得佔比數字變動3%,以及最高10%相對中位數收入佔比數字變動5%。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除英國外,歐洲各國與美國最高1%所得佔比沒有顯著變動,在兩次大戰之間,除法國及荷蘭外歐洲國家最高所得佔比也沒有顯著變動。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不平等廣泛下降,研究的十七國中有九國最高所得佔比顯著下跌。當中原因不只是戰爭破壞、佔領或戰後安排影響,還有二戰結束時各國政府職能擴張,直接關注人口健康與福祉。

在二戰後,美國最高10%相對中位數收入佔比開始上升,但整體住戶所得不平等卻沒有提高,原因在於更多低收入住戶女性參與勞動市場,而且政府轉移大幅提高。二戰後歐洲各國堅尼系數顯著下跌,原因是福利國家與社會服務擴張,其款項來自累進所得稅,以抵消人口老化令市場所得更不平等的趨勢。

除重分配外,二戰後也在另外三方面可能令不平等減少︰一,工資在總所得佔比增加,研究估算工資在總所得佔比增加1%,堅尼系數相應減少0.7%;二,資本所得分配較為平均,最高1%財富佔比減少;三,工資所得分配較為平均,這在美國沒有發生,但在歐洲自1960年代中期最高10%相對中位數收入佔比減少,當中工會集體談判與政府干預是重要因素,包括最低工資與國家工資政策。

1980年後,最高稅率大幅減低、重分配社會轉移受削減、工資在總所得佔比趨向減少、最高財富佔比不再減少、最高收入群體拉開差距,加上持續高失業,都是1980起不平等轉向上升的原因。除法國外,OECD多國堅尼系數自1980年至2000年代結束均有上升,當中以英美兩國升幅最大。

2000年代拉丁美洲不平等普遍下降,雖然要注意官方數字對最高所得群體資料不足。這與經濟成長或政體沒有關連,而是來自受教育勞工工資優勢減少、累進政府轉移,以及最低工資大幅提升。

經濟學家找到不平等上升的數項因素,包括全球化、資訊與通訊科技轉變、金融服務增長、報酬規範改變、工會影響減少,以及重分配稅收與轉移政策回落。全球化令一國可透過出口較高價值高科技服務,並更便宜地入口基本製造商品,讓技術勞工工資相對非技術勞工上升較多。勞工技能較高的國家會受益,而技術勞工工資優勢也與利息相關,因為投資在教育代表放棄儲蓄回報率,在利率較高時,工資優勢也要較高才能讓人在教育投資。

資訊與通訊科技進步不一定會令技術勞工需求上升,而是要視乎技術勞工與非技術勞工的替代彈性,假如彈性大於1,技術勞工較易取代非技術勞工,技術勞工需求才會上升。此外,科技進步與生產的特定技術相關,當下決定哪種商品與服務由甚麼方式生產,對科技發展有長遠影響,因此作者認為這些決定不能依靠預設,而是需要廣泛相關參與者有意行事。

作者指在勞工市場中市場力量雖然重要,但它本身是在社會脈絡中運作,有很大空間受其他因素影響。市場為可能的勞動市場方式提供界限,但盈利如何分配由勞資雙方的相對力量左右,工資社會規範也會影響勞工對公平工資的觀感,並影響其生產力。自1980年後除西班牙外OECD國家的工會參與率減少,各國政策也更為限制工會的權力。然而各國的制度安排不一,工會影響力無法以單一指標量度,要找出工會對工資分配的影響較為困難。

作者指有需要分開「財富」與「資本」兩者, 2010年代財富已頗為廣泛分配,但這些財富大部份對經濟生產活動缺乏控制權,例如退休金個人透過基金持有資產,對資產與公司運作的決定權卻在基金經理人手中。財富獲利權與在生產活動運用資本有其分別。

在Solow的宏觀經濟中,資本—勞動比例上升會令工資上升及回報率下降,資本比例只會在替代彈性高於1時上升。但在工資/回報率比例超越臨界點後,機械開始擠走人類勞工。之後在人均資本上升下經濟會繼續增長,但工資/回報率維持不變。這時經濟增長更多由利潤上升產生,工資佔總所得比例下降,令不平等增加。

