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日 星期一

審議民主指南

看完了《審議民主指南》,就是介紹不同地方實行的審議民主經驗。本書第一章就開宗明義指出二十世紀後期審議民主興起並不是新事物,二十世紀早期美國已盛行過審議民主,卻因二戰、冷戰等原因而沒落。由此可見審議民主並不一定是單方面發展,也有衰退的可能。第二章提到審議民主聲言的好處包括正當性、更合理的結果及擴闊公民思考,但在龐雜、異質、文化及經濟對立的社會則較難發展。之後篇幅都是介紹審議民主經驗,詳情可能在網絡找還比較方便,在此只列出名字︰國家議題論壇(National Issues Forums)、市民之聲(Citizen Voices)、審議式民調(Deliberative Polling)、公民共識會議(Consensus Conferences)、規劃小組(Planning Cells)、公民陪審團(Citizens Jury)、線上對話、二十一世紀城鎮會議(21st Century Town Meeting)、協作學習(Collaborative Learning)、聖保羅市立健康委員會、學習圈(Study Circles)、網上討論串、民主學習中心等。第17章較有趣,提及普林斯頓規劃時舉辦一場審議式活動,卻因為過份尋求共識而掩蓋主要的矛盾,引起涉及規劃的民眾不滿。

最後一章則總結全書內容,指出審議吸引的民眾來自不同背景,設計良好的審議能鼓勵民眾繼續參與,審議產生的結果也相當理想。成功的審議方案應有以下特徵︰與決策者有連結;包括主要利害關係人及公眾;實質而坦誠討論以尋找共同基礎,但不一定要求共識;中立專業的工作人員協助參加者討論;審議後的提議獲廣大公眾支持;能持續舉行。審議民主的限制則有不保證參與者意見趨於一致;事前需要良好組織;擴大規模不易;通常限於地區議題。該章作者認為,審議民主要擴大影響力,既要在內部與決策者建立關係,並令審議成為政策制定法定過程,在外部則以傳媒報導及在選舉時期舉行等策略製造政治及社會壓力。該章作者也提議可在審議前先讓各方對話(dialogue),先讓各方理解各自的溝通方式、價值與觀點,為審議作準備。