考察工資分配時需要整合勞工、資本與產品市場,找出整體市場經濟的一般均衡點。在此過程中人們扮演不同角色,結果會受他們在不同市場位置及隨之而來的市場力量。平衡經濟中不同力量是減少不平等的重要元素。

國民所得與住戶所得的關係如下︰



政府是當中最大的中介機構,除稅收與轉移外,也提供健康與教育等服務,發債及發放利息,擁有公共資產與公營企業股份。非金融公司向住戶發放股利與利息,保留部分盈利用作再投資,並向政府繳稅與收受政府補助。金融機構是公司股份主要持有人,向持有退休基金者發放退休金。

由上述分析可知,總住戶所得比總國民所得明顯較少,因為政府、非金融公司與金融機構吸走部份國民收入。總住戶所得及其分配不只受宏觀經濟因素左右,也受經濟產出如何分派的規則影響,如破產法、退休金規則、失業救濟等,這些規則是社會與經濟互動的結果。

最高1%收入者的工資相對資本所得比重越來越高,當中可能的解釋包括︰科技進步與全球化令市場規模更大,製造出超級明星;薪酬不再受支薪點限制,而是著重於個人表現;最高收入稅率下降,令高層人員更費力爭取高薪;利益團體遊說改變管制框架、會計標準與稅務規則。薪酬最高1%人,在2000年代也比之前更容易累積資本,成為資本所得最高一群。

第二部份是作者對減少不平等的建議。作者指只靠市場決定是否投入機械生產有三項問題︰一是分配問題,即由誰擁有機械及其好處;二是由個人接觸提供的最終產品中,市場對人類與機械的供應比例沒有可持續方案;三是當下決定對未來有長遠影響,企業的動機可能不符合更廣泛社會利益。由此作者提出第一項建議︰

1科技變遷方向應是政策制定者的明確關注點,鼓勵增加勞工可僱用能力及著重人類面向服務提供的創新。

具體措施包括資助科學研究,在決定支持創新,包括資助、發牌、規管、採購或教育方面時,明確考慮分配的影響,提升勞動密集行業工人的生產力,於孩子身上投資人力資源,並保障公共行政不會因採納科技令部份公民更難運用公共服務。

對於平衡市場不同力量,作者的提議如下︰

2 公共政策應致力於各持份者的恰當平衡,為此應該(a) 在競爭政策中引入明確分配面向;(b) 確保法律框框讓工會平等合理代表勞工;(c) 若現時並不存在,建立包括社會各成員與其他非政府機構的社會與經濟會議。

社會與經濟會議應包括僱主、工會、政府、消費者團體等,並在性別、種族與世代有不同代表,並有權就有關勞動市場、商業管制、社會保障的新法例,以及制定最低工資與影響福利的措施向國會報告。

作者指二十一世紀就業已不能只按有或沒有分類,還要顧及長期兼職、自僱、短期合約工、身兼多職等情況。按此作者認為勞動市場不應以盡量提升就業,而應以盡量減少非自願失業為目標,包括非自願失去部份工作時間者。為減少非自願失業,作者建議政府應擔當最後僱主的角色︰

3 政府應採取明確目標避免與減少失業,並以向求職者提供最低工資水平的保證公共就業為基礎實現目標。

作者提議公共就業計劃的工作可從改善公共服務著手,包括托兒服務、學前教育、青年服務、醫療、照顧長者、送餐、圖書館與協助維持治安。作者認為計劃不應是臨時性質,而是提供有意義的工作,也不應只以讓參與者重回就業市場為評價準則。保障就業的重要元素之一,是它會改變個人與經濟的關係,肯定工作的價值,也是沒有人會排除在外的明確訊號。

即使保障就業也可能會有在職貧窮的問題,作者對此的提議是︰

4 應設立國家薪酬政策,當中包含兩項元素︰定在可維持生活水平的法定最低工資,以及薪酬高於最低工資的實務守則,守則應由社會與經濟會議參與的「國民對話」中贊同。

薪酬守則應指導最高層與最低層的差距,並關注人們是否在有同等價值的相同工作中薪酬相同,例如性別、族裔與年齡會否造成差異。作者認為有需要舉辦關於所得分配的「國民對話」,考慮經濟增長應如何分配,中下層是否落後,顧及薪酬的道德面向,並訂定福利水平與資本所得。

資本累積受富人與窮人的相對子女數目影響。歷史研究指在十八世紀結束前,家庭人數與資源成正比,減緩個人財富累積,但在此之後則成反比,令不平等傾向加強。婚姻也會令財產共有,本身是趨向平等的工具,但這種效應在選型交配,即富人傾向與富人結婚下減弱。在美國,1970年代前丈夫與妻子的收入成反比,但自1980年代兩者關係成正比,相關程度一直增加,令婚姻的平均效應減弱。

債務也有分配的效果。當有財富者可以投資賺取回報率時,底層則缺乏財富,不時需要借債 並支付利息,特別是信用卡與教育貸款的高息令欠款者面對很大困難。

近年實質負利率令小存戶實質受損,小規模存款與大規模資本的回報率有很大差異,市場競爭並未消除這種情況。作者建議由國家金融機構確保小存戶有足夠回報︰

5 政府應透過國家儲蓄債券為存款提供保證實質正利率,並為每人可擁有該債券數設限。

保證利率水平應有社會與經濟會議討論,參考水平為過去英國政府發行的儲蓄債券保證實質利率高達1.35%。

作者也建議所有人可獲一份最低遺產︰

6 應建立資本餽贈(最低遺產)給予所有到達成年的人。

這份最低遺產用於平衡世代間的不平等,並在最初建立時按兒童福利資格年數比例分配,資金來自遺產稅,並限制用於教育、見習、房屋開支或創業。

作者認為財政政策應著重於政府的淨值為正數,而不是只顧及債務。政府可累積國家資產,持有資本並分享科技發展的成果,以所得收入推動更平等社會。作者建議︰

7 應建立公共投資管理局,管理主權財富基金,透過投資公司與物業以建立政府淨值。

作者提議主權基金主要應在企業擁有利潤權但不作控制,擁有眾多範圍公司的少數股權,持有獲政府資助研究的公司。主權基金的投資也考慮道德標準,例如公司是否留意更廣泛社會責任,包括薪酬政策。

如前所述,1980年代最高收入稅率下降帶來負面外溢效應,即最高收入者更著力爭取提高其報酬,並由股東付賬。作者認為稅制不應只以盡量提高稅收為目標,也應顧及稅制是否公平,即人們在額外工作後應獲得合理的份額。作者的建議為︰

8 應回歸更為累進的個人所得稅率結構,邊際稅率按應納稅所得範圍提高,最高邊際稅率為65%,同時擴闊稅基。

為更著重向資本所得而非薪酬所得徵稅,作者建議在個人所得稅中提供薪酬所得減免︰

9 政府應在個人所得稅引入薪酬所得減免,限於最低收入範圍。

作者傾向遺產稅由向收受者徵收終身資本接收稅,每個人每次接受遺產或生前餽贈時均需登記,當總數超過特定水平後額外數目就要付稅︰

10 遺產或生前餽贈接受者應在累進終身資本接收稅下付稅。

累進方式應與個人所得稅相似,但最高邊際稅率可高於65%。向接受者而非遺產徵稅好處是,提供誘因讓人更廣泛分散其財富,可能有助減少性別與世代不平等,並希望確保所有人更公平競爭,減少機會不平等。

作者亦建議以物業現價徵收物業稅︰

11 應以最新的物業評估為基礎,設立按比例或累進的物業稅。

在財富稅方面,作者認為可重新檢視引入物業稅的成功前設,並探討以個人納稅者總財富為基礎的全球稅制,以及對企業徵收最低企業稅。

社會保障主要形式有三種︰社會保險、社會援助與基本所得,其分別如下︰



社會保險
社會援助
基本所得
可領取權利
基於供款
基於現有資源 (所得與財產)
公民身份?(下文說明)
合資格條件
視乎勞動市場情況
視乎勞動市場情況
不受勞動市場情況影響
評核單位
個人(有受養家屬可能獲額外發款)
家庭單位(或住戶)
個人
財政來源
主要依靠供款
整體稅收
整體稅收

作者認為長期而言入息審查的社會保障並不可取,原因是稍高於審查入息水平的邊際稅率很高,因為高於審查入息水平會失去社會保障,抵消額外所得,形成貧困陷阱。尤其在自僱及雙職家庭增加下,入息審查會阻礙額外潛在勞動。此外,入息審查造成部份合資格者未有申領福利,原因包括不知道自己合資格、申請程序複雜費時以及入息審查的污名化效果。

多國均已存在的基本收入是兒童津貼。為減少兒童貧窮,並考慮到入息審查問題與世代及性別平等,作者建議可劃一發放兒童津貼並將之視為所得徵稅︰

12 兒童津貼應以高額向所有兒童發放,並應視為所得徵稅。

兒童津貼將兒童視為社會一部份並有自己的權利,生兒育女並不只是「選擇一種生活風格」,女性也不應該因此獨自承擔在勞動市場處於不利位置。

在取捨基本所得與稅率後,作者建議設立一種不同的公民所得,補足現有社會轉移而不是取而代之,特點是領取資格不是基於是否公民,而是基於社會參與,包括就業、教育、培訓、照顧幼兒或長者、在認可機構定期擔任義工等,殘疾者可獲豁免。作者稱這計劃為「參與所得」︰

13 應在全國層面引入參與所得,以補足現有社會保障,並展望建立泛歐盟的兒童基本所得。

參與所得面對的困難有三︰一,確保納入廣泛民眾;二,收受者必須真正滿足參與條件;三,相關行政的經濟與人力成本。作者指現有入息審查計劃比參與所得更複雜,減少入息審查計劃可讓行政資源用於參與所得上,而且如前文所述,政府應投資改善社會行政。沒有納入參與所得的,會是投入純粹休閒生活者,比整體基本所得更提倡互惠訊息,較易獲得政治支持。

假如不推行參與所得或其他基本所得計劃,另一主要選擇是更新與復興社會保險系統,當中有兩項重要元素︰一,恢復社會保險計劃過往的角色;二,讓社會保險適應二十一世紀勞動市場。

即使社會保障供款與所得稅對住戶開支的效果相似,但作者認為需要顧納稅人對兩者觀感的不同,例如選民偏好有明確連繫的開支計劃。此外,保留供款條款讓社會轉移安排與政府勞動市場政策擔當正面角色,並回應工作性質轉變,例如讓兼職與其他非標準工作有權參與社會保險系統。作者建議︰

14 應更新社會保險,提升回報水平並擴大涵蓋範圍。

作者認為富裕國家也應該關注全球不平等問題,建議提高海外發展援助︰

15 富裕國家應提高他們給予政府開發援助的目標至國民總所得1%。

第三部份作者討論其建議是否可行,回應這些建議在經濟效率上是否代價太大,是否可能在全球經濟中由單一國家實行。對於減少不平等的建議會否令「餅」變小,也就是會否減慢經濟增長,作者回應是︰一,經濟規模與其分配同樣重要,不能只顧其一;二,平等與效率在偏離標準經濟模型情況下可同時出現,這些偏離情況包括不完全競爭、企業擁有市場力量、資訊不完整、勞工非自願失業等。例如增加最低工資可能會令僱員更有動力工作,提高勞工生產力。

制度設計同樣重要。有經濟學家批評失業保險會鼓勵裁員與令人不願意工作,但作者指現有失業保險設計正是為了避免這種情況設計︰只有非自願失業而且不是因行為不檢者解僱才可領取,申領者需要滿足供款條件,最近在受保職位中,並需表現他們正積極尋找工作,在獲得職位時有能力任職。

增加國營退休金、保證儲蓄債券、最低遺產都可能令人減少儲蓄,另一方面,因為入息審查計劃減少與私營退休金減少令企業有可能較不短視,這些建議也可能對經濟產出與成長有正面效果。

OECD或歐盟在與新興工業化世界競爭時能否廣泛採取類似政策,以及單一國家採取重分配及增加開支措施時需面對OECD其他國家會否維持政策不變,都是作者建議減少不平等需關注的事情。作者以三項理由對此表示並不完全悲觀︰一,福利國家起源於十九世界全球化下的歐洲,因而不見得在當下全球化環境下各國不會更有力應對不平等;二,各國不是全球發展的被動接受者,他們能改變不平等的動力;三,作者對國際合作的潛力樂觀,可見於國際組織在數目與範圍擴張、各國交換稅務資料與歐盟訂下歐洲2020減少貧窮目標上。

稍為補充,作者是英國學者,對歐盟前景感到樂觀,寫本書時英國仍未脫離歐盟。

對於將公共服務轉由私人供應的做法,作者指只有在其中一方比另一方更有效率才會有經濟影響,此外,私人開支在例如退休金與醫療方面增加往往帶有免稅額,造成稅務支出影響稅收,將社會支出由公共轉為私人並不能解決政府財政問題。

作者表明重分配中光是有贏家與輸家不是足夠反對理由,政府在減少不平等時需要有取捨。不平等容易,減少不平等則困難,困難在於部份個人需要有物質犧牲,也就是接受加稅,社會也需要回答何謂「公平」分配的難題,而不是默然接受市場過程的結果。

在評估其建議對住戶所得的影響時,作者以英國為例子,採用稅收—福利模型計算,其框架如下︰



在計算時需要將住戶所有可得資料納入考慮,並因應個人與住戶調查資料不一致調整,這些不一致可能是由於受訪者在回答詳細問題時混淆或人們沒有領取合資格的福利。此外新政策可能會引起行為轉變,例如提高入息稅或會令人工作減少,然而這種轉變難以評估,通常不會納入估算中。

作者對其建議在英國的影響估算中,估計在收支平衡下,入息稅改變、薪酬所得減免、兒童津貼及(1) 擴大社會保險或(2) 引入參與所得四項建議,可將堅尼系數從32%減至29.4%(假如採用擴大社會保險,SI)或28%(假如採用參與所得,PI),兒童貧窮率由16.8%降至14.6%(SI)或13.4%(PI)。

這些計算顯示出單靠稅收與福利重分配的限制,反映稅收與轉移前所得平等的重要。確保全民就業、薪酬更公平分配與資本所有權更平等,都是減少不平等的重要元素。

作者總結本書著重點為︰一,為理解不平等,需在各方面檢視我們社會,包括現在與過去發展;二,歷史紀錄較適合理解為不同片段,而不是長期趨勢,我們可向不平等減少的時期學習;三,減少不平等需由改變市場所得,以及透過稅收與支出達成;四,不平等增加來源包括資本與勞動市場,不只是學歷的優勢提升;五,市場力量扮演重要角色,我們需要檢視決策的軌跡與抗衡力量的範圍;六,世界大為改變,特別是在就業性質,以及財富(所得來源)與資本(控制來源)的關係中。

作者最後回應政府計劃總是失敗的批評指,過去減少不平等的因素之一就是成功的政府干預,如教育普及與累進稅;政府計劃失敗的重要原因是缺乏事前計劃與諮詢,政府推行前應提出計劃細節並經過公眾討論;個人在減少不平等的建議中也擔當角色,身為選民、消費者、存款者與慈善參與者都對不平等政策有影響力。面對「不平等轉向」、人口老化、氣候變化與全球經濟不平衡,作者認為假如我們願意運用現今更多的財富應付挑戰,認同資源應更平等分配,解決這些問題的前景依然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